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喜欢一个人,单是听见旁人提到他,都有种隐秘的喜悦。
在奶茶店里坐了三四十分钟,四人折返。
聂楚航在的缘故,林清晓都比平常积极,唱了两首苏打绿的歌,获得满堂彩。
散场,聂楚航跟林清晓一块儿走了,徐宁有家里人来接。
夏漓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学生公寓,与天星路仅隔两个路口,步行十分钟的事。
三人在路口告别。
夏漓没直接回学生公寓,而是拐去了尚智书店,多买了一本《噬魂者》。
回到公寓,夏漓洗完澡,将换下的衣服洗了,晾晒在公共阳台上,回到独属于自己的,几平米的小天地。
地方虽小,却被她布置得井然有序。
床单被套是自己亲自挑选的,白底鹅黄碎花,书桌也铺了桌布,靠墙摆着她最喜欢的课外书。
她将门后挂着的背包拿过来,掏出两本同样的《噬魂者》。
怕弄混,自己买的那本塑封当场就拆了。
拿出一支笔,在自己这本上写了名字,再去拆晏斯时送的那一本。
明明两本一模一样,可这一本,总觉得更沉也更轻。
拉开抽屉,拿出里面卷筒的包书纸和美工刀,比照着书的尺寸,裁下一截。
她有包书的习惯。
而这次,比往常的每一次都更细致耐心。
包好,拿出一支同色的彩色纤维笔,在书封写下:
fro y.
巴掌大的一册漫画,拿在手里,一页也不舍得翻开。
盯着写的那行字看了好久,才将其珍而重之地放回抽屉,和日记本放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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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放假,夏漓回了趟家。
连下几天雨,徐宁和林清晓都不乐意出门,宁愿待在家里上网。
夏漓家里没电脑,要上网得去附近网吧。那时候小城市管得还不严,未成年人可以拿网吧的虚拟身份证上机。
夏漓用心经营着一个网易博客,放假有空就会登录打理,更新日志、更换皮肤。
博客的名称叫“雪莉酒实验室”,因为她给自己起的英文名是sherry.
一方面像是名字的直接音译,另一方面是她私心,她很喜欢灰原哀。
更新完博客,看一部电影,将mp3的歌曲换新。
她下歌的时候想到了晏斯时的那部银色ipod,怔怔地想,他会喜欢听谁的歌?
大人的过节是无止境的饭局和麻将。
夏漓无可避免地被卷进应酬——夏建阳和姜虹文化程度不高,一生都过得灰扑扑,毫无存在感,夏漓是他们最拿得出手的作品。
和那些同事朋友聚餐,夏建阳免不了炫耀几句:我闺女在明中读书,文科实验班的!
这天是跟罗卫国吃饭。
家里太简陋,夏建阳又怕姜虹手艺不够好,怠慢了客人,就在餐馆里定了个包间。
夏漓讨厌这种场合,但不得不去。
酒过三巡的包间里,大人开始吞云吐雾。
罗卫国叼着烟,看向夏漓,笑说:“上回跟你坐一个车的,霍董的外孙,你还记得吧?”
“……嗯。罗叔叔你现在还经常跟他打交道吗?”
罗卫国摆手,“那可轮不到我,他家里请了专门的保姆,出入也都有司机接送。我那回是去江城办事,顺便接人。哦,他这学期开始也在明中读书,你没碰到过他?”
“碰到过……没怎么说过话。”
罗卫国瞅了眼夏建阳,“你这闺女,就是太乖巧不会来事。都认识了,就殷勤点热情点嘛!人家什么身份,霍董的外孙。霍董就这么一个外孙,为了他读书,花那么大一笔钱,特意给明中捐了个国际部。你跟人家处得熟了,以后还不得多条门路?人家一句话,不比我这个只管厂里闲事的副总有分量?你说是吧,老夏。”
夏建阳连连笑说:“是,是!”
夏漓像吞了一只苍蝇。
她从来没有这么讨厌过罗卫国。
好像,她不为人知的单纯心情,被污蔑成了精巧的算计。
大人的功利心真令人作呕。
哪里想到,散席以后回到家里,喝得半醉的夏建阳,一边泡脚,一边问:“闺女,你真认识那个霍董的外孙?”
夏漓没吭声。
“认识的话以后多接触接触,也没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