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让你打官司,怎么全都无罪了?

关灯
护眼
第13章 不要就是要?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而辩护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想要证明些什么,难度是非常大的。尤其在本案中,温璇和张闻海还是夫妻,有这个前提在,想要证明强奸是非常困难的。”

想到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张紫瑜心中叹了口气,但没有表现出来:

“但现在通过公诉人的证明,将案发地点做了分割,这对于证明两人之间的争执性质是非常有帮助的。”

“虽然还不能就此直接证明张闻海是强奸,但对于后续肯定帮助不小。”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接下来双方的辩证重点,就要放在婚内强奸的认定上了。”

张紫瑜解释的非常通透,直播间飘过一排“666666”。

但张紫瑜知道,事情没有她说的那么简单。

任真前面那么多努力,只是为他营造了一个相对有利的环境。

想要在这个点上打正当防卫,接下来的辩护才是至关重要。

果然,在短暂的思考之后,黄景缓缓开口了。

“针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的行为,属于对被告人的性侵犯,公诉人提出反对意见。”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与其发生性关系的性行为,也就是说,想要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是否属于强奸,需要考虑到被告人的性同意因素。”

黄景深吸口气:

“还是那句话,有些定义,在生活中与在法律中,往往并不完全一样。”

“在本案中,被害人和被告人是夫妻,鉴于这种极富亲密性的特殊关系存在,我们很难就此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是对被告人性权利的侵犯。”

“如果强奸的行为自始不存在,就也不存在什么正当防卫。”

发现不知不觉中案发空间已经被分割为两个地点,并且争执被分为了两个阶段,黄景并没有慌乱。

经过短暂的思考,发现任真提出的这个观点虽然新颖,但并没有什么问题。

于是黄景很快转换思路,针对任真的新观点发表了意见。

在脑海中又过了一边,黄景自觉说的没有什么问题,把目光又投向了对面的律师。

从前面的种种来看,他知道,这个年轻的律师费了那么多心思,现在的局面绝对是他想看到的,所以对方肯定不会没有后招。

「这个公诉人什么意思啊?夫妻之间就没有强奸了是吧?」

「倒也不必这么绝对,他的意思可能是,夫妻关系比较特殊,很难认定为强奸吧?」

「刚查了法律规定,违背妇女意志就算犯罪,怎么,结婚之后是不属于妇女还是没有意志?」

「还性同意?人家都反抗的那么激烈了,难道还能是同意?」

「不会是网上冲浪给自己冲迷了,真以为女生说不要就是要?」

作为专业人士,张紫瑜当然知道任真说的都是大实话。

但直播间的观众不知道啊!

眼看着直播间的水友义愤填膺,张紫瑜反应过来,连忙救场:

“这个,性同意其实是法律理论上的专业术语,这倒不是公诉人信口胡诌的。”

“而且公诉人说了,是很难认定张闻海的行为到底是何种性质,而不是绝对否定,大家理性听讲理性发言啊!”

毕竟,无论是公诉人还是辩护律师,所有的发言都是给法官判决作参考。

只要法官听懂就可以了。

而法官自然不需要有人来专业术语和相关理论,所以黄景说的比较简洁。

他哪里知道,简单几句话,却引起了网友们那么大的反应。

旁听席上。

一个头发稀疏,戴着眼镜的中年人,此时直起了身子。

双手抱着保温杯,不住的摩挲着,饶有兴趣的看着被告席上的任真。

“这个小律师,倒是有点意思,我倒要看看你接下来怎么办?”

求追读,求月票!

萌新起步,希望各位读者老爷多多支持!

虽然知道没多少人看,但还是在这里对本章之间的剧情做一个总结,以解答有些读者朋友的疑惑。

从庭审开始,任真就是从侧面入手,首先从犯罪的客观主观方面,论证温璇不符合故意杀人的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是符合的,公诉人也在之后对此点做出了回应)。

这里是故意给了一个有问题的观点让公诉人找漏洞,但更重要的,是在阐述温璇的主观方面时,把案发地点分割为了卧室和客厅两个空间。公诉人在找到漏洞的同时,对这一点做出了确认,这才是任真的真正目的。

因为先前的一审已经认定案发当天两人的打斗为互殴,那么想要针对故意伤害打正当防卫是很困难的,而想针对强奸打正当防卫,就需要认定被害人的行为构成强奸,所以将卧室和客厅的场所做出分割,看似不关键,但实际上是为后续的辩护提供了基点。

或许有读者会问,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提出这个观点,直接针对强奸打正当防卫?

因为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提出的观点,说服力度是非常有限的。但同样的话,如果是由公诉人说出来,那就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所以这里的剧情安排虽然复杂了一些,但我认为是值得的!

毕竟是写小说,部分情节会虚拟化戏剧化,欢迎大家理性讨论

(本章完)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从吞噬开始模拟未来 谁教你这么御兽的 顶级神豪 纯情单兵王被戏精捡回后 从零开始的加点进化 诡异乱世:从娶妻开始永生 圣女的恩泽 地摊名媛 一人之下:我,金闪闪 皇后她又美又作又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