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菲之子饱受各种剧毒的困扰,身体的血液早就已经是百毒混杂,见血封喉,就连强大如莲花也在喝下后,当场毙命,没了呼吸。
“不好了!皇后她没气儿了!!”伺()
候莲花的人都吓得不轻。
而那小王子也就站在原处,丝毫也没有要走的样子。
闻讯而来的宫灵岑见状,问他:“怎么回事?”
他坦言说:“皇后要生子,往后就没有我的位置,我不希望她当皇后,我希望父王永远不要立皇后。”
明菲之子从小体弱多病,瘦弱不堪,宫灵岑引以为豪的天纵奇才在他的身上看不到一星半点儿的痕迹,可是偏偏,他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小儿子。因为只有他,永远也不会威胁自己的地位,且一看到他酷似他母后的脸,就会天然的让他想起与皇后举案齐眉的日子。
宫灵岑没有为难明菲之子,将莲花的死亡栽赃到了另外七十二个死士身上。
为什么有这么多?
因为人少的话,以莲花的武力值,他们打不过她,这谎言太拙劣,说不过去。
于是只能对外宣称她被羽族各族的势力联合诛杀,身重数刀,尸骨无存,就连遗体瞻仰的环节都省去了。
未免被人发现端倪,宫灵岑甚至将她的尸体偷梁换柱,将一堆剁碎的肉泥放在了水晶棺内,尘封在英灵埋骨地中。
而莲花的本体,则绑了一块大石头,扔进了沼泽地里。
而这石头上下了咒术,永远也不会浮起。自然也就不会被羽族发现。因为沼泽地属于那些凶猛的怪兽,没有羽族会自讨没趣,跑到沼泽地里去打滚。
莲花彻底从这个世上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名叫莲华的女人。
莲华从沼泽地里爬起来的时候,已经过了一百年。这一百年里,她凭借着最后一丝神志,保留着当年在雁荡山吸收山上微小的灵气而拥有的本领,将沼泽地里那些猛禽的气息也化作己用,终于在一百年后,将毒素清除体内,重新拥有了力量。
也就是这一百年,她突然想清楚了很多事情。那就是爱情,真的不能靠梦想、靠一厢情愿。
爱情是两个人共同努力而产生的结果,少一个人那都不是爱情,最多叫奢望。
她以死了一次为代价,结束了这一场年少时期的关于爱情的美梦。
这一个泡沫,也终于被她亲手戳破。
从此她不叫莲花,她说:“以后,我的名字,叫莲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