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一切发生前,我会亲手杀掉小丑。”
小丑。他该死。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比他更想要让小丑死。
他该死在恶臭脏污的哥谭下水道里。像一条被活活打死的疯狗,尸体旁围满肥大的老鼠,最终被啃剩一具斑斑的白骨。
小丑枪杀戈登的妻子,将他的女儿芭芭拉——充满正义感和热情的蝙蝠女孩——残害到终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
小丑用撬棍毒打一个孩子至死。当他把杰森·陶德的尸体抱出废墟,这个孩子几近不成人形。
这个疯子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动摇黑暗骑士一生的信条。他要拉哥谭最伟大的英雄陪他堕落深渊,当他死去,哥谭骑士高贵的披风,也会被他的污血腐蚀。
“ah……bats,“你总是不肯让我赢一次。我该对自己好一些,去挑战一下简单难度。”
——于是,当克拉克撕开他的心脏时,这个恶魔发出了他此生最畅快、最如愿以偿的大笑声。
“吉姆,在他腐化克拉克之前,我就该杀了他。”
伤痕累累的骑士坐在床边,将他反复在心底完善、却永远无法实现的计划,朝这个大限将至的老人和盘托出。
“当我杀掉小丑,我一定会产生无法预料的变化。所以在此之前,我会做一套详尽的、针对我自己的计划。我不能让迪克和阿弗动手——他们永远下不了手,只会任由我变得越来越糟。”
“也许,我可以将整套暗杀计划交付贝恩或丧钟。在我异化以前,让他们将我杀掉。尸体则必须挫骨扬灰,避免有人将我放进拉萨路池。”
世人都将反抗军首领,当做最伟大的英雄。只有他知道,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十字架。
如果克拉克·肯特是这个世界的罪人。
——那么他就是罪魁祸首。
“而如果真的可以重来,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戈登说。
这个忠诚的哥谭老警察,在与不义联盟抗争前,就已经患上了严重的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