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九点,福缘镇的夜市并不热闹,只有三五人群,大概真正的夜市还没开始,不过街上及店铺的人看到奇怪的一幕:
一个男子走得很快,快到看不清他的容貌,甚至很难分辨他穿的衣服是什么颜色,一转眼就从视线里消失。在男子后面跟着一个美艳动人的尤物,胸鼓臀翘身材好,穿着一件挺暴露的旗袍,身子在灯光的照应下若隐若现,看得所有异性口水直下三千尺。
这女子走的不快不慢,所以不是瞎子都能看到她勾魂夺魄的身材,不少人知道镇里整天穿旗袍就只有那朵人人都想摘的带刺玫瑰,俗称——交际花,但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拦住这女人跟她扯家常,反而皱着眉思考着号称‘手段无常’的交际花所追的男人是谁。
此刻,众人只会想那男人是谁。想着如果可以在交际花身上做运动那就今生足矣。愣是没人注意到交际花一脸沉重,更没人会知道一场腥风血雨就因为这一幕而拉开帷幕!
福缘镇桥头村旁边的农贸市场,正是几天前林明轩连踹三脚投资商的地方。这里只有一盏小小的灯,发出淡淡的黄光,照映着地上的两个人。忽然,两人感觉到背后生风,迅速转过头,只见一男子沉着脸站在面前,脸红不红不知道,但他们能肯定眼前之人呼吸正常,不像急跑过来的人。然而他们只是微微惊讶一下,开口道:“轩哥。”
男子没有说话,看了眼前两人一眼,目光就打量着周围,虽然光线不足,但凭借着惊人的视力,还是可以看到几米外的草丛里的一只青蛙,不过这只青蛙一动不动,甚至有些变形,在它周边的物体上面沾了红色的液体,有些凝固有些没有凝固。
男子就这样漫步地走着,范围不大,就在十几个平方的水泥地上走动,水泥地上有个红了直径三十厘米的圆圈,旁边还有一个红色的掌印。其次旁边的草丛乱七八糟,草上、地上有一红色的物体点缀着,当中不缺乏人类的脚印,这草丛杂乱的面积达到十几个平方,可想而知刚才这里有过一场血战。
“哒哒。”
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男子依旧打量着‘战场’,另外两人则警惕地盯着来人,随后收回目光,哪怕见来人穿着性感的旗袍,胸前两物随着急促的步伐在做着不规则的运动,他们也不屑看多一眼,只因这女人是大嫂。
这穿着旗袍的女人自然是郑玫瑰,因为林明轩喜欢,所以哪怕是夜晚,她也毫不犹豫地选择穿旗袍。那么一直打量着‘战场’的男子非林明轩莫属,见郑玫瑰到来他也没有理会,转过身便问:“色-狼,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这两人正是色-狼郭天仇跟何大勇,至于兔子古博士跟狐狸赵权贵就送林志恒等人去了医院。林明轩虽然脸色平静,语气淡然,但色-狼丝毫不敢放松,他深知林明轩的脾气,便低声道:“我跟兔子他们在家憋了几天,终于筹到了相应的资金,就想下来吃个宵夜泡个妹纸,谁知道来到桥头就看到一帮人在打架,当中被打的人还有志恒哥。”
于是接下来的事就水到渠成,色-狼三人加入了战场,即使面对二三十个手拿棍棒的混混也是面不改色。因为林明轩给了色-狼他们一套功法,虽然色-狼等人修炼的日子尚浅,但对付几个混混却是手到擒来的事,三两下就解决了。再者色-狼最近风头较甚,所以在认得色-狼是何许人也后那帮混混便一哄而散。
至于何大勇就是在战局刚结束他才出现,对于他悔恨万分,要是早知道林少的二哥在这建厂,就算自己不在这里守着,肯定会派一些小弟来撑场子,然而此时悔恨晚矣。
“知道是什么人干的吗?”林明轩抛出另一个问题。
“是‘谢家帮’的人,有个还是谢超人的嫡系手下。”色-狼应道。
“谢超人?”林明轩嘀咕一声,嘴角扯出一丝冷笑,淡淡地道:“去医院看看。”说完直径走到一辆摩托车,紧接着何大勇抛过一钥匙。结果是林明轩载着郑玫瑰、色-狼载着何大勇,两辆摩托车呼啸一声,直奔‘福缘医院’。
开着车的林明轩心情不是很好,他觉得林志恒被打跟自己有很大的责任。那天在桥头里被杨正成的保镖打得满身是血的年轻男子就是林志恒,但林明轩从未上前询问一句,甚至过后几天也没主动联系过,只因他觉得林志恒是自己二哥,这么大个人了,做事有分寸,有麻烦应该会找自己。
但想不到才几天的事情,林志恒又被打了,这次还是被混混所打,那么性质就完全不同了,跟打击报复离不开关系。这刻林明轩才明白自己有多愚蠢,怕说多了引起二哥的反感,所以对林志恒的事从不过问;更没想过杨正成有可能进行打击报复,从而疏于防范,让他陷入深深的自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