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那远去的帝国
走还是不走?对于马哈什德来说,这已经是个非常迫切的问题了。
按理来说,五十骑冲不动对面十人,对面一个没伤,自己这边已经战死四人,伤了七八人了,再打下去也不会有太好的结果。
不过马哈什德悄悄看了看身边召集起来的这些骑士,人人脸上都露出了退缩和犹疑的神色,连他的几个心腹都是一样。
不用猜也知道,要是他现在这么退走了的话,他以后就再也拉不起队伍了。
因为你五十骑打十人都打不过,以后谁还跟你混?跟你混还能抢到钱?
又看了一眼远处正在阴凉下歇息的战马一眼,马哈什德做出了决定,他对着身边的一个亲信沉声说道。
“去两个人给战马喂点水和豆麦,咱们这次不上马冲,都换成步弓和长刀,本迪赫坎要跟这些唐儿打一场步战!”
人群并未有什么反应,因为谁都看出对面的唐儿不好对付,他们可没有马哈什德这样的顾虑,退走了就退走了,抢不到东西总比把命都丢了要好。
一见众人的兴致还是不高,马哈什德只能下血本了。
“咱们就冲一次,冲不下来就走,反正对面没几匹马,咱们想走随时可以走。
看见对面唐儿堆着的那些锦缎和白银了吗?我只要一成,其余的大家平分!”
此话一出,周围的骑士们的反应一下就热烈了起来,就目前那些唐儿堆出来财物,起码就能值八九百枚银币。
马哈什德只拿走一成的话,他们一人就可以分二十多枚,要知道在八剌沙衮,一个最漂亮的女奴也就不到十个银币。
“好的!迪赫坎,来自炽矣的阿罗多咄听你的吩咐!”高昂的悬赏刺激下,掌控着另外十几个骑士的葛逻禄小领主同意了。
这个时代的战争,其实节奏都是比较缓慢的,那种一天之内伤亡数千人的大战,在大唐和吐蕃没落之后,西域之地基本就没有再出现过了。
一个恰当的比喻,这个时候的西域诸国与部落间的战斗,基本都属于菜鸡互啄。
所以对面的马哈什德把麾下骑士动员起来后,战斗并没有马上爆发。
认为张昭没有机动骑兵的马哈什德,先是让已经冲了两次的骑士们吃了些东西,休息好了之后,才慢条斯理的换上了皮甲和锁子甲之类的甲胄,他们刚才起码冲击的时候,是没有着甲的。
撤退!这是张昭的命令,虽然他不惧怕对面的三四十人,但徒增伤亡是没有必要的。
步弓的杀伤力可不是骑弓能比的,张昭的铠甲足够防护,但马鹞子这种披着环锁铠的可不一定。
而且绕后的白从信等人应该已经到位了,退往胡杨林中是最好的选择,憾山都的士兵没还没见血呢!
“敌人害怕了!他们畏惧了!别让他们走脱,勇士们!”马哈什德看见张昭率众朝胡杨林开面跑去,顿时觉得心头一松,他高喊一声,带头冲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