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府?济南府的知府不是……”
赵光义一脸懵逼地瞅向孙兴祖。
“孙知府,乃是上上之选,又是殿下您所举荐,如此大将之才,正该做咱们的改革先锋啊,就以一年为期,你们两府分别扩建郡府的胥吏规模,取消城乡限制,放心,我的商行一定会给你们投工业来消化人口的,到时候,你们也比一比,看是谁做得更好么。”
说完,就见那赵光义的脸上紫得跟个茄子似的。
恨不得回去之后找到卢多逊把他给活活掐死。
太坑了啊,太拧巴了啊,太难受了啊!
明明他们俩都应该是反对改革,站在土豪劣绅这一边的,结果现在,都成改革急先锋了。
而且这……这怎么改的啊。
三弟这脑子他怎么就……就这么的不正常呢?
孙兴祖却是唯有苦笑,低下头,不敢去看赵光义了。
他是小人物,注定只能成为大人物们的棋子,眼下,他看似是升官发财,烈火烹油,但其实许县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后根本是瞒不住的,他这个所谓的知府一定会成为官场上的小丑。
他活着,就是打赵光义的脸,甚至是打赵匡胤的脸。
有朝一日,赵匡胤若是知道自己破格提拔的上上之选居然是这么个玩意,严重影响了他在史书中英明神武的光辉形象,他的下场将会是如何?
赵匡胤可是很重视史书形象,很喜欢作秀的,这个大家都看得出来。
说实在的,与其给他这个上上之选,还莫不如直接把他一撸到底呢。
然而事已至此,他也只能是硬着头皮上了,这个时候秦王殿下找到他,这对他来说简直就是救命稻草,接下来朝廷要重点发展济南府,让他来当急先锋。
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事儿办好了,自己这个吏治楷模就能坐实,事儿办得不好,人死了,那也是为新政事业而牺牲。
至少不会作为一个小丑,留名于青史之上,被后人所嘲笑。
至于赵光义怎么想,他还真顾不上,他作为赵光义曾经的嫡系亲信,比谁都清楚现在的赵光义一定惦记着整死他。
“哦对了,还有这位黄仁,黄先生,此人乃是大哥赐字的乡绅楷模,二哥你应该也是熟的吧。”
“还算熟,他爹是我亲手弄死的。”
说着,那黄仁居然还真站起神来朝赵光义拱手一礼,然后面无表情地重新跪坐了下来,道:“家父自有取死之道,黄家满门二百余口,感谢秦王殿下,给在下一个全家活命的机会”。
赵光美介绍道:“这位黄老爷,不愧是乡绅楷模啊,我们刚刚跟他们达成了共识,黄家在乡的所有资产,统统卖给商行,他会组织人手来开封,拿着商行给的钱,做咱们大宋第一个包工头。”
“何为包工头?”
“自愿接下朝廷的工程单子,朝廷给他钱粮,他剩下的,就是利润,透支了,就是亏损,朝廷只要求他保质保量,别的不管,当然,若是质量有问题或者工期逾期的话,杀,你看,这样一来朝廷就省心多了。”
赵光义,一脸懵逼。
他感觉自己好像不是在跟一个正常的人类在说话。
这也就是赵光美,换个人的话早就给送疯人院去了。
他妈的,跟三弟站在政治对立面根本就是个极其愚蠢的决定,还双簧,双簧个锤子,唱双簧这种事必须建立在双方拥有默契的基础上,起码,彼此对对方会干什么,怎么敢,心里大致有个数。
可自己这个三弟,特么的是个纯疯子啊!
偏偏这么多年来这个疯子用这种疯子一般的做事方式居然无往不利,无事不成,以至于现在他不管干出多么离谱的事儿,许多人的第一反应都是,看看再说,而不是用自己的常识去反对了。
常识这东西在这位秦王殿下的面前就不存在。
而果然,当黄仁领着自己足足一万人规模的工程队进入开封之后,赵光美一共拿出了两样东西,让他们帮忙修一下开封城内外的几条主干道路。
一样是水泥,这东西是商行研制的新产品,据说未来数年之内,这东西都会成为商行最重要的利润来源之一。
另一样,却是刀兵。
有了水泥,一万人修几条道路是如此的快,只用了半个月就修完了。
然而因为包工这事儿虽然给钱,但毕竟是具有徭役性质的,再加上巨大的习俗惯性,尤其是春耕的日子快要到了,所以绝大部分人在工程结束之后还是要回乡的。
然后赵光美就拿出一筐一筐的刀兵出来,分发给这些工人们,道:“感谢你们这半个月来辛辛肯肯,为开封,为大宋建设所留下的汗水,这些刀剑,铠甲,弓弩什么的,是禁军前一段时间淘汰下来的,你们每人挑一把,留作纪念吧,当然,会去之后把铁融了做成农具,也是很好的。”
然后,这帮人回去之后不到三天,朝廷就收到消息,郑县暴乱,刁民造反。
乡绅黄仁被推举为反贼首领,一部分反贼已经在高声吟唱“我开过百杀了。”
要知道这可是天子脚下啊!
结果赵普明晃晃的就给郑县的县丞批了两个字:不管。
这一系列的操作,直把赵光义给看得都彻底懵逼了。
三弟他果然是个疯子。
赵普居然会陪着他疯。
还有大哥,他居然……就这样看着这两个人这么疯么?
这到底是新政啊,还是疯政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