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箐箐不得不佩服沈凝溪,抄袭的坑,她努力填上了,沈凝溪又给她挖了一个“不识好人心”的坑。不过没关系,林箐箐也不指望,就通过一件事,让班上同学对自己改观,来日方长,而且她也在为沈凝溪挖坑。
“叮铃铃……”
下午最后一堂课的下课铃声响起,同学们都蜂拥一样往外冲,赶着去吃晚饭。
周芳邀请沈凝溪一起去食堂吃晚饭,沈凝溪拒绝了。
她想着自己是吕洞宾,而林箐箐是狗,她应该主动点邀请林箐箐一起去食堂吃晚饭。还不等她走到林箐箐的座位前,林箐箐已经挽着高雅的胳膊,两人亲密地走出了教室,有说有笑。
……
林箐箐拉着高雅去了三年六班,三年六班是复读班,她的大哥和二哥都在三年六班复读,她和高雅赶到三年六班的时候,二哥林安已经跟他那帮兄弟鬼混去了。
三年六班,人影寥寥。
林箐箐一眼就看见,坐在教室最后排靠后门位置的林平。
他穿着城南高中的蓝色校服,在课桌上埋着头,看着手上的一本摄影杂志。
林平出生的时候,黄疸过高,照过灯,奶奶很是在意,她总担心林平的身体,便信了古老的偏方,要林平留胎毛,那是老一辈的迷信,林平一留就留到了现在。
为了藏住那一撮编成细长辫子的胎毛,在城南高中,林平被特别允许可以留长发,他是城南高中唯一一个扎马尾的男生。马尾不长,让他的模样,有些俊秀,又有些酷帅。
看着他好看的侧脸,高雅不禁想起一首诗,“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她不由得红了面颊。
“大哥……”
喊出这两个字时,林箐箐发觉自己的声音,有些沙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