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长治凑过来,提醒了他们俩一声:“辩护律师说的透支,则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根据债权债务的变动,借贷关系不平衡的时候,是有可能出现透支的,我觉得这个没什么问题。”
“难搞哦。”
张黎夏叹了一声,结束这场短暂的讨论,看向公诉席:“公诉人还有没有要补充的了。”
谭海周已经沉默了一会儿,看上去应该是没什么后招了,再不招呼着往下走,就要尬在这儿了。
“没有了,审判长。”
果然,听到张黎夏这话,谭海周虽然心里还有意继续,但其实也松了口气。
我知道许家先肯定做错了事,但特喵的现在我说不上来他到底哪儿错了!
太憋屈了!
“那辩护人这边?”
张黎夏放松了一点,庭审到这基本上就结束了。
虽然还是有点麻烦,但剩下的就是关起门来研究研究要解决的问题,起码不用在庭上提心吊胆的,每次有人开口都要琢磨是不是又搞出了什么新样。
“我还想再补充几句。”
任真朝审判席点点头,看张黎夏同意,这才继续开口:
“对银行而言,本案中许家先取走的钱款属于业务错款,与盗窃造成的现金短款有着本质区别。
业务错款,有着明确的原因、去向甚至是记录,属于应收款项,而现金短款则无法确定去向和原因,更是无从记录,只能计入银行的损失。
作为银行方面,对于业务错款的追讨有着明确的流程,案发后银行方面与许家先的联系也有印证了这一点。
同样的事情,如果发生在一位百万富翁的身上,错款的追讨,或许只需要一个电话就能解决。
如果银行卡上的余额足以覆盖取款额不属于盗窃,我想同样一个行为,就算我银行卡上没那么多钱,也不能得出不同的结果吧?
本案的特殊性在于,许家先见财起意,在银行试图与他取得联系时拒绝沟通,才导致银行报案,进而将本案认定为盗窃案,这个逻辑就是存在问题的。
我们再来看看证据,其实就会得出与之前判决,甚至是与公诉人的指控完全相反的结论:
许家先在自动取款机上超额支取的钱款,在法律上讲属于借贷行为中的不当得利;根据会计规则是其借记卡透支的结果;对银行而言属于业务错款和应收账款。
以上三个结论角度不同,却可以互相印证,可以证明许家先的行为并不属于盗窃。”
书记员手指翻飞,在键盘上敲出道道残影,见任真终于坐下,书记员顿时松口气,敲下了最后一个句号。
“被告人许家先,你可以最后陈述一下。”
进入最后一个环节,张黎夏已经开始思考,这案子到底该怎么判了。
“我”
除了在法庭调查被讯问的时候回答过几个问题,整场庭审下来,许家先都相当沉默,头一直低着看向地面,没人能看到他的眼睛。
经过两次判决,他的心态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
第一次开庭,他还很是慌乱,后悔居多,等到一审判决出来,他反而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了。
反正都判我无期了,怎么样都不会更重了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