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演出门票卖出去五万三千张,刨去筹备演唱会的成本,方菲这边赚了将近五十万。
但是,按照linda的估算,于童到手的收益,应该会在50-60万之间。
她的个人所得甚至比方菲这个主角还高!
要知道,方菲的收入可是要跟公司分成的。
而于童的收入,交了税以后,全归她自己!
只是如此想想,linda就羡慕得眼睛都绿了!
她给方菲当了好几年的经纪人,至今没能赚到这么多的佣金!
所以,当方菲说,以后在内地会有大量演出,可以请于小姐当她在内地的经纪人,负责安排内地演出事宜时,linda想也没想就拒绝了。
*
演唱会结束了,又不用像以前那样每天去歌舞团打卡上班,于童突然就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
暂时没有新业务上门,演唱会也不是天天举办的,一年能办两场就算不错了。
所以,留下月薪五百的杜金金在办公室里守着电话,于童开始满世界乱转。
账户里躺着几十万,她又没什么投资,完全不知道这笔钱应该怎么花。
于是,当管歧珍打电话来约她去新开的美容院时,她一口就答应了。
因着有了第一笔赞助费的交情,于童最近跟管歧珍走得比较近,她俩家庭背景近似,脾气秉性也比较相合,彼此之间又没什么利益上的牵扯,很自然便能成为朋友。
不过,她比管歧珍年轻近十岁,这个美容做完以后,似乎没什么效果。
至少狄思科是说不出她哪里产生了变化的。
所以于童从来不自己主动去美容院浪费钱,只有管歧珍打电话约她时,她才去做一次,主要是为了跟对方聊天。
美容院引不起她的兴趣,有钱有闲的于总就开始大肆买买买了。
给自己买不算,还得把身边人都挨个照顾到。
爷爷奶奶和老于那里就不说了,连狄思科的衣柜里都多了好几套西装和他叫不出牌子的运动服。
郭美凤帮他把晾好的衣服收进衣柜时,就发现了他那半柜子的新衣服,也因此更加坚定了老五在吃软饭的想法。
没想到啊,家里最出息的孩子,竟然吃上软饭了!
而当事人狄思科却丝毫不觉得自己在吃软饭,他这段时间简直太快乐啦!
以前都是他往于童的单位跑,如今于童有了时间,就换成对方来找他了。
这天于童再次开着她的小土豆来接人时,突然问:“你不是要竞选团干嘛?选上了吗?怎么一直没听你提起?”
“选上了啊,”狄思科叹气说,“我这点小进步,在于总的大生意面前不值一提,我都没好意思跟你讲!”
“当团干不是可以工资升半级吗?你管这叫小进步啊?”于童惊异道,“你们这个团干很好选吗?”
“当然不好选了,我有十来个竞争对手,而且还得演讲呢!”狄思科得意道,“咱这人缘可真不是吹的,民主投票的时候,我排第二名呢,除了支部书记,就是我啦!”
他最近每天回家都要研究那台286,一万多块不能白花,他解答了好多同事的问题。
为了回报自己的耐心讲解,大家也得把票投给他呀!
“我们团委最近要举办金手指大赛,”狄思科跃跃欲试道,“一等奖是一台进口照相机!你是不是还没有照相机呢?”
“没有!”
于童之前想在深圳买来着,但是忙着忙着就忘了。
目前用的还是从她哥那里借来的。
“那你等我在金手指大赛上一鸣惊人,给你赢一台照相机回来!”狄思科计划道,“反正你最近休息,找个周末咱俩爬香山赏红叶去,正好能用上这台照相机!”
于童听说他要参加什么金手指大赛,下意识地就想到了最近在美容院遇到的按摩技师。
不过,她也知道部委举办比赛,肯定跟按摩没关系。
“比赛还没开始呢,你就吹上了,”于童吐槽,“万一没能得到第一名,你是不是得自己偷偷买一台照相机送给我啊?”
狄思科笑道:“我想买,但也得有那个经济实力啊。”
他之所以敢夸下海口,主要是这金手指大赛比的不是别的,而是打字速度!
单位里正在全面推广电算化,所以,为了响应上级号召,团委也适时举办了金手指大赛。
俗称打字比赛。
这个打字比赛考验的是对五笔字型输入法的掌握,狄思科早就把字根背下来了,解码规律和拆字原则也熟悉了。
之前他在纸上画出键盘的位置,进行虚拟打字。
如今家里有了正经的计算机,为了赢得那台照相机,他都要苦练到半夜呢!
狄思科自信地想,除了打字室的打字员,他的打字速度应该是全翻译室最快的!
金手指大赛的奖品很丰富,但比赛过程比较潦草。
因着计算机数量太少,所以先在各处室内部举办初赛,选择当天的《人民日报》某版某篇文章作为考试内容,一分钟之内,打字最多的选手获胜。
每人一分钟,淘汰速度是相当快的。
有人自认打字速度不敌别人,便索性弃权了。
翻译室的孙主任知道,自己处室打字速度最快的是英语组的小狄。
其实他们可以像其他部门一样,派打字速度最快的人去参加比赛。
但单位举办这个活动的目的是让大家都能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认识,所以孙组长要求每个人都必须参加比赛,而且她本人打头阵,第一个上场。
孙主任年纪不小了,又是翻译室的领导,能抽出时间钻研其他技能属实难得。
所以,当她交上每分钟四十八个字,正确率百分百的答卷时,整个翻译室的同志们都献上了掌声。
好多年轻人都未必能有四十八个字的速度呢,而且正确率这么高,说明人家已经把字根和规则都记熟了,只是疏于练习而已。
有了孙主任的开门红,等在后面的年轻人都开始紧张了。
尤其是庞庆祖等几个男同志。
刚安装计算机的时候,庞庆祖总是摆姿态,声称不想跟女同志抢电脑用。
所以,那台电脑在翻译室落户以后,他就没怎么用过。
除了他,英语组的狄思科和方堃也不太去用那台电脑。
可是,狄思科自己买了电脑,每天回家偷偷练习,准备惊艳所有人。
而方堃所住的单身宿舍就在机关大院里,下楼走个几十米就能进入办公室。
他一般会在其他人下班后,重新返回办公室练习打字。
是以,三个人里,真正不会用电脑的只有庞庆祖。
其他同事都一个个上机打字了,庞庆祖不想丢人,就一直往后缩并撺掇其他人先上。
到最后就只剩他跟狄思科两个人了。
狄思科是被孙主任要求留在后面的,孙主任见识过他的打字速度,要是让小狄先上,容易影响其他同志的信心。
然而,庞庆祖并不了解内情,闻言便推着他上前说:“你先上吧!”
狄思科被推坐在椅子上,便直接上手敲键盘了。
他已经练会了盲打,刚才等待的那段时间里,也把新闻报道的前两百字背熟了。
所以,上机以后,噼噼啪啪运指如飞,直接脱稿盲打了一百四十五个字,准确率百分百。
孙主任带头给小狄鼓了掌,笑着夸赞说:“这是今天的最高记录了!年轻人的脑袋瓜就是聪明,大家都向小狄同志学习啊!提高对计算机使用的重视!”
狄思科摆着手说不敢当,“这玩意儿只要多练习就能提高速度。”
他花上万块买一台计算机,可不是为了给领导拍马屁的,他是真的想掌握一门新技能。
既然上级已经反复鼓励要在办公时使用计算机了,这必然就是未来趋势,你磨磨蹭蹭不肯响应号召,那不是思想有问题嘛。
“好了,老庞,该你了!”孙主任招呼最后一个选手。
庞庆祖想尿遁,但孙主任已经点名了。
他错过了最佳逃跑时机,就只能硬着头皮坐到电脑前。
用一指禅吭吭哧哧打了十一个字,其中还有两个错别字。
好嘞,之前只打出十八个字的男同事高兴了。
来了一个比他速度更慢的。
最丢人的不是他了!
庞庆祖脸色胀红,心里直后悔,他还不如早点上呢,省得在狄思科后面,被那一百四十五个字对比得更难看。
大家都是同事,当然没人会当面嘲笑他。
可是个人心里,尤其是领导心里会怎么想,那就说不准了。
狄思科也没想到庞庆祖会这么不济,连二十个字都没打出来。
不过,这事可怪不到他头上,他心安理得地去参加决赛了。
不同于处室内部比赛的潦草,决赛场地不但被用心布置过,还把前三名的奖品大方地摆在了最显眼的位置。
狄思科被那台照相机勾的心痒痒,跟坐在他旁边的徐处长说:“这回我可不能让着您!哪怕您参加了40减30的活动,也不好使了!我已经跟我家小于拍了胸脯,保证给她赢一台照相机回去!”
“不用你让,咱们各凭本事,”徐处长活动着手指,跟他打听,“我现在一分钟能打一百三十个字,你能打多少字了?”
“不许打探敌情!”狄思科笑眯眯道,“小心我给您举手告状!”
“……”徐处长瞪眼,“我都告诉你了。”
“那又不是我问的,是您主动说的!”狄思科“哎呀”一声说,“团委的同志已经在看咱们这里了,不许说话了啊!”
徐处长:“……”
狄思科就是奔着那台照相机来的,当然不可能掉以轻心,领导也不好使啊!
有了照相机在不远处激励着,狄思科这次的打字速度比他在家练习时还快一点。
他不顾其他人羡慕嫉妒恨的白眼,乐呵呵地将进口照相机捧进了怀里。
还呲着大白牙跟单位大boss合了影。
他太爱单位啦!
电视机和照相机都是单位发给他的!
满满的归属感!
*
狄思科成功将照相机送给了于经理。
让自己的左右脸蛋各得一枚口红印子。
于经理揣着这台照相机走遍了北京及周边城市的各大景点,完全没有要开工干活的意思。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三个多月,直到进入新年,她才终于从方菲演唱会带给她的压力和疲惫感中解脱出来。
打算重新出发,干点正事了。
狄思科在年底的时候陪领导去上海出差了半个月,第一次当了随行翻译。
回到北京休整两天后,打算去于家给于暄补课。
他如今工作太忙,其实已经不怎么给于暄补课了,安处长重新给他请了一个大学生家教。
不过,不知是对方授课方式有问题,还是于暄的问题,这几个月于暄的成绩一直下滑。
眼瞅着就要期末考试了,他的成绩却始终没有起色。
昨天在食堂见面时,安处长就邀请狄思科去家里跟于暄聊聊,帮他找找问题。
狄思科周末没事,又想跟于家拉近关系,当然不会拒绝这样的邀请。
他打电话询问于童,是否要一起去于家过周末,给于暄补完课以后,他俩还能出去约个会。
于童却回道:“我爸说要帮我介绍生意上的朋友,让我周末回家一趟。”
于是两人结伴去了于家。
然而,进了于家大门,一路走进客厅。
看清里面的情形后,狄思科却有点懵了。
里面或坐或站,挤了一屋子各有特色的年轻男性……
他扭头望向身侧的于童,幽幽地问:“你爸这是要给你介绍朋友,还是想给你选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