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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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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近墨者黑(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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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近墨者黑(二)

夏厉君刚回到刑堂,因为办案有功,她不久前从刑堂弟子升任为巴县刑队小统领,相当于前朝捕头。巡逻这种事已用不着她,只需等着有案子时出行即可。虽然名义上她只是个小统领,但也就这个月,她的地位有了变化,毕竟谁不知道她可是大小姐的好友,众人待她都礼貌起来,“腥狐狸”这个外号再也听不见了——至少当面听不见了。

但她不习惯呆在刑堂里,依然照常巡逻,走自己过往走的路。何况今日刑堂要追捕逃犯李湘波,人手不足,她也不顾伤势,维持过去的例行公事。今日她做完最后一次巡逻前,沈未辰已回青城去了,她回到刑堂,就见着沈连云坐在大厅里。

沈连云是青城总刑堂堂主,职位比她高上太多,夏厉君见四下无人,上前行礼问安。

“是你带大小姐去看刑场的?”沈连云问。

夏厉君答了声是。这是今天中午的事,她刚从慈心医馆出来,没有回家,迳直来到刑堂,就着往日的习惯巡逻。八辆马车从大路上驶过,她闻着异味,截下马车,见到了里头的尸体,当中有她抓来的人。她回到刑堂,把这件事告诉了沈未辰。

尸体被弃置在城西乱葬岗,她与沈未辰抵达时,他们正在挖一个足有三丈方圆的大坑。

“你知道当属下最重要的是什么?”沈连云站起身来,信步走至夏厉君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

“干好分内事。”夏厉君刚说完,眼前一黑,下巴重重挨了一拳。她想忍住,但昨日失血过多,脚步虚浮,她踉跄退开,随即脸上又挨了两拳。她护住头脸,肚子上传来一股大力,虽然穿着皮甲护身,仍疼得她捂腹弯腰,跪倒在地,“呕”的一声,先是吐出了中午的食物,仍是痉挛不止,呕出一地酸水。

“是不要让上头难堪!”沈连云道。

“那里头……有孩子……”夏厉君反驳。她还想站起身来,“砰”的一声响,沈连云踢中她下巴。她趴倒在地,吐出满口血水,还有一颗断折的臼齿。

“那些是夜榜的针,这次雅爷造反就是他们挑唆!照刑堂律法,灭三族,先刑后报,合乎规矩!”

夏厉君心底骂了一百声娘。

“我们执法,报个名字上去,发个公文而已,你让大小姐看什么尸体?没听过君子远庖厨吗?就是这个道理!”

夏厉君不相信这是道理,她知道这只是“解释”。解释的背后必然有着掩饰。她被扯住领子拉起来。

夏厉君以为沈连云还想动手,这次她打定主意要还手。不料沈连云却只是帮她整理衣袖,拂去身上灰尘,语气也转为和缓。

“你让他们不好做人,你知道问题在哪吗?你让他们知道,知道了不管就是混帐,知道了管不了就是无能,如果他们真管了,就是个不知轻重的蠢蛋。混帐、无能、蠢蛋,他娘的这能是我们青城掌门?”

夏厉君还是不懂,这他娘的比学一百套武功还难懂。

“难道你希望掌门亲自下令杀一个孩子?不!我知道掌门,他不会干这种事。可这事非要干,照着律法都得干!你可以做完后写个名字上去,名字不会说这孩子不满周岁,掌门看见了也就点点头。他可能猜得到,但他够聪明就不会问。这种上头难做的事别让他们招惹,你要自个揽下,这才叫有担当。”沈连云道,“对你好,对掌门更好。”

“我们上头不是混帐、无能、蠢蛋,最少大小姐不是!”夏厉君回答。她的眼神依然毫不飘移,她相信自己干的事,律法不该让这个小孩死。

沈连云看了她一眼,找了张椅子坐下,双手交握,指尖轻抚着刚痛殴过夏厉君的指节:“大小姐今年二十,她不像你,她是青城的姑娘,用不着两年就会挑个好对象联姻。刑堂不过是大小姐一时兴起的玩意,玩够了还得回闺房呆着,生孩子享福,而你还会待在刑堂。”

“有李湘波的消息,弟子们正守着,我把这功劳让给你。”沈连云站起身来,“还走得动吗?去洗把脸,干活了。”

夏厉君默不作声,到后院掬了一捧水,洗去脸上口中的血迹,跟着沈连云离开。

她并不是信了沈连云的话,她觉得沈连云说的都是屁话。但沈连云是上司,不能顶撞。

她跟去也不是为了功劳,是为了抓犯人,那是刑堂的工作。

沈连云今年四十,是青城的远亲,与沈玉倾同一个高祖父。亲戚到了这么疏远的地步,除了同一个姓氏外再没别的干系。爷爷还在时当过巴县驻军统领,到了父亲则是靠收弟子营生,毕竟是青城嫡系,发侠名状容易。他还有几个师兄弟是卫枢军,而他自己则入了刑堂,干了十七年,三年前当上刑堂右使,算得上平步青云。

四年前,沈勤志寿宴,特地对沈玉倾介绍了这位青年俊杰,他才认识了世子。他知道世子会需要一个自己的班底,而他绝对是首选之一。

沈玉倾相当欣赏他干练的办事能力,他也竭尽心力为沈玉倾尽忠。昨日雅爷发难,在楚夫人与傅老落败遭擒前,他始终竭力抵抗卫枢军的攻势,让沈玉倾能够从容逃脱。

沈玉倾的生命紧紧系着他的前途。

唯一的疑虑就是这位新掌门太年轻了,虽然九大家中不乏年少登基的幼主,但他确实太年轻。新掌门是个好人,善良、聪敏,在昨日那种颓势下还能反败为胜,谁能不夸他一句有胆魄有本事?虽然不少人都以为他是优柔寡断的人,但实际上,新掌门是个能当机立断的人。他或许会慢,但绝不会错过最重要的时机。

他很清楚,有时太过当机立断意味着缺乏深思熟虑,如果成功了就被视为有魄力,如果失败了,就被称为鲁莽。

成败论英雄。

他不想当英雄,但他想成功。因为失败就会像这个人一样,空有本事,却如丧家犬。

酉时,周围屋檐上各自趴伏着三到五名不等的刑堂弟子,注视着一间矮屋。屋子的主人是正在逃亡的前朱雀门总领李湘波的朋友,李湘波因杀了巴县南门副统领而逃亡。

那只腥狐狸也趴伏在自己身边。

他讨厌这只腥狐狸,不懂进退的人最让人厌恶。但看在大小姐的面子上,他愿意给她一点功劳,让她升迁。

埋伏早已就绪,四面八方监视着,就等他一声令下。沈连云举起手,示意动手。

两名刑堂弟子敲了屋门,主人开门答话,就站在门口闲聊,他在拦阻刑堂弟子入内。

过了会,隔壁院子走出一名秃头白髯的老者,身形佝偻,拄着拐杖,往另一头走去。众人都在看那两名刑堂弟子盘查,并未注意。那主人遮拦不住,刑堂弟子抢入屋内,沈连云只等着人犯逃出,就要擒抓。

“那老头是谁?”夏厉君问。

操,这当口,还在问些蠢问题,就是娘们的啰嗦劲!沈连云没有转头,他专注犯人,没理会夏厉君。

“我不认得他,这条街所有人我都认得。”夏厉君道,“那老头到底是谁?”

“闭嘴!”沈连云低吼一声。没多久就见那两名弟子走出,似乎无功而返。沈连云吃了一惊,猛地醒悟过来,起身大喊:“抓住刚才那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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