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 方校长夜巡
方愈毕竟是有经验的人,几个窝棚里走下来,他已经抓了二十几个明天要做典型的人。
这其中有五个人是点完名字之后偷偷出去在外头瞎溜达的,这属于恶意旷课,“光荣榜”的公示期将长达半个月(掏厕所的天数与公示期相同);有十三個人没有离开窝棚,但却躲在后头的通铺上睡大觉,这属于藐视课堂,不尊重师长,他们的名字将在“光荣榜”上呆十天;还有在课堂上讲闲话的、打瞌睡的、嗑瓜子的……他们这属于上课不听讲,根据情节轻重将被公示三到八天。
另外还有今天轮休的、保安队第四排排长康西,因为他在课堂上偷偷研究课外书金瓶梅,也被方愈单独拎出来,罚了八天的公示期,课外书被没收。(即康麻子,方愈亲自给他起名叫康西)
后世人都认为金瓶梅的文化价值很高,按理说是不该罚这么重的,但“文化价值高”说的是小说,康麻子他看的是画版金瓶梅,这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东西,当然是要罚他的。
或许你会说上了这个“光荣榜”又能怎样呢?还不如罚点银子能让他们知道厉害。
事实不是这样的。
在满足温饱的前提之下,古人对于名声是非常看重的,一个名声不好的人,别人不敢与做交易,不敢与你称朋友,更加不敢与你谈婚论嫁。“光荣榜”就是这样一个很毁名声的东西,它不光贴在新城里的告示栏,还要抄一份贴在县城城门口,一个人如果三番五次的上榜,那别人会认为你这个人不靠谱,不老实,对“主家”不忠诚。
在新城内部的影响就更加直接了,新城里的干部都是很要脸的人,他们不喜欢有人给他丢脸给部门丢脸,他们的态度直接到关系你的前途,工作考评和提干之类的事都大受影响。事实上,在一个人被公示之后,部门内部往往还要再追加一份新的处罚。
总之,这比简单罚上一笔银子要厉害多了。
南区的集体窝棚里一共住了有384人(本来是387个,赵老头和高二、高三都不住这里了),除了二十几个人属于高级干部文化学习班,他们不参与夜校授课,还有六十余人是正在值班的,于是每天晚上约有290人在窝棚里上课。
以窝棚为单位,他们被编成了六个班,名为夜间扫盲学习班。
夜间扫盲学习班的第一期学习课程长达六个月,主要教授基础国文和基础明算两个科目,按照夜校办公室(挂牌在校长办公室)下发的教学要求——基础国文科应该让学生在六个月的学习期之后,能够熟练使用拼音,能掌握800—1000个常用汉字的读法和写法;基础明算科应该让学生在六个月的学习期之后,能够熟练使用加减法运算,能熟练背诵乘法口诀,并能简单掌握两位数以上的乘、除法运算。
六个月的学习期满之后将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的学生将获得初级学业合格证书。如果一个班里获得合格证书的学生超过70%,那任课教师将获得一笔很丰厚的白银奖金。
听起来,这学习任务似乎有些重了?
在下发教学要求之前,潘老师曾翻阅了一些20世纪七十年代国家在城市里大力开展扫盲学习班的资料(主要是面向工厂职工),认为这学习任务一点也不重,教学时间方面也相当富余,因为夜校的学生毕竟都是成年人,年轻人,学习接受能力是很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