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锋回到原处,看见林玫瑰已经回来,说道:“走,去警备所。”
两人在黑夜中化作一道幽灵,悄悄潜入县中心。
~~~
县城警备所,倒是显着人气很足,有几队武装人员在周边巡逻。
内部一间长官办公室内,有四个男人围着一张桌子在喝酒。
“哈哈~“其中一名身材魁梧的壮汉发出大笑,说道:“前两天那帮人,真够意思,居然给我们送来大批武器,什么他娘的共和党,我看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整张桌子中间位置,坐着一名眼睛很大的男人,像是这群人的领导者,他板着脸说道:“哎!你可不要小看他们,既然能够占领城市,他们肯定是有一定的实力。被我们搞定的那群士兵,他们的表现充其量就是一群菜鸟,可能还没有经过军事训练,如果对方真被我们惹火了,出动大军前来征讨我们,我们就只要逃跑的份。”
另一名长相柔美,皮肤白哲,有点娘娘腔感觉的男人,说道:“没错,既然我们惹上他们,就要小心谨慎,听那群菜鸟说,他们有两万武装力量,一旦打过来,我们根本抵抗不了。这里我们是不能长久待下去,过两天等那帮叛军离开,我们也赶紧走人。”
最后一名身材瘦小,眼睛不大的男人,说道:“今天我去侦查一番,发现那群叛军出动很多所搜人员,不过他们这些人也都是敷衍了事,根本没在意我们所在的县城。那些人跟我们耗不起,这两天可能就要走,我们在耐心等两天。”
壮汉端起酒杯,说道:“来来来,咱们四兄弟喝酒,只要咱们兄弟能够在一起,管他什么天王老子,先一醉方休再说。”
不过这个酒桌上,也就壮汉有喝酒的兴趣,一口将一杯酒下肚,其余人却有些忧心,淡淡的喝上一口了事。
其实他们这群武装势力本来是有一个安稳的地盘,不过另外一群武装势力来了以后,两方人马总是发生摩擦,前段时间终于爆发一场战斗,不过却被虫族来了一个渔翁收利,导致他们两方人马全都逃离原来的地盘,开始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
“如果~”这时,那名娘娘腔男人小声说道:“如果我们要是将壮夷市夺下来,以后也就不用到处流浪。”
“是啊,我们手上有重武器,攻城太轻松了。”壮汉很同意这个主意。
“不可!”那名眼大的男人立即否定这个建议,说道:“我们人类不能自相残杀,一旦打起来,我们双方都会出现大量伤亡,就算夺下城市,我们也会损失惨重,没有任何意义。”
“我倒是有个办法。”这时,瘦小男人双眼散发出精光说道。
“什么办法?”三人一起看向这个男人。
瘦小男人一脸阴谋的表情,说道:“我们可以先假意投靠他们,站稳脚步。然后在一举干掉他们组织内部的核心成员,这样我们就可以彻底掌握城市,不用担心伤亡问题,无非也就是杀几个人而已。”
听到这个办法,其他三人陷入沉思,认为这个办法说不定真就是他们唯一的出路,有一座城市作为基础,掌控数万人,他们也就不用担心生存问题。
瘦小男人问道:“怎么样?行与不行你们决定,如果行,明天我就去壮夷市转一转,探查一下他们的情况,随后我们在做打算。”
大眼男人是他们的决策者,他看着壮汉。壮汉一听要打仗,立刻来了兴趣,说道:“行!我同意!”
随后又看了看娘娘腔男人,这名男人说道:“我无所谓,要打就打。”
最后这名大眼男人,当即决定:“行,我们就这么办!”
就在大眼男人说完这句话时,突然发生异状。
哐当!
只听他们身后的大门传来一阵巨响,整个门板瞬间碎裂。一个人,浑身充满杀气的走了进来。
人还未现身,就传来一句无比冰冷的声音。
“想打壮夷市的主意吗?那么你们今天就给我去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