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打个比喻,这点子很不错,还有呢?”老白男兴致勃勃地问。
“豪横的薪水合同之后,就得让大钞过上豪横的生活:
住,外出有五星级酒店,在哥谭,可以在格蕾丝小区弄一套直面中央公园的大别墅;
穿,大钞之外的日常生活,必须全部手工定制的名牌服饰,全球独一,珠宝首饰之类的,不值千万就不值得佩戴在大钞身上;吃,为大钞准备十架航空运输机,确保她每天早晨能用新鲜的阿尔卑斯山上的雪水洗脸,早餐来自大天朝的老字号豆浆店与油条店,当然,汉口的热干面也可以,午餐,澳洲的龙虾可以来一点,土耳其的肉夹馍、法国的——”
老白男从呆滞中回神,使劲摆摆手,让口若悬河的哈莉停下来,“别做梦了,大钞的老板——我们这群董事,也一直在为这样的生活奋斗。
真照你这要搞,也不用选拔大钞了,我自愿披上披风,舍身成为新一代大钞!”
你个小老秃子,能行吗?
“都是为了工作!”哈莉义正言辞,“董事大佬吃大餐,不会上新闻,没人对此感兴趣。
作为公众人物的大钞,就不一样了。
等互联网发展起来,每次吃饭、睡觉、出行,都对着豪车豪宅餐桌拍照片,放在流量最大的社区,那效果”
老白男想了想,道:“你的点子似乎也不错,大钞的确不能太寒酸,可也没必要那么激进。
下属过得比老板都要好,我们心里能平衡?”
“打个三折也行。”哈莉道。
老白男不置可否,继续问:“还有没有其它idea?”
“新时代新玩法,我们得给大钞配备超能力!
初代大钞出现在曼哈顿博士诞生前,那时没有超能力,所以平民英雄能迅速崛起。
现在,一个普通变装英雄,即便强大、努力如影子先生,又有几个粉丝?”
无论在哪个宇宙,蝙蝠侠都不是第一位变装英雄。
在这个世界,受到守望者的激励,不知有不少热血未冷的好汉尝试相仿前辈。
可惜,没人能火过三年,要么主动退役,要么被人打死在街头,要么被警察当做扰乱治安的变态基佬逮捕。
在科技越来越发达的现代,凡人英雄几乎不可能混出头。
你意志与信念再坚定,挨一枪还是得流血,流干了血就会死。
比如老爷,他的闪避属性够高了吧?
连达克赛德那号称不可闪避的欧米伽射线,他也能躲。
可蝙蝠侠也有挨枪子儿的经历,还不止一次。
那么,谁能保证自己在人均好几支枪的哥谭不挨枪?
影子先生是目前哥谭变装英雄中的头牌。
他之所以能成为no.1,就因为他大概是个有钱佬,穿了一套先进的防弹铠甲。
可即便如此,影子先生的声望也差了蝙蝠侠几百光年。
在老百姓眼中,他始终都是凡人。
而未来的蝙蝠侠,却成了哥谭老百姓的神,罪恶之人的梦魇。
“超能力还能人为地添加?”老白男惊讶道。
“当然,大钞就该有钞能力!“哈莉道。
“呃,我不太明白。”老白男茫然道。
“威尔先生,你可以在脑中想想这种场面:面对强敌,大钞挥出一叠大钞,大叫一声‘金之护盾’,立即有一群穿特种服的壮汉冲过来,组成人墙,为他挡住敌人的攻击。
接着,大钞再抛出一叠大钞,大喊‘吾乃罪恶克星,劫匪,你的末日到啦,吃我一招金之天马流星拳’。
于是,又一群大汉冲出来,围着歹徒铁拳伺候。
如果敌人太强,实在打不过,大钞也能抛出一叠大钞,大喊‘战略性撤退,金遁’。
然后几名短跑健将冲过来,抬着他就跑。”
老白男目瞪口呆。
杰西卡嘴巴大张。
哈莉遗憾地叹口气,“现在还不是超级英雄的黄金时代,否则,我们完全可以用钱雇一大批真超级英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