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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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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祖国做状元[快穿] 第7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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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开之前,项陌给每个小姐分了一些药,有毒,教了用法,还有各种救命药。

她与柯亦、格格还有伞兵分在一组。追踪人数最多的一批。

都被发现了,只是单纯的跟踪已经没有意义了。前面肯定会埋伏的。

一点儿没意外,在一个明显有埋伏机会的地型,有狙击手等着呢。

跟这些杀手,没什么磨叽的,非得比实力,也很愚蠢,自己不死不伤,所对方干掉,是最终目的。项陌把药都涂在了弹|头上,不一定需要打中,只要在一米之内,沾上,就能麻醉几秒,这么一两秒的时间,对于顶级的特战队员来说,足够了。两秒的暴露时间,再不能击中目标,那根本不可能从基地毕业。

项陌没敢用致死的药,不是她有善心,是怕伤到自己人,来不及解救。

所以,药还是辅助,最终还是得看枪法。

拼了两天三夜,都没有把人全部干掉。又在沙漠里追了一天,最终还是在卫星监测下,国内接应的突击队合围,才干掉了最后一个人。确认了身份,居然是那个杀手组织的头号杀手。算是中大奖了。

项陌与柯亦没让格格和伞兵跟着进沙漠。他们两个把四个人的弹|药都集中在了一起,让格格与伞兵跟大部队汇合,他们进沙漠。进放沙漠之内,那他俩可就有优势了。项陌有空间嘛,水啊吃的啊,这些不缺的。这就什么都好办了。在这种情况下,那个人还能跑了快一天,还能反击,可见实力。

上了接应的直升机,项陌是真的腿软了。她也不是神啊,这么长时间的高强度的攻守,累毁了。坐在地上就起不来了。直接靠着柯亦的腿就睡着了。

在最近的机场下飞机,等着队友汇合。他们到的时候,布偶一队已经在了。他们追的是人数第二多的一组,但是实力应该是最弱,她那一组又有三三这个狙击手在,没出丛林就解决了问题,直接进了国境,发信号,等接应了。

最后回来的洛辰一组,药师拖着伤腿回来的。别人都没有伤那么重,他这个大夫倒是把自己伤了。腿断了。要不是为了带着他,也不至于拖好么久时间。

人都回来了。药师断了腿,牡丹的胳膊骨折了。其他人都是轻伤。问题不大。

汇合之后,又上了运输机,直接回军区总部交任务。

领导们很满意,没有伤亡,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军huo也都拦在国境之外。再一次向全世证明,华夏为什么是杀手的禁地,谁也别想跑到种花家得瑟。想来试试的,结果都不会太好。

宁灵没有犯罪纪录,因为提前收网,也没有证据表明她犯了罪。那个有问题的警员自杀了,什么都没问出来。除了证实她确实是高俊山的女儿之外,什么都查不到,她母亲证据确凿,判了死刑。她却被无罪释放了。

当然,查不到证据,不代表她就没有问题。她问题大了。所以,既便是释放,也会对她进行严密的是监控的。

项陌并不相信这种监控能阻止宁灵的行动。在休假的时候,找洛城聊了一会,有些事情,别人做不了,只有洛城能做。

不久之后,传回来消息,宁灵染上了du瘾,她是为了挣钱,开始贩du,接货验货的时候,染上的。在躲避抓捕的过程心脏病发作,没救过来。

不是没有人怀疑过项陌,因为她曾经找过洛城,宁灵之前也没有心脏病的记录。

便是洛城只说项陌找他是为了续旧,不承认说过关于宁灵的事。

突击队的战友们也都给项陌做保,证明她没有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过致命的药。

最终也没有调查出来问题。

这个案子就高高挂起了。

那也是项陌最后一次作弊。之后,没有剧情可以参考了,也没有再遇到那么高难的追击任务。一次就打出了名头,之后的很多年里,都没有杀手再敢踏足华夏。

三十岁的时候,项陌如她跟队友说过的一样,怀孕生子了。生下了她与柯亦的儿子柯然。一年之后,回到基地,继续做修罗突击队的队长,布偶已经高升成大队长了。柯亦也早都是暴风的队长,洛辰几年前就调去了海军的陆战队做营长。

在基地里干到了三十六岁,带出了无数批优秀的特战队员,也算是桃李满天下了。才离开特战基地,没去基层连队,而是选择回到了医院。是领导多次游说的结果。都认为她的医术是非常珍贵的资源,不能浪费,应该多培养弟子。所以,回到医院之后,还在军医大学挂了教授职,专门培养战术医生。教的全是最实用的战场上的医术,全是她身经百战总结出来的实战经验。

柯亦三十五岁那一年转业了。回家继承家业去了。二老退体在家带孩子。他管理公司。柯家最牛最挣钱的生意是药厂,柯亦自己的医术就非常好,手里也有许多的方子,不过是这辈子不能明着用,都是以项陌的名义拿出来的。

之后,他一生都在推广平价中成药,在国内都是最低价,出口到国外的,却是比奢侈品还要贵的价格,爱买不买。因为医效奇好,销量相当可观。也挣了许多的钱。用挣回来的钱,继续投入到科研当中,形成良性循环。

人生很长,在那么多年的特战生涯当中,也有生离死别,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但是到了最后,若是问项陌,有没有什么遗憾,有没有什么后悔的事?项陌还是能坚定的回答,没有。

尽了力了,就不遗憾。

第80章 手撕鬼子进行时1 这身份,绝了…………

向蓦接收到新任务的资料之后, 最大的感觉就是庆幸。

庆幸自己上一次任务的身份是特种兵,让她学会了那么多战斗的技能。

不为别的,在这个特殊的时期, 她所在的这个地方, 那些技能,真的是太有用了。

她现在这个身份, 太闹心了。

现在时间是三十年代初。她现在的身份是,歌女。

没错,就是歌女。连歌星都不是。就是在大上海一家规模不算大的三流歌舞厅唱歌的。一个月十块钱的工资。在五块钱就够一家三口吃饱的时代, 单身一个人, 挣得钱到是也够糊口的。

这个原身的出身,就更是一言难尽了。

她是苏杭大家族池家女仆向嫂的女儿,向嫂年轻的时候就在池家做工了。后来嫁了池家的车夫向大力,生下了向蓦, 向蓦的名字还是池老爷给取的,取自蓦然回首。向蓦不到两岁的时候,向嫂就生病死了。向大力一个人带着女儿,在池家过活, 池老爷心善,没有赶他走, 家里佣人多,随手帮着照看一眼, 也就把孩子拉扯大了。向蓦十岁的的时候,向大力跟着老爷到上海出差, 赶上了小鬼子当街追杀一个杀手,满大街乱打枪,向大力替池老爷挡了一枪, 当场就死了。向蓦成了孤儿。向老爷念着向大力的救命之恩,收养了向蓦,让她留在家里,跟寄养在家里的表小姐享受同样的待遇,还供她读书。谁知道这姑娘越长越好看,还偷偷的跟大少爷好上了。一年前被池夫人发现,趁着大少爷不在家的时候,把她赶出了家门。

大少爷原本是该与表小姐成亲的,表小姐在向蓦被赶出家门后,雇了人,把她卖到了大上海的暗门子。来的时候,人是一身的伤,还发着高烧,被关在柴房里好几天,死熬活熬的,居然让她熬过来了。之后老鸨让她接客,她拒绝,又被打了个半死,这姑娘也是烈性,直接撞了柱子,没死了,但是整人右脸,从额头到脸,都毁了容。老鸨差点儿没气死,十块钱把她卖给了一个大烟鬼,大烟鬼抽得身体虚得不行,还没把人带回家,半路就让她给跑到。跑到烟雨楼歌舞厅的后巷,被老板娘罗金玲救下了。

罗金玲以前是百乐门是红的舞小姐,年纪大了之后,委身给警察厅一个处长,做了外宅,处长给她开了这家烟雨楼。

能下地之后,向蓦就在烟雨楼打扫卫生,偶然的机会,她跟着歌女唱歌,被金玲姐听到了她的好嗓子。虽然总跑调,但是声音非常好听,金玲姐找人教她,就学了一首夜上海,练了无数次,才记下调。然后登台,就唱一首歌。脸上的疤用粉和头发遮住了,反正她只唱歌又不陪客,舞台上灯光又暗,也看不清她长什么样儿。一边儿唱夜上海,一边在背第二首,夜来香。就这么熬下来了。

现在就是这个情况。已经在烟雨楼唱了三个月的歌,夜来香还没有背下来。花了一个月两块钱的租金在离烟雨楼很远的弄堂里租了一间小阁楼。艰难的活着。

三十年代初的大上海呀!

表面上是远东最繁华的大都市,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繁华的表面下,是租界,帮会,各国的间谍,强盗,贫民,乞丐,又是另一翻景象。

一个单身的年轻女人,又在那样的行业内,可以说是游走在繁华与黑暗的边缘,危险处处都在。

这次任务还没有原剧情,断更了。人家系统说了,反正她又不用走剧情的,有没有原剧情无所谓的。是,就写了三章,能看出来个屁呀。

向蓦想起来六十年代那次任务里方逐溪的亲妈,方妈说过许多她当年带着娘子军在敌后打仗的故事,这要是在中原,她也可以那样的。又想起方老太太,优雅了一辈子的真正的大家闺秀,讲过的这时候的苏杭和大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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