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上表情冷淡,说话之余,高冉昊已迈步出了帐子。
“典侍大人,大兴城来报,说新去的一批工人不知道是吃坏了什么,还是怎么的,忽然都病倒了……”许久的安静后,帐子外面便传来一个侍卫急匆匆地来报。
北鲜是游牧民族,一直都是生活在大帐里,而沈芊君作为北鲜的四品典侍,受锦澜推荐给大汗,进谏的第一个,便是兴修城池。一个民族想要发展,若没有稳固的都城,不足以发展。这就是为何一个王朝形成,都要先定都,定都就代表着,这个王朝确立了,这是自古以来的惯例。
只是好像,从大兴城兴修以来,其中阻力就不断。她虽为这项工程的老大,但是很多事,其实都不是想象那么简单。
“好,我这就去,备马!”半年以来,为了适应这种马上马下的游牧生活,沈芊君几乎是每日长靴紧身衣袍,一身戎装,而她在这短短的半年里,也勤学武艺,现在更是有一身好身手。
侍卫不时便牵来了马,几个步兵拿着长枪跟在后面,沈芊君一掀身上的披风上马,只是还未走几步,马儿忽然脚下一滑,嘶鸣了起来。
马儿受到了惊吓,猛地抬起前蹄,沈芊君紧紧地抓着缰绳,若不是她御马有道,估计此刻早就从马背上摔下来了。
“不好,典侍大人,马蹄子好像被人拆卸了……”身边的侍卫前来查看状况,回答道。
沈芊君旋即腾身下马,将手中的马鞭和缰绳一丢,唇角一扬,方才高冉昊来跟自己兴师问罪,不就是栽赃自己拆卸了萧雨的马蹄子么,这会儿,他就这么急不可耐地要帮他的心上人报复自己了?
真是好笑!
沈芊君冷哼一声,旋即沉声道,“副将,去把你的马牵来!”
因为中途换马,而耽误了去大兴城的时间,半路上,忽然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起来,荒芜的草原上,到处除了草,再无其他。
左副将急忙下马,领着一干兵将去路边的大帐寻人家借问避雨。
沈芊君接过副将递来的斗笠,戴在身上,看了眼茫茫的草原上,雨点密密麻麻,草湿漉漉的,走着立即裤脚便湿透。
“典侍大人,先进去躲一躲吧。”
点着头,沈芊君将身上的斗笠摘下,进了民居的帐子里。
待到雨变小了,众人才打算出去,可是当众人一惊准备牵马,正要戴斗笠的时候,侍卫却忽然为难道,“典侍大人,奇怪了,少了一顶斗笠和蓑衣,唯独您的那件,少了……”
高冉昊,你会不会太幼稚了?
沈芊君冷笑着,摆手道,“雨不大,不必戴着斗笠了。”
“大人,戴属下的吧。”左副将忙递上自己的斗笠。
“不必了,启程。”沈芊君腾身上了马,一扬马鞭便奔驰在了草原上,飞溅起满地的水花。
众人都不耐地摇头,然后都稀稀疏疏立即戴上斗笠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