篝火四下,围着六个身着衣,相貌粗糙的家伙,正一边烤火,一边大口大口的吞食狗肉,毫无形象可言。
六人中,有个家伙格外显眼。
他身材高大,体格魁梧,里面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保暖衣,外面套着一件高领棕色风衣,也不觉得冷。
头发乱糟糟的,宛如鸡窝,就像是十几天都未洗过。
鬓角、下巴一圈,生着茂密的胡子。
别的不说,单单这幅卖相,就给人一种生人勿进,极其危险的感觉。
此人正是绵正鹤,被高句丽江湖誉为“延边战神”,主要从事偷渡、贩卖人口生意,偶尔也兼职杀手、打仔,赚些外快。
虽然他现在已经自立门户,但以前也跟过别人,大佬对他恩重如山,需要他帮忙,他义不容辞。
这家伙身手恐怖,再加上心狠毒辣,还算有城府,在延边势力极大,那边的蛇头生意,已经完全被他垄断。
所有想偷渡来高句丽的人,都必须求他帮忙。
绵正鹤拿着一块巨大的狗腿骨头,很快便将腿骨上的肉全都消灭,随手朝地上一扔。
北风呼啸,吹得他本就杂乱的头发,愈发凌乱。
他随手抹掉嘴上的油水,从口袋掏出一盒烟,还剩下最后一根,抽出香烟,将烟盒揉成一团,扔到了篝火堆里。
将烟叼在嘴上,又从口袋摸出一个打火机,用手挡住,但风实在太大,连续点了三次都没点着。
绵正鹤烦躁的骂了一句,重新将打火机放回口袋,叼着烟,脸朝篝火堆凑去,终于点燃香烟,这才狠狠吸了一口,一阵吞云吐雾。
“那个狗崽子最好不要骗我,否则我饶不了他!”
“在哪里动手不行,非得选在这儿!特意让我喝西北风吗?!”
有个小弟问道:“大哥,我们这次是要咔嚓掉那个港岛来的狗崽子吗?”
绵正鹤懒得多说,可还是解释道:“不一定,这取决于他的态度。”
绵正鹤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然变得异常烦躁,道:“要是他肯合作,什么都好说,要是他不肯合作……阿西吧,还是不能杀!”
“老子真是要被那些老家伙烦死了,要杀就杀,不杀就不动手,搞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
绵正鹤能混出来,在延边拥有这么大的势力,靠得当然不仅仅只是身手。
那帮老家伙为何不让他做掉李问,原因是什么他也猜得到。
喝骂间,一束束明亮又刺眼的车灯照了过来。
先前询问绵正鹤的小弟最先反应过来,立刻站了起来,眼睛大亮,兴奋的惊呼道:“大哥、大哥,那个狗崽子终于来了!”
绵正鹤精神一震,拍了拍屁股上的灰尘,喝道:“动手!”
五名小弟立刻上车,准备实施突袭。
绵正鹤从腰上抽出一柄斧头,快步走到路中间,拿着斧头,就那么安静的站着,等着车来撞自己。
另外一边,六辆现代车上。
李问、丁青正在闲聊,只不过气氛不大好。
胜天集团进入高句丽,主要合作对象就是丁青。
当时有好几个备选,李问将所有资料拿给盛天步,看到“丁青”这个名字,盛天步想也未想,便将这件事定了下来。
丁青派系负责胜天集团的安保工作,简单来说,就是他们负责工地安全,不准高句丽其他帮派捣乱。
最初两年的合作很不错,双方都很满意。
那时,丁青派系远没有现在的实力,还处于发展、扩张阶段,有胜天的强大财力做后盾,他们发展得很迅猛。
现在,丁青已经是汉城江湖,极有实力的青壮派。
但是最近出了许多麻烦,伴随着胜天物产的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利润也就越来越大,吸引到的魑魅魍魉也越来越多。
丁青好像有些扛不住了。
上次在胜天物产建筑工地,就是因为丁青的人中了调虎离山之计,胜天集团的人才不得不登场,结果被绵正鹤单人狂虐。
众所周知,由于种种因素,高句丽人内心深处是极自卑的,这种地理、政治上的自卑,外放出来便是处处争强好胜。
他们虽然痛恨财阀,可同时又很骄傲,这是一种很矛盾、纠结的心态。
李问脸上、眼睛都在冒火,很是恼火,道:“丁先生,最近怎么回事?”
“上次你们中了对方的调虎离山之计,也就算了,但是现在是怎么回事?打都打不过,釜山、汉城四个工地接连停工!”
“你知道每停工一日,将会给我胜天带来多少损失吗?”
他脸颊涨红,脖颈上青筋都凸了起来,扭过头,生气的瞪着丁青,道:“你应该知道,当初我们胜天为何会选你。”
“还不是因为你够猛,够胆,前两年你表现也很好,为何现在忽然变成了软脚蟹?”
“你要再这样,我们还怎么合作?”
丁青脸色本来就很难看,听到李问的责问,就更难看了。
他亦扭过头,眼眸之中满是寒光,表情凶狠又狰狞,释放出一股远古野兽的蛮横气息,惊得李问不由朝后缩了缩。
“阿西吧!!”
丁青瞪着李问,吼道:“你以为我想这样?我的人同样损失惨重,上次什么调虎离山,对方足足来了一百多人,那叫调虎离山?那是正面硬碰硬!”
“反倒是你的人,你们又是怎么搞的,对方只出了一个家伙,就将你们的人全都干翻,你还骂我?难道你不应该自我反省一下吗?”
“难道说你们胜天物产,全是软蛋?”
丁青似乎觉得有些气闷,开始松自己的领带,可松了好几下都未能松开,他索性用力一扯,硬生生将那条领带给扯断了。
这般气势更惊得李问心惊胆颤,身体本能的后缩,好离丁青远一些。
“你想做什么?”
李问声音中已经带了些颤音,还以为丁青是要打自己,本能的畏惧。
这倒也不能怪他。
盛天步虽然是从江湖发家,但胜天集团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阿基、阿华这种混江湖的,另外一部分则是认真经商。
不是说经商的就不接触江湖,只是参与度要低得多,基本上没做什么太过血腥的事。
李问就属于这种。
占米最初也是这种,但是占米够狠,在明白这个时代根本不可能不接触这些后,果断进化成左手书本,右手刀的型态。
经商李问不如占米,这一点同样不如,这是性格使然,若非遭遇重大变故,不会轻易改变。(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