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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最野的受[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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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最野的受[快穿]_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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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多么努力地学习和练琴,潜意识里还是个靠出卖力气糊口的民工·徐,从来不觉得自己能过上只工作个晚饭的时间就能赚到200块大洋的日子。

一天二百,一个月就是六千块钱。

还那么轻松,这要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那他不就起飞了?

不过徐九也没有做现在练好琴等回到现实生活靠这维生的春秋大梦,人原主可是小提琴十级外加音乐学院毕业的,不一样混的穷困潦倒,甚至比自己的存款还少?

无论在真实的还是虚拟平行的世界,赚钱都不容易。

但他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袁米米之所以会混成今天这模样,有一大半是他性格软弱又拉不下脸赚钱、过于清高的原因。

其实这也不能怪原主。

袁米米的父母都是老师,虽说是小县城,但也算是生于书香门第。

家长过于严厉地约束他,才养成了他如今的性格。

虽然从小培养他学习音乐却看不上娱乐圈的乌烟瘴气,袁家夫妇从来都很反对他去做艺人。

受父母的影响原主也觉得娱乐圈里成功了的赚的都是出卖肉体或者是黑心钱,他就在一边渴望着成功和名利双收、一边又厌弃着这个行业中挣扎了许久。

能独自出来来到陌生的大城市,还是他临毕业那一天对父母声嘶力竭地控诉了一番,二老才决定放他出来闯荡闯荡,他们了解自家孩子的性格,等碰了灰他自然就回去了。

但徐九跟原主的情况完全不一样。

作为十来岁就跟人出来打工、为那个支离破碎的家撑起一片天的男人,徐九在家向来说一不二。除了娶媳妇这事他老娘会经常跟他磨叨以外,旁的大事小情都要他来做主。

也因为要承担得太多,他从小就没软弱过,做事前更是习惯先把脸拉下来,恨不得扔地上自己先踩几脚。

清高这词儿是啥意思,徐九没听过。

他就知道面子不能当饭吃,想要什么就埋头争取,从不会考虑那么多。

吃完了午饭,下午徐九就背着小提琴出门儿坐车了。

西餐厅的位置同样在市中心附近,又是一段儿漫长的花费在路上的时间。

而且如果面试合格了的话,估计未来他都要习惯走这条路线。

之所以让他四点就到店里,是因为晚上五点以后餐厅里的客人逐渐就多了起来,老板怕应接不暇。

西餐的老板姓胡,名叫胡维,是个个子高高的,一身精英范儿打扮的男人,看起来三十岁出头,气质爽朗,为人非常热情。

据杨小天说这是个非常佛系的海归派,家里穷得就剩钱了,回国后实在闲得无聊就在这儿开了家西餐厅,是他在gay吧里认识的。

徐九看着对方修剪得极为精致的胡须和一身健美的肌肉,要不是杨小天提前跟他说了,他是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人也是个小0。

……都说gay能够一眼就认出同类……徐九放心了,自己果然还是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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