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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第一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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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121章 最能打的外交官,开国帝后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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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章 最能打的外交官,开国帝后眼里的叶大人!

朱元璋和马皇后既没有像那些护卫小伙子一样拍案叫绝,也没有太过惊讶的表现。

毕竟他们都是走南闯北,且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物,远比这更为热血的誓师场面,他们已经不知道经历多少回了。

也可以说他朱元璋本身就是一个,通过话语让人热血沸腾的高手。

相比于洪武三年的第一次北伐誓师,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大场面。

但他们也知道,这究其根本,也只不过是一个带有部分军政目的的生意谈判,只不过是一个从商的县官,和一个与部落大汗关系密切的部落大商之间的谈话。

可就是这样的谈判,又足以让他们重新认识叶青了。

一个文官在商业谈判上,可以做到完全不提军政之事,却处处维护国家的军政安全,这难道不不值得肯定?

再者说了,就这场生意来说,还真的可以说它就是军国大事!

本来嘛,打仗说白了就是为了利益!

北元为了进取中原,是为了北元人的利益!

大明把大元打成北元,甚至还想着把北元打成永远翻不起来的小部落,也是为了大明子民的利益!

如果单论赚钱的话,人家鞑靼大汗的提议,确实是比现有的模式赚钱得多。

叶青的皮草工厂,只不过是工业园区的一部分,且为了保证价格优势,以及给别的皮衣作坊一口饭吃,一直处于限量供应的状态。

不论是寒冷的大明北境边城,还是关外的北元各大部落,都是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而北元更北方的沙俄公国,根本就卖不过去!

如果把皮草工厂建立在鞑靼部的话,不仅可以减少成品销往北元的运输与时间成本,还能直接抢占庞大的沙俄公国市场。

这都不是赚金币银币了,完全可以说是抢钱了!

如果他叶青只是一个见钱眼开的土皇帝,答应鞑靼大汗的提议,无疑是对他个人最有利的事情。

可是他却并没有答应,字里行间都足以体现他叶青的一个原则,那便是‘我叶青喜欢金银,但有的金银可以赚,有的金银捡都不能捡’!

总的来说就是一句话‘让我叶青用边境安全,用军士的性命去换钱,绝对不可能’!

想到这里,朱元璋和马皇后二人再看叶青之时,他们的眼里都不约而同的有了那么一抹不易察觉的欣赏之色。

可尽管不易察觉,但也逃不过时刻用余光留意二人的吴用!

“果然,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

想到这里,

吴用在看向叶青之时,眼里却早已尽是崇敬之色。

他太了解叶青了!

他们叶大人但凡遇到跟军国大事有关的事情,就一定会变成这种‘穿着文人衣服的将帅’!

至于他们叶大人明明看着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官,却总能在这个时候让人感觉到明显的武风,他也是直到现在都弄不明白。

但这也正是他决定一辈子效忠叶青的主要原因!

也因此,他相信只要让这些个兼职钦差看见他们叶大人的这一面,就一定会重新去认识他!

这不,一切正如他所料!

也就在此刻,这位鞑靼部大宗商家代表,只觉得被叶青给耍了。

让他们大汗带领所有黄金部众来生活个几百年?

怕是几百年之后,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不知道,他们的祖宗出了个成吉思汗,名字叫做铁木真了!

这个历史悠久的中原王朝的同化能力,他们还是清楚的。

只要不是入主中原,如果只是单纯的搬迁到中原去生活,中原王朝历代君王都是比较欢迎的。

因为他们有足够的信心,让这些人成为中原的劳动力以及战斗力,然后还忘了自己的祖宗是谁。

别说过几百年了,就是过个三代人,他们的子孙后代都会只识汉字,只说汉话!

这样的历史实例,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甚至还有一个典型的案例,汉武帝的托孤大臣金日磾!

一个匈奴王子,还混成了托孤重臣不说,还谥号为‘敬’,陪葬帝陵,可以说是他有了等同于中原汉臣的所有荣耀。

正因为这份荣耀,金日磾的子孙后代,还混到了‘七世忠孝’的美名,打匈奴打得之猛,真就是把自己的故乡当杀父仇人在打!

而金日磾这个实例,又不知道让多少草原子民,心甘情愿的变成了中原汉民。

只是一想到这些历史案例,他就知道叶青说的话,绝对不是开玩笑的。

只要他们大汗敢带着部众去,他就真的敢说到做到,直接给他们一万多亩的草场,甚至大明朝的皇帝也会批准这件事。

只因为这单生意,怎么算都是大明朝赚得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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