第46章 不够危难?
终于看清楚辩护律师的策略,王风反而迷茫了。
是啊,该怎么办呢?
法律要求赵凯不能酒后开车。
可法律也要求赵凯要送他儿子去医院。
到底该听哪条法律的呢?
「我擦咧?」
「好像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有无课代表?出来说话!」
「又让我救儿子又让我不开车,除非我是孙悟空,一个跟头蹦到医院去。」
「嘶——为什么以前看普法小视频,都没有听过这个概念?」
「得了吧,小视频也就图一乐,还真把那些博主当高知了?」
“任律师的思路”
张紫瑜也反应过来:“果然还是一如既往的出乎意料啊!”
她的语气中满是钦佩。
这可不是装的,而是真的佩服。
从晦涩难懂的法律逻辑理论起手,先从正面肯定赵凯醉驾行为的犯罪性,又立马从反面引出法定义务这个概念。
最后巧妙的延伸出救助义务,直接把赵凯的行为跟法律挂上钩了。
什么?你说我犯罪?
你要不要先问问法律同不同意?
仅仅是想到这里,张紫瑜就莫名的异常兴奋。
虽然还没有深入去想,任真的这个观念是否能站得住脚。
但正是因为这个观点太过新奇,不确定性也就更大。
相信就算是身经百战的法官,也未必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吧?
法庭中。
审判席上的徐扬帆脸上没有表情,脑袋却已经快要炸开。
好好的一个醉驾,还是认罪认罚,怎么突然就这个局面了?
能给我转个普通程序吗?我需要跟其他审判员商量一下!
徐扬帆从未像现在一样,想念有两个审判员坐在身边的日子。
王风更是难受。
徐扬帆还能坐在上边,慢慢思考,等听完他们两个人的陈述之后再做判断。
可任真说完,他作为公诉人可是要立马予以回应的啊!
总不能就这么让律师一直说吧?
那我这个公诉人岂不是很没有面子?
脑子还有些混乱,王风也不得不硬着头皮站起来。
“虽然辩护人提出的法定义务概念不错,但公诉人认为,在这个案件中,并不存在义务冲突的情况。”
飞快的扫了几眼手中的资料,王风接着道:
“首先是赵聪,也就是赵凯的儿子虽然高烧不退,但并不足以成为法定救助义务中的危难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