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言之简单地和刘子墨一说。
刘子墨这才想到了。
历史上确实有赎罪金这么一个说法。
刘子墨知道的明朝就有这种事情。
而且之前他也从荆越的口中,了解了一些关于炎汉律法的事情。
大汉之中,按照犯罪的轻重,一般会有五等刑罚。
笞、杖、徒、流、死。
笞就是鞭刑。
杖,就更好理解了,就是杖刑。
而徒就是坐牢。
再重一些就流放。
最重的就是死罪。
当然还有凌驾于这五等刑罚之上的凌迟,诛九族等大罪。
而除了死罪之外,其他的刑罚,都可以使之入金而免其罪。
这个金,便是赎罪金了。
这个制度,从炎汉刚刚开始建立的时候就提出来了。
炎汉建立初期,新生的政权会面临很多问题。政治上有很多不稳定因素威胁新生政权;经济上土地荒芜、农业衰竭,财政也极其贫乏。
到了武帝后期,因为朝廷滥发铜钱,出现了通货膨胀的现象。这时,罪囚纳钞就成了政府紧急缓解经济压力的重要手段。
特别是在现在炎汉地位皇室地位颓废的时期,各地州郡收不上多少税收,朝廷经济压力极大的情况下。
皇室只能一边大力卖爵鬻官,一边加大赎罪金的收割。
这两个制度的实施,虽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朝廷的经济压力,可其实,在刘子墨看来,这无疑是炎汉皇室的杀鸡取卵之举。
比如,卖爵鬻官,朝廷出卖官职,爵位来聚敛财富,能够花钱来买官买爵的人,大多都是世家大族,富豪乡绅。
普通人,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钱财去购买官职爵位。
而世家大族花了大量金钱去买官,自然不可能让自己亏本,所以他们当上官之后,就会变相地搜刮民脂民膏,鱼肉百姓,充实自己。
最后百姓痛恨贪官和朝廷。
而赎罪金的制度,同样如此。
能够花钱赎罪的人,肯定不是穷苦百姓,而是那些有钱的世家大族。
这些世家大族犯下死罪,或者是一些欺压百姓的罪行,可以轻而易举地利用钱财摆平这些事情。
从而逃避处罚,下次便还可以继续欺压百姓。
如此循环下来,百姓的生活越来越困苦,而世家大族则是越来越膨胀。
朝廷虽然短时间里缓解了自己的经济压力,但是失去了百姓的支持,世家大族又和朝廷不是一条心。
如此一来,各地爆发起义,只是时间问题罢了。
刘子墨想到这里,其实已经开始明白为何黄天教会在各地聚集力量,而且在短短数年时间,就发展壮大到如此程度了。
虽然刘子墨对于这种制度也是嗤之以鼻,但现在的他,也无能为力,根本就没有能力去制止。
而且,就目前炎汉朝廷的状况来说,其实也没办法去制止了。
一旦遏制了这种情况,只怕还没有等到各地的起义军,朝廷自己先因为没有钱,自己崩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