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这个时候,前面有两个人走过来,是两个姑娘,她们看到陶然儿和李信志,便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小红,快看,那一对是夫妇吧,长得模样真好!”
另一个说道:“是呀,他们好像感情很好,唉呀,真希望我以后找的相公也会像那个男子一样对他娘子那样好。”
前面那个说道:“是呀,你看他们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是眉眼间都是欢喜,真是让人羡慕啊。”
第二个说道:“对对,小红,你仔细看,那个姑娘的裙子和那个男子的衣服是同一个颜色的,夫妇穿着同一个颜色的衣服,真是让人看到无比感动哪。”
两个姑娘小声地说着笑着已经走过他们身边,她们两个不停地说话,走过去了也不时地回头看着。
陶然儿“卟“的一声笑了出来,李信志也听到她们的谈话了,他微微地笑看着陶然儿,神情特别的温柔。
春天的阳光照在他们两个人身边,暖洋洋的,如同披着一床厚厚的棉被,他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快乐过。
陶然儿提起自己深蓝色的裙摆,迈起小碎步走到信志身边,和他并肩站着,歪着头笑道:“相公,你看——”
李信志看到她调皮的样子,不由乐了,对她问道:“看什么?”
陶然儿指了指他身上的衣服,又提了提她同色系的裙摆,在他面前轻盈地转了一圈,笑道:“刚才那两个姑娘说,我们穿的是同一个颜色的衣服也,你没听到吗?”
信志笑了起来,点了点头,他当然听到了。
陶然儿对他说道:“这叫情侣衫,你知道吗?”她歪着头笑看着他,晶莹剔透的小脸如同一朵春天的玉兰花,清丽至极。
“情侣衫?”信志听不懂现代词汇,挑了挑眉。
陶然儿点着头,俨然一个老师,想了想,对他解释道:“情侣就是爱人的意思,相公和娘子就是爱人啊,两个人穿同一个颜色的衣服,表示同心同德,所以叫情侣衫,当然,你也可以叫他夫妇衫。”呃,在虎村做衣服的时候,她就穿着要做一身情侣衫,天天和信志穿着。
夫妇衫?呃,这是她自己研发的词汇,便于李信志接受。
夫妇衫?李信志点点头,他微笑起来。
陶然儿跳到他的面前,对他问道:“那么,你开心吗?”
“当然开心!“信志看着她身上的裙子,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确实是同一个颜色的,因为她穿了与他身上同一个颜色的衣服,好像她是属于他的一般,他的内心突然涌起一阵暖流。
陶然儿听到信志的答话,更加高兴了,她对他说道:“我做衣服的时候,想到了你衣服的颜色,我是执意要做成和你一样颜色的裙子,表示夫妻同心同德,永不分离!”
都说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那么,她也要李信志的一根肋骨。呵呵。
同心同德,永不分离。信志看着阳光下的她,突然无限感动,她居然在做衣服的时候,就想着要和他穿同一个颜色的衣服。这种深蓝色布料的衣服,女孩子很少拿来做衣服,因为穿起来不好看,但是她因为天生丽质,布衣淡裳,却仍然好看得似星星般夺目。
他伸出手,将陶然儿紧紧地搂进自己的怀里,对她说道:“同心同德,永不分离,好,然儿,我们以后,一辈子穿这样的衣服!”
呃,一辈子穿情侣衫,这要是放在现代,估计会被人笑死吧,秀恩爱也秀得太夸张了。
如此无节制地撒狗粮,会被单身狗打死地!
不过这是在古代,无所谓了,她很喜欢和信志穿情侣衫呢。
信志沉吟一会,对她说道:“然儿,我有个建议,叫夫妇衫太普通了,应该雅致一点,不如我们把它叫做同心衫吧。”
同心衫?
陶然儿笑起来,对他说道:“好,很好听,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