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卖草鞋的大耳贼

关灯
护眼
269.第267章 分家散伙,我要回高老庄!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而最有意思的是,三位少年弟子中,曹婉代表着巴蜀,高妙娘据说和曹昂也有一份情意。

若猜的不错,刘备可能想联合曹操控制江东孙家。

而曹操一直以来,施行的都是全盘雍化的方针,双方的理念和组织架构非常接近,彼此整合难度是最小的。

联想到,江东密侦卫的活跃,以及吴郡兵工厂大规模扩建的消息。

贾诩不得不承认,江东之虎很可能走上军备扩张之路,联曹制孙,确实是妙手。

至于第三层,要看第一层目的完成的如何,顺利一切都好说。

若是不顺,则由曹蜀势力支撑,雍州系进可攻退可守,最少也能确保立于不败之地。

当然,就像贾诩这样的无双谋士,也猜不出,刘备到底会去往何方。

“且看看罢!”

与贾诩不同,郭嘉认为,刘备的权威光环太重了,这其实不利于整个团队的发展。

刘备合并财政,搭建全新的组织架构,是为了促使雍州系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个人打不了天下,在基金会为主体的团队中,暂时没人能动摇刘备的地位。

可这样模式非常脆弱,一旦刘备有个闪失,整个团队就会分崩离析。

因而,刘备才会未雨绸缪,为了锻炼人才,放手让关张贾郭四人为核心,群充分发挥每一位股东的积极性。

还有,与其他人不同的是,郭嘉认为,刘备应会举家搬迁至外域。

欧罗巴也好,美利坚也好,哪怕南亚次大陆,刘备都能够重新闯出一番新天地。

世界之大,前所未有地展现,以目前交通体量和速度,再用十年,想要去到地中海喝葡萄酒,也要掉小半年时间。

所有政令和军事行动,都很难接受这么长期限的等候。

因而,若是监管松弛,表面上归顺臣服大汉的外邦,分分钟会跳出来造反。

再综合外域传回来的情报,美利坚和澳洲岛以及非洲大陆,都属于半野蛮部落时期,不适合作为基地。

地中海文明与十年前的大汉相差无几,接受新文化要容易得多。

综上所述,地中海东岸帕提亚以西,被称为中西地区,在战略意义上极为重要。何况那边的沙漠发现了大量的石油资源,是刘备最看重的战略物资。

“所以,主公会在中西地区落子?”

八月十六日。

一大早,刘会接到门卫通报,张三爷单人独骑来了。

“你个蠢材,三爷来了还不请进来?”

刘关张三户通家之好,女眷都不用回避的,你特么拦住三爷是昏了头吧?

门卫赶紧附耳低语,刘会脸色是相当精彩。

谁说三爷是个粗人?

这不,就用苦肉计了不是?

腹诽归腹诽,刘会还是不敢怠慢,匆匆奔到院门外。

“哎呀呀,三爷,您这是作甚?”

黑皮黑脸的张飞袒露上身,跪在门前,背上扎着一捆荆条,效仿负荆请罪的典故。

张飞见到刘会,不再像以往那般嗓门宏亮,语气诚恳地问道:“小弟犯错,特来向兄长请罪!”

刘会再进一步,低声问道:“三爷,都是一家人,这么做,外人怎么看?”

张飞说道:“进了岗哨后再捆的,没人看见。”

刘会都气笑了,三爷是真傻还是装傻啊?

但作为下人,刘会问过了,劝过了,张飞依然坚持,那只能如实回禀。

“三爷,稍等,我进去通报一下。”

蔡琰与刘备已经起床,听到管家汇报,蔡琰眉心稍稍皱了一下,随即展开说道:“毕竟是兄弟,第一个来。”

刘备淡淡一笑,说道:“翼德性子直,我去看看。”

蔡琰知道,基金会的事,绝对会成为爆炸性新闻,最近一段时间,估计家里是没法消停了。

不行,去阿姜娘家的院子里避一避,省的闹心。

刘备来到门前,还没开口,张飞就喊道:“大哥,都是我的错,要打要罚,我都认了!可千万不能走哇!”

刘备扯开捆扎的绳子,撇掉荆条,慢悠悠地问道:“你不在营里待着,跑来搞这一出,谁教你的?”

张飞吓了一跳,忙辩解道:“大哥,没人教,就是和屋里商量了一下,今日特地过来让大哥你出气的。”

让这货穿好衣衫,带着进入别院,进入饭厅。

“没吃早饭吧,跟我一起对付两口吧。”

“行,听大哥的。”

食不言寝不语,刘备不紧不慢地吃着煎蛋素包子,喝着小米粥。

张飞吃着特意准备的煎火腿,肉包,、油炸鬼和白米饭,就着盐酱菜,吃的那叫一个风卷残云。

等张飞打着饱嗝,刘备才起身,拉着对方进入凉亭。

“说吧,你咋想的?”

张飞可怜巴巴地问道:“大哥,是不是打算离开东都了?”

“嗯,确实是,具体地点,暂时没想好。怎么了?”

张飞大大咧咧说道:“大哥,我不要什么股份,我想跟着你打天下去!”

刘备哈哈一笑,说道:“什么打天下?翼德想多了,我是周游世界,游山玩水,没有打打杀杀那一套。”

“为啥啊?好好的为啥不当总理,去游山玩水呢?”

“翼德,告诉我,你心里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张飞疑惑地问道:“那还用问?给大哥当一辈子小弟呗!”

刘备摇摇头问道:“在没遇到我们的时候,翼德怎么想的呢?”

遇到之前?

张飞迷茫起来,那应该好久之前的事了吧?

一时半会还真想不起来。

刘备启发地问道:“那时候,翼德卖肉,我买草鞋,云长做苦力,你和云长还准备动手来着!”

啊,对着呢,那时候我在西市街的肉铺里卖肉。

那时候,天很蓝,水很清,人人都笑呵呵的。

那天,我准备和二哥干仗,大哥拎着高防草鞋出现了……

一晃十年,过得可真快啊!

对了,我那时想买个衙役当当,整天吆五喝六威风凛凛的!

(本章完)

书签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亿万爹地超给力 姑娘,让我格一下 赶海:我能看到提示 斗罗酒疯子,从武魂殿砍到大神圈 我唔做大佬很多年 男扮女装的我,竟然成了皇后!? 怎么会有那么强的超能力 人在秦时,优势在我 不灭死骑未能实现英灵的结局 鼠鼠我啊只是小妖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