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以为人家对罪名不认可是要打侵占罪,只是我们一厢情愿啊?
谁能想到这个律师直接打无罪啊?
一审的时候,辩护律师也是对罪名有异议,他是想把许家先的行为解释为侵占。
二审的时候,辩护律师也想打无罪辩护,也有提到不当得利,但那个律师是试图在细节处做些混淆,意图蒙混过关。
显然,他们的打算都落空了。
可眼前这个律师,既对罪名有异议,又要打无罪辩护,可他偏偏跟一审二审律师的思路完全不一样。
甚至就算是同样提出了不当得利,也是从另一个全新的角度出发。
之前的不当得利是说许家先拿走了不属于他的钱,现在的不当得利,却说是银行多向许家先还了钱。
伱多给的,能是我偷的吗?
一句话,让许家先的行为性质彻底改变。
“下面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暂时放下脑海中的种种思考,张黎夏示意谭海周可以开始了。
“许家先,20xx年x月x日晚21点左右,你来到m市建设大道的m市商业银行取款机”
面对谭海周的讯问,许家先没有遮遮掩掩,能回想起来的,全部又老老实实的说了一遍。
反正一审二审都说过了,没啥不能说的。
许家先这方面想的倒是挺开,再加上之前跟任真会见的时候,任真也说问什么说什么,照实回答就好,他就更没有心理负担了。
由于被告人极其配合,公诉人的讯问很快结束。
“辩护人,接下来你可以对被告人发问。”
张黎夏很好奇,任真接下来会问些什么问题,才能跟他前面对罪名提出的异议形成配合。
“许家先,你在案发当天去取款用的银行卡,是登记在你身份证名下的吗?”
许家先点头:“是。”
听到任真这个问题,除了许家先,所有人都有些意外。
这是什么章程?
这问题跟案子有什么关系吗?
短暂的疑惑之后,再联想任真刚才提出的异议,某些人开始若有所思。
“你总共取款一百七十四次,了大概两个多小时,在这两个多小时之间,是否有银行工作人员过来与你交谈?”
许家先本人都有些无语,都晚上九点多十点多了,谁家正经银行这个点上班啊?
“没有。”
但许家先还是知道配合的。
“自动取款机上有通话设备,也没有人通过这个设备远程与你取得联系吗?”
“没有。”
许家先摇头。
这个问话方式
公诉席上,谭海周隐约觉得不太对劲。
“审判长,我问完了。”
任真施施然坐下,小片哗然声响起。
尤其是旁听席上不明就里的一些观众,他们不太了解前因后果,看到这个律师问了几个无关痛痒的问题,顿时小声议论起来。
这么草率的问话,这律师该不会是圈钱的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