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你得信命,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李明玥在老太太的怀里不停地摇着头,显然是不想接受这个安慰。
老太太不停地拍着她的后背,不知不觉中,李明玥睡了过去。
次日。
起床后,李明玥来到厨房,给老太太做早饭,尽孝道。
饭后,李明玥带着小九启程,目的地奉城。
时钟滴答滴答,一刻也不曾停下。
转眼间,十一假期到来了。
这小半个月的世间里,两个女生疯了,一个沈嘉颐,一个李明玥。
因为林余音信全无。
此时,奉城大学,研究生公寓里,某三零一房间。
沈嘉颐看着自己手机里发件箱里的一堆短信,不停地数着,每天至少两三条,但一条也没得到回复。
她坐在桌前,翻着手机,手边放着面巾纸,一团一团的,擦泪水用的正经的眼泪,伤心的眼泪。
至于说,为什么不打个电话,电话打过无数遍,是通的,但是没有人接。
为此,沈嘉颐让姜凤英给林余打过电话,一打就通。
对于李明玥来说,也是一样的状况,为此,李明玥来到奉城大学,找到了王博。
想要问个究竟。
王博微笑地回答,“我知道,但是我不能告诉你!”
李明玥愤怒地瞪着王博。
王博伸手推辞道,“你别冲我发火,也许将来我还得叫你一声嫂子,但是现在却不能出卖兄弟,你们之间的事,别人不能掺和,几乎都是里外不讨好的事,我可不干,你自己给他打电话问个清楚才行。”
王博说的话完全在理,这确实是一个明白人,两人的感情之事,绝对不是别人可以掺和的。
“废话!要是能打通,还找你做什么!”
王博双手一摊,爱莫能助。
李明玥眼睛红了起来,太气人。
“你就不能可怜可怜我?我都很久没见到他了!”
王博心里警铃大作,这瘪犊子玩应儿来真的,那一一岂不是有些危险,顿时脑子急切的转了起来。
这是一个灵魂拷问,到底出不出卖兄弟。
半晌。
王博咬牙做了一个决定。
于是他拿出手机,拨通了林余的电话,没多久,电话接通了。
“小白?想哥哥了啊?”
“滚蛋,李明玥找你找不到,找到我这儿来了,我让她接电话.”
“小白,你敢出卖你哥哥?”
李明玥似抢夺一般从王博手里抢过手机,转身走了几步,急切地说道,“飞飞,你在哪?我想见你!”
听筒的另一边,沉默了一会儿。
“我在外地,过段时间,就回去了,回去再说!”
“你什么时候回来,你就不能接我一个电话?”
“没时间,太忙了!”
这也不算撒谎,上课的时候哪能接电话,不上课的时候去玩球了,这要解释一下,玩球指的是打篮球,和踢足球。
由于在山里和水里长大,宋国峰的体质也很不错,到了大学以后人送外号小蜜蜂。
当林余来到了工大之后,被同学高送外号,大黄蜂。
两个疯子组合而成的双前锋,施以经典四四二阵型,简直像开了挂一样,小蜜蜂时不时给大黄蜂做一个头球,大黄蜂头槌直挂死角。
于是,在他们北区的操场上,没几天的时间,林余就出名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
出名之后也带来了很多烦恼,这里暂时不表。
李明玥顾虑王博在身边,有些话也不能说,本来就不是一个甜腻的人,多多少少还是要面子的。
最后,她不甘心地挂断了电话。
十一黄金周来了,不知不觉,林余已经大三了。
为了不和某些人相见,林余十一假期没有回家。
为此他遭到了沈嘉颐的电话轰炸,不过就是不接,等她消停了,发一个短信,通知她打印机调价,卷死那些瘪犊子,有些人只有自己能欺负,小日子这种民族还管他们死活,因为林余接到了王博的电话,他家老爷子发力了。
沈嘉颐的电话又打了过来,林余随手扔在了一边。
看着屏幕上的名字不停地闪烁着,林余翻着白眼,这么执着做甚。
十一,秋高气爽适合登山。
林余带着小鸣和小恬登山了,山还是奉城的附近县城的那座山,只是此次林余一个人的旅行。
虽然身边带着两个人。
林余给大和尚捐了些香火钱,大和尚看了看林余,点点头,又摇摇头。
给林余弄的一头雾水。
走着走着,来到了同心锁的位置,找到了属于他们的那把锁,锁具的质量还是值得称赞的,没有生锈,微微变色,林余伸手摸了摸,冰凉的质感,重温曾经的温热。
最后恋恋不舍的放开了手,向前面走去。
走着走着
时间来到了十一月份。
李明玥的身影出现在了工大,艺术类新生导员。
不知道走了什么关系,在这个时期对于导员并没有严格的研究生学历要求,只要有真才实学,再有认识的人,本科生可以进入大学当老师。
甚至有的学校会从重点大学直凭本科生当老师。
至于李明玥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纯属巧合,也可以说是意外。
时间倒回到国庆节假期之后,李明玥呆的实在无聊,但是她又不想走,这里有她未完成的事情。
而林余的避而不见,让她着实抓心挠肝,总不能郁郁而终,她想起来林余曾说过,找点事情做。
但她不是想做事来忘记林余,她想通过忙碌忘却忧伤,哪怕在晚上想起,起码白天可以不那么疼。
艺术学院,c区,某办公室内。
李明玥坐在办公桌前,熟悉艺术设计06级三个班级的名单和档案,神情认真,面色淡然。
只是仔细观察眉头之间有一丝淡淡的哀愁。
过来人都知道,想她这种长相的女生如果有这种情绪,一定是为情所困。
为什么找这么个工作,一来轻松,二来和自己专业相关,三来她想考研究生,已经着手复习了。
她准备考入母校,也是有一些特别的用意吧。
可偏偏奉大要比工大这边难进一点,也就是关系没有蔓延到奉大那边。
殊不知,偏偏是因为这个情况,上苍才给她创造了一些机会。
冥冥之中,一饮一啄。
自有天定。
上班了就和上学不一样了,为此,李明玥特地穿的正式一些,式衬衫,净版,稍稍有一些点缀。
荷叶边的高领带有一个黑色的小领结,袖口和衬衫一样,不过质地是软的,更舒适一些。
下身穿着一条修身半身裙,长度到膝盖上方一点点。
黑色的高跟鞋,长度没有那么夸张。
扎着一条马尾辫,看起来既纯又欲,尤其是灯光的亮度足够晃眼。
常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是最有魅力的,这有些片面。
认真工作的女人也是最有魅力的。
认真做的人都是最有魅力的!
工大北区,湖边,柳树下。
林余闲来无事都爱在这里坐一坐,静静的,感觉不赖。
这时,从他的右手边走来一位姑娘,他身后是一条小路,只能人行或骑车,没有汽车经过。
姑娘用大学里老狗的眼光一观察就会看出来,这是一个小学妹。
眼神灵动,看到什么都觉得稀奇,但是唯一不稀奇的就是坐在这里的林余。
她已经看见过很多次了,其中有几次是闲逛的时候,在篮球场边看到的,当时她的感觉是这位学长真帅,看了一会儿,就觉得学长的篮球打的好棒呀,看过几次之后,就发现,原来学长这么有男性魅力呀。
尤其是汗流满面的样子,用手抹着汗水,向场边一甩,这个动作最男人。
好吧。
男生和女生的注意的点永远不在一个频道上,男生可能会觉得这个身高能灌篮,牛皮!
这个女生,长的文静优雅,身高大约在一米六八左右,身材匀称,有点微微的肉感,介于骨感之上一点点,并不明显。
眼神灵动,神光内敛而含蓄。
鼻子挺直,鼻翼有肉,山根隆起,鼻管呈一条直线。
脸如月轮,蛾眉修长。
此时,站定在离林余几米处远,原地踌躇了起来。
是的,她想认识一下这位学长,又觉得自己这样直突突地上前,没有说辞,有些太过唐突。
心想,“哎呀,打听路?会不会有些蹩脚要么借电话用一下?”
眼睛转了转,这个方法可行。
正当她踌躇之时,林余似乎察觉到了什么,向右边看了过去。
两人四目相对,只那么一瞬间,女生顿时收回目光,低下头看着脚面,鹅蛋一般的脸庞瞬间殷红一片,少女应有的羞涩。
羞意上涌,女生的内心突突了起来,转身就跑,转眼间已经窜出去很远。
“学妹,慢点,别摔了!”
咦.
女生跑的更快了!
林余的好心提醒,在女生看来却是调戏之意,一边跑一边嗔怒骂道,“讨厌!”
眨眼之间,对方消失在了林余的视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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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