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头的出现,让这种最粗鄙的吃食,突然成了比蒸饼还要好吃的东西,许多人或许没有意识到这其中的意义。可是作为可以匹配得上诸葛老妖的女人,黄阿丑敏锐地察觉到这其中可能蕴含的重大意义。
是,粟米存放的时间确实很久,可以存个七八九年不成问题。关键是这个时候,粮食产量多才是王道。哪个百姓会专门去存个七八年的粮食才拿出来吃?
一般来说粮食能从年头吃到年尾就算是小富人家的了!普通百姓家在粮食收割前的一两个月,哪一家不需要拿野菜拌糠麸填肚子?不然怎么会有青黄不接这个说法?
当然,如果家里种的麦子多一点的,也可以吃些麦饭。毕竟麦子的产量肯定是要比粟米高一些的,但缺点就是前面所说的,太难吃!
麦饭勉强吃下去,划破喉咙是小事,吃得太多消化不了堆积在肚子,活活把人撑死才是大事。可是没有了其他粮食,你不吃麦饭,那就去吃野菜拌糠麸,那个比麦饭还要难以下咽。少吃一些麦饭,虽然可能难受,但至少可以活命。
如今有人能把那么难吃的麦饭做成了好吃的蛮头,这样至少可以让那些有田地的人主动多种些麦子,至于百姓会不会把麦子磨成粉做成蛮头,黄阿丑自然不会奢望这些。
如何吃得好那是大户人家才有资格想的事情,之所以要强制规定要种一定的麦子,就是因为麦饭太难吃,大户人家不愿意种,而大部分土地偏偏就是掌握在这些人的手里。如今有了这蛮头,大户人家就有了多种麦子的理由,多种麦子,就可以多打些粮食,这就是天大的好事。
至少,吃麦饭总比饿死强,不是么?马幼常作为参军,只会从军粮考虑,却没想过百姓日常,委实有失偏颇。
如果再加上农耕利器曲辕犁……黄阿丑目光一闪,这个人,不管他真是隐世高人弟子还是被放到世间的棋子,都得好好看住,只怕还真是有大用处的。
“用处?当然有用处,而且是大用处!”冯永围着新砌好的灶台团团转,想着终于可以吃到炒菜了,口水都快要流下来的。
红烧鸡肉,焖鸡块,农家小炒鸡,烧春鸡,粉蒸鸡块,红炒鸡,红烧鱼,家常炖鱼,醋鱼……怎么吃得爽怎么来!来这里几个月了,天天除了鱼汤就是鸡汤,要么就是没油没盐的煎菜,冯永觉得自己快要吃吐了。
即使这样,冯永也还是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因为至少穿越了一个有着能让他如此挥霍奢侈的家庭。没错,就是挥霍奢侈,天天吃肉在这个时候是一种极为奢侈的行为。可架不住这个家里有皇帝赏赐的钱财绢帛和田地,更重要的是这个家是他一个人说了算,没人能阻止他的挥霍。
管家觉得有些懵,看着家主这个模样,好似要亲自下厨?
管家没读过书,说不出“君子远疱厨”的圣人之语。可是他也知道,就算是再贫困的小户人家里,只要家里有一个女人,男人家都不会去下厨,不然就是让人看不起,更何况如今府里还有一个专门做饭的厨娘?
“主君若要亲自下厨,是不是有点不太妥?若传了出去,只怕又要被他人笑话了。”
奇怪,为什么说是“又”?
冯永想了想,自己被人笑话的次数是不是有点多了?当下点点头,说道:“赵叔说得有道理,既然都被笑话这么多次了,也不在乎这一次。”
管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