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搁在以前,骨头是没什么人会买的,而玉米也是晒干剥粒,用来磨成玉米面。
而落山村的人又因为“设定”的原因,不种植庄稼,玉米面也极少买。
因此在最开始玉米长出来的时候,村民们激动之余,还有些茫然。
从简入奢易,从奢入俭难。
他们吃惯了白米白面,这拉嗓子的玉米面真是吃不下,而直接蒸着吃吧,吃多了也会腻。
拿去卖,玉米又不是啥值钱玩意,种的也不多,卖出不啥高价来。
最后还是李氏提出收购玉米,大家伙才挣了一笔小钱。
而跟李氏相熟的王桃青却是从她口中得知,玉米可以跟骨头一并煮,做一道汤菜,味道颇为鲜美。
骨头不值钱,王桃青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买了些回去煮汤,味道还确实不错。
而且从那以后,王桃青日日都要煮一锅骨头汤,配菜从玉米到土豆,还有萝卜…
村里消息都是互通的,陈家厨房天天冒出一股香味,邻家自然上门打听是什么菜。
如今过去十来日,家家餐桌上都多了道汤菜。
苏末自然也知道这件事,毕竟李氏知道骨头汤还是从她那里得知的。
她笑了笑,微微转身:“那走?”
王桃青面上一喜,赶忙跟上去。
“来了来了。”
离开陈家,王桃青只觉得空气都清新不少,她快步跟在苏末边上,目光总算注意到苏末手里的葫芦上。
王桃青微微疑惑,这葫芦怎么这么眼熟?
“顾家的,村里来货郎了?”
村里有时候会有货郎来,一边挑着葫芦,一边挑着头绳之类的小玩意。
而她今个想着儿子去村塾了,特地去县里买了些好菜,回来的时候想着儿子爱吃葫芦,便也给买了一根。
这下午儿子去村塾,她便把葫芦给他,没想到苏末居然也买了一根葫芦。
都这个时候了,定是给顾杏年买的。
哎呀,她们还真是有缘。
不对不对,是两个孩子真有缘。
王桃青越想越偏,笑都快咧到耳后根去了。
苏末不知道王桃青都已经想到未来两个孩子成亲她还准备多少聘礼去了,垂眸望了眼手里的葫芦,笑了。
“没来货郎。”
王桃青的想象被打断,有些错愕看向苏末,想都没想就问道:“那你这葫芦?”
苏末意味深长的看她一眼。
“我来时碰见卿舟去村塾,他把葫芦给我,说是送给杏年的…”
王桃青:“……”
她就说怎么那么眼熟,原来就是自己给儿子买的葫芦,她精挑细选,最大最多的一根。
王桃青心里有些吃味。
人都说有了媳妇忘了老娘,可她儿子才八岁,这未来媳妇还没成算呢,就已经忘了自己这个老娘了……
好气。
看来自己真的可以考虑在生一个。
生个软软糯糯,跟顾杏年一个可人的小闺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