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哪里知道,李志豪之所以那么镇定,而且还很轻松,除了他过人的心理素质外,更重要的是他有非条常人的本事啊,所谓的艺高胆大嘛。他可以在对手扣着扳机的手指开始动的时候出手,枪还没响,他就可以让对方倒下,他有这个把握。
子弹的速度是很快,可是扣动扳机的速度就差多了。他在部队做过测试,他出拳的速度是0点3秒,一秒种可以出三拳,而一般人从扣扳机到枪响的时间是0点5秒,一秒钟顶多开两枪。
当然,如果距离远的话,他出手再快也没用,但现在的距离,他还是有把握的。
拿枪的人这时候心里很矛盾,真的骑虎难下了。本来他只是拿枪起到威慑的作用,吓吓对方,然后洗刷洗刷对方,为自己捞回点面子,把老板交代的事情也办好了。他心想一般人见到枪了不说会吓得尿裤子,起码也会颤抖一下吧,偏偏这人没感觉,都什么人哪,真是。
但开枪是万万不可的,法制社会啊,通常情况是开枪打死别人,之后自己转身就能看见监狱的大门;可是,要不开枪,走呢?丢人就丢到姥姥家了。
他发觉自己的手有点抖了。
幸好他的同伙给他找了个台阶:“算了,二狗,看他还象个男人,有点种,放他一马吧。”
于是,叫二狗的借坡下驴,再自己给自己脸上贴点金:“今天就给我兄弟面子,而且我也比较赏识有种的人,今天就放你一马了,以后走路小心点,再撞上枪口是会走火的。”
说着收起了枪,还挺神气的走了。
这下轮到李志豪糊涂了,他们就这样走了?这是为什么呢?
有一点他很清楚也很肯定,这两人是故意在自己身上找茬,而自己并不认识他们,与他们无仇,那么就只有一种可能,是别人请他们来的。既然别人请他们来,肯定是想把自己怎么样,不说杀了,那也应该废了啊,就算不废,也应该狠狠的教训一顿啊。
枪都摸出来了,指着了,竟然没开,他们怎么给他的顾主交代呢?
而且,他还清楚一点,在这个社会,枪虽已不是什么西洋玩意,但是,也决不是一般的人玩得起枪,无论是在黑道还是白道,那得有相当的实力。没有上亿的生意,办不了持枪证;没混到大哥的位置,就用不起枪,最起码也要混得风声水起算个人物啊。
这两人到底什么来头,搞什么东东?
再说,他刚才从牢里出来,在山城连熟人都没几个,就更不用说仇人了。唯一的一个仇人,颜人杰,自己不知道他的生活状况,他就更不知道自己现在什么状况了。而且,自己是伤了他,但已经为此坐过牢,用道上的话说,这梁子已经化了,他没有必要报复自己了,要报复也不是这阵势。
幸好夜还不是很深,要不然还真以为是他妈的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