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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四爷家的纨绔嫡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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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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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据不完全统计,清代福建共有45个县设有育婴堂,其时福建总共不过56个县而已,所以,我们可以说:清代福建各地普遍存在严重的溺婴问题,因此,有必要在各县遍设育婴堂。

三、民国时期福建人口的自然构成

民国时期,中国建立了早期的户政制度,每家每户都有户口簿,官方登记在册。应当说,这一户口制度比中国以往任何一个朝代的户口制度都更为严密,这是因为,民国管理户政的工作比清代有很大的进步,清朝是考里甲长登记人口,而民国时期有一支庞大的警察队伍,这支队伍虽然不像欧洲那么有效,但它的实行,将户口登记转为日常工作,毕竟是较为有效的人口登记。因此,虽说民国时期无处不在的官僚制度使人口清查工作打折扣,但毕竟使中国有了现代意义上的户政制度,而其对人口的统计,也就比清末要可靠得多。

民国时期的福建人口档案迄今仍保存在福建省档案馆。该馆的副研究员李少咏整理了民国时期的档案,将其编成《民国福建各县市(区)户口统计资料1912-1949》一书,今摘录其中有关人口构成的资料:

该表清楚地说明:其一,民国时期福建长期存在男女性比例失调问题;其二,民国时期福建性比例失调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缓和之势,之所以发生这一转化,是因为福建在民国时期经历了十年红白战争、八年抗战、三年内战,男丁大量死亡--许多国家在经历了长期战争之后,女性所占比例都大大超过男子,而福建仍然以男子居多数,这表明福建性比例失调之严重是不可低估的。此外,民国时期男女性比例失调渐趋缓和与溺婴习俗的改变有关。

四、育婴堂、童养媳、高聘金与福建溺婴习俗的终结

我们知道:自清代中叶以来,官府便在福建大力设置育婴堂,自广设育婴堂后。溺女之风有所戢敛。如德化县:至于溺女恶习,前虽有之,自同治初年遍设育婴堂,此风遂息 。又如永安县:若夫溺女恶习,自道光十年新建育婴堂后,屡经示禁遍谕,近亦渐少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倘若有办法,事实上,没有一对父母愿意溺杀女婴。因此,随着育婴堂的普遍建立,溺杀女婴的习俗逐渐缓解。不过,育婴堂养育的女婴有一个出路问题,于是,童养媳制度逐渐兴起。

童养媳。童养媳制不知起源于何时,在明代的史料中我们看到个别的童养媳例子,例如《明史》记载胡贵贞生时,父母欲不举,其邻曾媪救之归,与子天福同乳,欲俟其长而配焉 。可见,胡贵贞是一个典型的童养媳。但明代这类例子不多见,而在清代的福建,

由于婚嫁开支过高,穷人家难以成婚,于是,清代民间开始流行童养媳之风:小户人家多养苗媳于室中,俟长婚配,费少则事易集 。事实上,各地育婴堂所抚育女婴的出路,不外是送给人们做童养媳。如政和县:城中及东平各设育婴堂,收养弃孩,乳养一二年,即由堂给钱与人抱养为媳 。童养媳之风在清末民初最盛,如长汀县:城厢生女者多于分娩后与人抚养,外乡则多抱新产女孩抚为儿妇。此童养媳之所以独多也 。可见,在历史上童养媳制度对保全女婴还是起了相当大的作用。不过,由于它根本不尊重女性自身的权利,而且往往使童养媳沦为事实上的家庭奴隶,因此,它在民国时期受到有识之士的批判,逐渐被淘汰。

高聘金。福建古代盛行厚嫁之风,谁家嫁女的嫁妆最多,谁就最有体面。清代福建最重视的是聘金,谁家的女儿收到的聘金最多,谁就最有面子。因此,女家往往是无限制地索取聘金,造成聘金象脱线风筝一样上升。如长汀县农村:聘金昔仅有百十千钱,今则动辄数百元。此外尚有猪酒鱼肉米糍等类。多则千金,少亦数百金。非家资殷富者莫办 。道光时期的诏安县:中户娶妻聘近百金,下户五六十金,其余礼物不赀 。与聘金高涨的同时,厚嫁之风却稍有衰替。人们对嫁妆的看法是: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许多女方的嫁妆实为男方付钱所购。自从这种风俗盛行后,女孩从赔钱货变成了赚钱货,人们再没有理由溺婴。如民国《永春县志》记载:百数十年前聘礼无过百金者,生女过多者辄溺之。虽经慈善家之劝戒、育婴堂之救济,然不能免。近则聘礼动至数百金,无在百金下者,而妆奁之厚薄转未过问,虽穷乡僻壤,女孩均得保全矣。

总之,由于各地大建育婴堂及童养媳和高聘金之风的流行,清末民初,福建的溺婴之风逐渐消失,当然,这一消失也是不平衡的,沿海发达区早一些,内地山区迟一些。由于风俗的变化,导致出生的女婴受到保护,因此,民国时期福建男女性比例失调的现象逐渐受到控制,迄至共和国时期,出现了正常的女多男少状况。

人口节制并非是现代社会才有的新观念,人口膨涨的压力对古人来说同样是存在的。比较起来,由于古人生产力低下,节制人口对他们来说更为重要。不过,古人缺乏科学的避孕技术,本来是很好的人口节制思想便转化为不人道的行为─一溺婴。溺婴是一种残忍的、不人道的人口节制方法,它在福建历史上存在很久,造成宋元明清以来福建人口结构的失衡。我们对中国人口史的研究,不能忽略这一状况。

第145章

十四阿哥胤祯听到这里, 上了心。

这才是重点, 一个普通的渔民, 是如何从葡萄牙人手里抢到火器还找到目标开枪?

首先,他会开枪?

十四阿哥胤祯的目光定定地看着他,黑沉沉的吓人。

年轻的渔民沈阿五,脚上一双草鞋, 一身穷苦渔民的短打装扮,土褐色的衣服缝缝补补洗得发白, 不用靠近就能闻到他身上的鱼腥味。

他察觉到这位十四爷的目光变化, 不由得瞳孔一缩,咽咽唾沫。

但他还是按照自己的心意说出来下面的话。

他自己抢了葡萄牙人的枪支,还打伤了那位害得他妹妹身亡的葡萄牙人。目的,一个是为报仇, 一个是为了惊动皇上引起皇上的注意。

他愿意承担伤人的罪行,只求皇上处罚恶人, 给当地人做主。

十四阿哥胤祯乐了。

仔细地打量这这位渔民,五官普通,脸上是常年打渔的风吹日晒,身体健壮, 有一股子义气和血性,却是一眼就能看出来他毫无武力。

“爷没有时间和你空耗下去。你若不说实话,爷就把你送到香山知县那里……”

沈阿五果然害怕。

“十四爷,那县令和葡萄牙人一伙的。”恨得咬牙切齿,眼里还有惧怕。

十四阿哥胤祯一愣, 待要说话,发现他四哥走了过来。

“四哥,要动身了吗?”

四爷看一眼十四弟,顺着说下去。

“即刻动身。”

哪知道沈阿五完全没有十四阿哥胤祯“意料”中的反应,而是愣愣地大着胆子看向四爷。

一看就是靠得住的人,和他邻居告诉他的一样,年过三十比二十岁的人还年轻,沈阿五激动大喊。

“四爷,你是四爷?”

“四爷,你是小四阿哥的阿玛?”

四爷脸一板。

他儿子又牵扯进来?

十四阿哥胤祯则是哈哈笑。

“是不是有人告诉你,见到小四阿哥才能说实话?”

沈阿五一愣,觉得十四爷神机妙算。但他又听到这句。

“你今儿见不到小四阿哥了,爷心情不好。有话赶紧说。爷时间紧。信不信爷派兵下去挨家挨户问一问。”

“我说我说。”沈阿五认为刚刚的混乱中小四阿哥一个小孩子肯定受到惊吓,心里小小的愧疚不安。想起邻居的交代四爷最是为民做主的,这次是真说了。

“我邻居大约五十岁,有几个徒弟。他们帮我抢来火器,帮我打枪。他让我说,他是原来天地会的一位堂主,前些日子奉命来我们这养老。”

四爷脸一黑,十四阿哥胤祯更乐呵。

他们的这位陈都司,还真会“进谏”,与众不同。

“证据那?”

沈阿五赶紧从怀里掏出来一个小纸团。

苍劲有力、笔势雄奇的小楷字迹映入眼帘,完全不同于当世流行的雍容古雅、圆浑妍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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