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食肆。他家生意不好,租金到期就走了。锅碗灶台都还留在里面呢。”
“那间店铺一年租金多少银子?”
陈晓喜欢打听行情,因为她对这个时代社会了解不多。
“一百八十两。后面院子里还给了他们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库房。”
“你真的要开店?”陈晓问。
如果真的要开,陈晓可以教她更多。
“呵呵,”文秀笑了笑:“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家里有那么多事情,忙不过来。”
布庄、客栈她要忙活,还要照顾孩子、伺候丈夫,她事情很多。
文秀的儿子闻到香味,跑进厨房。
“娘,你们在做什么好吃的?我想吃。”
“不是娘做的,是陈姨做的。”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
文秀的儿子小名叫宝儿,今年六岁,昨天沈大娘介绍过。
宝儿砸吧着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他知道,住店的客人常会借用他们家的厨房做饭菜。东西虽然是在他们家锅里做的,但不是他们的,他不能吃。
陈晓对宝儿道:“现在还没熟,等一会熟了,给你盛一大碗。”
文秀对儿子道:“听到了么,等熟了会给你吃的,快回去习字。”
听到可以吃,宝儿开心了,高高兴兴回房习字。
文秀把儿子打发走,自己也去做事了。
方育坐在灶洞边,听到刚才陈晓和文秀的对话,说道:
“要不,我们把他们家那个铺子租下来?”
“租下来做什么?”
“开食肆啊!民以食为天,今天吃了明天还要吃。”
陈晓用看傻子的眼神望着他:
“你了解这里的餐饮业环境吗?知道这里人的饮食习惯吗?知道周边人流量和消费能力吗?”
方育被她一连串问得有点懵,不过……,他道:
“这里最好的酒楼是如意楼,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锅,小石头很喜欢;今天卤的肉,文秀和宝儿都说香,说明他们是喜欢这口味的。”
“这里不仅有南越人,还有西凌人、夏国人。这里商人比较多,这些人都是得起钱的。”
陈晓哑然。的确如此。
方育又道:“还有,一百八十两租金,后面还有住的。我们三人在这里住一天是一两多银子,租店铺难道不比住客栈划算吗?而且开店还能赚钱。”
陈晓一算。对哦!说得好有道理。
方育继续道:“春红以后就是我们的丫鬟,有什么事情只管交给她去做。你不必亲自动手,只管在旁指点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个人就忙得过来;如果生意好,再雇人便是。”
“春红是我们的丫鬟?”
“对,在山上村寨时她就说了,以后跟着我们。她不求别的,只要有条活路就行。”
“我们?”
陈晓想问:什么时候变成“我们”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黄金手串晃了晃。
“我们是合伙人!”
说实话,陈晓还真被他说服了。不冲别的,就冲住客栈每天一两多银子,租铺子一年一百八十两,还能有钱赚。
可是,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陈晓站在灶台边沉思。
方育低头烧火,心中默默祈祷:她不要发现这话里的问题。
……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