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竖子误国?(二合一)
少顷。
得下人禀报,拄着拐杖,步履瞒珊,行步缓慢的尉缭来到国尉府府门前。
只不过过去一个多时辰,看尉缭的精神面貌,却像是苍老了十岁不止。
赵高脸上带着夸张笑意,也不进府门,不低头不拱手。
他随意地道:“尉国尉,驷马王车,陛下可从没有让高赐予过任何人。”
“驾车之人,焉知坐车之乐?老夫不为国尉,也轮不到你这去势之人奚落。”
赵高脸色阴沉下来,阴测测地道:“此去会稽山高水长,国尉大人可要高自咸阳宫寻个驭者。免得国尉大人旅途劳顿,人老体弱到不得会稽。”
中车府令,掌王室车马乘舆,王室所有驭手都归赵高管辖。
尉缭怒容满脸,双手抡起拐杖砸向赵高,拐杖落下时带起破空响声,彰显这一拐杖并非是做样子。
赵高伸手拦截,单手硬接尉缭砸下的沉重实木拐杖。
身子快速贴近尉缭,赵高语速极快。
“国尉大人路走的慢,拐杖倒是沉得很,高会如实禀报陛下。”
松手,抽身,退后,一气呵成。
尉缭拐杖顿地,怒声道:“滚。”
赵高再不言语,也不行拜别礼,翻身上马,于未有一人的驰道上策马回咸阳宫。
大气精美,只有王上才有资格使用的驷马王车就留在了国尉府府外,供所有路过行人观瞻。
拄着拐杖,尉缭盯着驷马王车看了半晌,自国尉府叫了一什名国尉府府兵。
登上唯有始皇帝才能登上的驷马王车,尉缭独自一人坐于其中。
他面上没有怒色,满是思索。
声音中却怒意满满,让人一听就知道说话之人处于怒气值爆表状态。
“随老夫去长安君府!”
轱辘轱辘~
只能灵活驾驭单马拉车的尉缭私家驭手,胆战心惊,小心翼翼地驱使着驷马王车。
驷马王车缓慢地驶向长安君府,车两侧各跟着一伍不需奔跑,只需行走的国尉府府兵。
……
长安君府,厅堂。
“大秦风气,长安君应尽知也。凭稚子本心,很难不走向沙场。”
李斯摇了摇头,很是无奈。
大秦是什么风气?是尚武,是慕兵,是崇强,是瞧不起除沙场厮杀之外的任何事。
不管愚者还是智者,只要在大秦,就必须陷进去。
愚者自不用说,随波逐流,认准大秦军功爵一条路走到黑。
智者如李斯,能看出来大秦有此等弊端,但也要装作看不出来。
因为这是大秦的根。
嬴成蟜十年纨绔,秦国群臣视其为竖子,对其敌意满满毫不掩饰。
这其中真正对嬴成蟜有敌意的其实并不多。
嬴成蟜是竖子和他们有什么关系?
哪有几个人会关心邻居家孩子有没有出息?
但他们不得不去关心,因为秦王要他们关心,秦国要他们关心。
秦国自秦孝公后的历代秦王,都一直在将这种风气推波助澜,包括始皇帝嬴政也是。
整个秦国上上下下。
必须要形成这种对沙场厮杀的绝对崇拜,才能造就虎狼之师。
也要对嬴成蟜这般纨绔竖子极度鄙视,不鄙视这种不敢上战场的竖子,怎么让更多秦人上战场呢?
这是秦国文化,一个国家的文化对一个国家有极其深远的重大意义。
这是他们的谋略。
让青少年对军队产生向往,对国家产生热爱,对民族产生信仰。
“他不懂事你也不懂事?刀剑无眼,你就不怕伱儿子死在边疆?”
李斯沉默半晌,良久才道:“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
“这能让他自己选择?他是个稚子,他……”
嬴成蟜话没说完,脚背一痛,知道是韩非暗踩自己,收了话语。
“请长安君对由儿照顾一二,斯愿为长安君效犬马之劳。”
李斯低下头颅,很是谦卑。
早知道蒙叔这樽酒会把李斯敬出来,玄鸟殿我就不去。
这事要应了,事后被赵香炉知道,她不得一天刺杀我八遍,麻烦死。
嬴成蟜暗想着,知道李斯为何找他了。
玄鸟殿上,蒙武敬嬴成蟜一樽酒,大家都看在眼中。
在李斯等人眼中,这就是最明显不过的站队,蒙武是嬴成蟜这边的。
嬴扶苏要去的上郡是大秦西北角,那里居然大多数地区都是蒙家封地。
有嬴成蟜应允,李斯长子李由就能得到蒙家照顾,在西北边疆安全系数将拔升千百倍。
“你来我这里,皇兄知道否?”
“咸阳城中,有什么事能瞒过陛下呢?”
“你是个聪明人,你现在去与皇兄言说此事,更合适一些。”
“斯在玄鸟殿中神思恍惚,终于通了一点陛下心意。”
李斯起身恭立,拱手对着咸阳宫方向。
“陛下心中,唯有天下。”
“唉,左相啊,我实话和你说了罢。我若帮你这个忙,朝中我文有左相,武有蒙武,我被阿母逼婚生子,肯定还会要孩子。
“我势力这么大,还有子嗣,我不生歪心思手下人也会有啊。到时候绣一件玄鸟冕服给我披在身上,事就难办了啊。”
李斯脸上肉眼可看地多了落寞神色,苦笑着摇摇头。
“斯知矣,不怪长安君。长安君营救师兄,此恩斯铭记在心。长安君但有要求,斯无不应也。”
冲韩非一揖到底,李斯声泪俱下。
“师兄未死,斯万分欢喜,悔不该毒杀师兄也。若张师弟知晓师兄未死,必欢喜得在楼台大睡三日。”
沙沙沙~
毛笔在纸张上留下一个个精美文字。
【非自要寻死,不与师弟相关。有师弟送非最后一程,非就算那日未被君上救起,也是死而无憾。】
“师兄之言,令斯愧疚难当。”
当年韩非被下咸阳狱,寻死报国。
嬴政感念偶像国士,为全偶像名节,赐下一杯毒酒。
本想亲自送去咸阳狱,但因不忍看偶像身死当场,遂作罢。
想着在偶像生命最后一段,应该尽量让偶像走的心情好些,就派李斯去送这杯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