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看天梯一?栖叶问。
当然。周忆回答,当时是在轻轨站看到广告的,无聊就点进去看看,结果一看停不下来了,我真的超喜欢凤天,我是他粉丝了。
栖叶有些害羞了,不过忍了下来,幸好一支笔的脸不显色,不会脸红。
我也挺喜欢他。
对了,你要是去镜一界的话,一定要去蒙城附近的标本展览会看一下,他们最近展出的海伦娜闪蝶和其他的都不一样是变种,本来它就被称作最美的蝴蝶,这只更是美中更美。周忆安利着。
毕竟是出来旅游,她和陌生人交流的很多,她自己本身性格也开朗,为人和善,所以才会搭讪到栖叶来。
她也看过不久前的一支笔采访,注意到了对方穿的长袍马褂,他现在穿的衣服和一支笔一模一样,名字里也有个笔字。
虽然不知道一支笔的长相,但是周忆已经把对方当成去cos一支笔的人了,更何况问了之后知道了栖叶还真是去书展会的。
好,我去看看。栖叶回答。
等下了跨界飞机,他们出去后就看到了书展会面前排着的队伍,显然要排不短时间了。
我去排书展会的队伍,你可以先去看看闪蝶的标本,估计时间是够的。周忆说道。
栖叶对那变种蝴蝶也很感兴趣,所以答应了下来,俩人暂时分开了。
看到闪蝶,栖叶忍不住要惊叹出来,那蝴蝶确实太美了。
不过因为考虑到马上要去参加书展会了,那么长的队伍,如果周忆进去了,他恐怕又要等好久了。
所以栖叶只能提前走了。
出去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因为栖叶现在这个马甲很高,栖叶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脸,道歉之后就离开了。
之后便回了书展会的队伍里。
幸亏他回来了,队伍已经很近了。
他们又等了半个小时,终于进去了。
会场里,栖叶看到了拿着黑伞的人,对方根据小说的描写cos,别说,和凤天还真有点像。
周忆要去买同人本,栖叶也有些兴趣,俩人便一起过去了。
这一路过,栖叶就看到了李天明,他穿着一身警服,有人在问他路。
栖叶松了口气,幸亏他用的是一支笔的马甲来的,不然遇到了李天明肯定得惹出事情来。
以后他的本体还是乖乖留在自己的破烂小房子里吧,偶尔出来逛逛就行。
一支笔则搞一下副业,可以赚钱的同时,还可以训练一下和陌生人交流,栖叶感觉自己的社恐越来越不明显了。
他的社恐本来就是因为交流过少导致的,自己觉得不算病理性的,克服应该还是很容易。
他们一起排队,很快到了他们,同人本作者还很好心给签名了。
退出去后,栖叶看了看本子,吓得差点没丢掉。
这居然是耽美同人本!
栖叶笑了笑,把本子递给周忆,这个也给你吧。
周忆诧异地看了他一眼,意识到这本子是什么本后,笑了笑接过去了,没事,我给我小姐妹带一本,她也喜欢这一类的。
她说的是她在镜二界的小姐妹。
俩人一起逛了一会儿,玩儿得挺开心的。
栖叶路过时,李天明还在给那人指路,他察觉到了什么抬头望去,只看到了穿着长袍马褂的背影。
对方终于明白了到底是在哪儿,离开了。
李天明揉了揉脑袋,我太敏感了吗?
他看到那身长袍马褂,居然第一时间想到了一支笔。
但是一支笔这种幕后操盘手,怎么可能到书展会来呢!
只是一件长袍马褂而已。
一路逛到了十一点多,周忆和栖叶也得吃饭,幸亏会展里是有吃饭的地方的,俩人又一起吃了个饭。
吃完饭,周忆和栖叶道别。
我下午就不逛了,我去看一下那只闪蝶,然后就回去了,到时候晚上回去给我老公和弟弟一个惊喜。周忆笑得很幸福,她脑子里大概是想到了自己的爱人和弟弟。
嗯。栖叶与她道别,一路平安。
周忆点头。
她虽然之前看过闪蝶了,但是那蝴蝶着实是漂亮,既然又到了镜一界,难免想要再去看看。
俩人接着就分开了。
周忆离开了书展会的展厅,直接朝着标本会展厅而去,这里不需要排队,很快她就进去了。
与此同时,经过木流和天涯的努力,终于依靠会展厅里其他蝴蝶的线索,找到了破除封印的方法。
他们收集了相对应的蝴蝶翅膀上的粉尘,打破了玻璃钢,将粉尘撒了上去,拔出了那些固定用的针。
闪蝶微微动了动翅膀,一瞬间活了过来,它朝着天上飞去,随着它的飞动,无数的散粉撒了下来。
任务完成。主神的声音传来。
走吧。木流对天涯说道。
整个标本会展厅里,到处都是尖叫声,在里面的游客四散着逃跑,只要被蝴蝶的散粉碰到的人,都变成了一只只毛毛虫,只等之后结茧然后破茧成蝶。
周忆才进来,就被往外面而去的人流撞到了。
她不小心摔倒在地,然后努力护着脑袋爬起来,躲到墙角。
她的脚扭伤了,痛呼出声,啊。
天涯刚回答了一声走,便听到了熟悉的声音。
木流也望了过去。
紧接着俩人瞳孔猛烈收缩,同时试图朝着那边而去。
周忆注意到了动静,往了过去,看到了两个陌生人朝着自己这边奔来,虽然是陌生人,但是那眼神却很熟悉。
她有些诧异道:弟!老公?
接着两个人就消失在了她面前。
在镜二界的某栋房子里,俩人同时醒来,接着呼喊主神要前往镜一界。
任务已经结束,无法前往。主神冷漠的声音传来。
第30章 第一本书
标本展览会会场里。
一只巨大的蓝色蝴蝶在空中翩翩飞舞, 最开始它还没那么大,只有一个二十时存的屏幕大小,现在却已经有查不到一张床那么大了。
周忆躲在墙角, 她那里有一张桌子, 挡住了飘下来的粉尘,但是随着蝴蝶不断振翅, 空中散落的粉尘已经越来越多, 显然没办法躲太久时间。
而现在,地上已经爬满了毛毛虫。
那些毛毛虫也比普通的毛毛虫大上不少, 有笔的长度, 比正常的笔粗上一些。
它们都是由人变成的。
所有被粉尘碰到的人,都倒在地上, 痛苦地挣扎,最后变成一只毛毛虫,在会场里蠕动。
周忆怎么都没想到自己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在她的世界观里,世界是科学的, 是没有怪物的。
但是现在,这一切打破了她的幻想。
她记起自己刚刚看到的那两个人,他们试图朝着她跑来,最后却消失在了原地。
她觉得自己没有认错,虽然他们长相和她熟悉的样子不一样,但是他们的眼睛,她不会认错,而且那种焦急也正符合弟弟和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