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他们……他们……你看!”
瞧着手机上的信息,沈玉书兴奋的差点把内容喊出来。
沈国白瞪了他一眼,皱着眉头把沈玉书的手机接了过去。
看着上面的信息,沈国白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笑容,他不屑的看了沈玉书一眼,心想这个没用的家伙呀,仅仅是刚刚动手,又不是成功了,有什么好兴奋的?
沈国白心里想着,倒是没有呵斥神秘书,反倒笑眯眯的帮他把手机信息删除,将手机递给他说道:“二弟,做得很好,咱们就静等佳音吧!”
沈国白说完,笑眯眯的笑的酒会中央看去,那里名流富商们混成一片,周久仁被围在中间,正和这帮凉城的上流人士聊的火热。
…………
凉城西北,一个叫蘑菇山的小县城。
此刻在外环路上,一辆破旧的黑色轿车中,一个头戴棒球帽的男人正检查着背包里的东西。
那背包里有一把黑色的手枪,十几个弹夹,还有一把折叠冲锋枪,几颗军用手雷,几颗烟雾弹和闪光弹,还有一件特殊材料制成的黑色作战服。
瞧着这件衣服,男人的眼里露出了一丝冰冷的目光,他望着周围过往的车辆,倒是毫不在意,直接就在车里将身上的衣服脱下,将背包里的黑色作战服换了上去。
“沈天风……呵呵,不好意思,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杀你是因为你弟弟的关系,我也是看在钱的份上。”
车里的男人穿好作战服,嘴里一边叨咕着,一边笑眯眯的在身上披了件宽大的牛仔外套。
阳光穿过车窗照在他的脸上,这个男人下巴上的胡子刮得干干净净。
他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模样,倒是非常的满意,伸手拿起一旁的酒瓶,酒瓶上红色的二锅头标记,显得格外刺目。
男人把背包里所有的武器全部塞进特制的作战服卡扣里,他拿着手里的酒瓶下车,连车门都没锁,压低了帽檐,一步步的向着小县城里走去。
走在还算热闹的县城马路上,男人的步伐很古怪,他每一步都是同样的距离,就好像用尺子量过一般,动作看似缓慢,却走得像风一般快。
蘑菇山利民百货西南处,一片破烂的小院平房中,一个男人正坐在院子里,皱着眉头看院里的电视机。
那白净的面孔,紧锁的双眉,显然就是消失了几日的沈天风。
自从那日沈天将他重伤,沈天风就连夜逃到了这里,这是他很早以前司机的家,那可怜的男人一年前被他杀了,而那男人美丽的媳妇,却成了他的玩物。
那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有着堪比电影明星的脸,还有堪比摩登女郎的身材,气质也是那种狐狸精的气质,根本就不应该住在这种贫民窟的地方。
一年前沈天风发现了这个女人,在金钱和美色的双重诱惑下,他们两个走在了一起。
可惜事后被沈天风的司机发现了,那男人竟然想杀沈天风,沈天风谈笑间拧断了那个男人的脖子,将他毁尸灭迹,从此占据了他的妻子。
从那以后,那个男人的媳妇就算是被沈天风包养了,沈天风每个月都会给这女人很多钱花,在金钱的俘虏下,这个女人对沈天风可以说又喜欢又害怕。
“天风,你觉得这件衣服怎么样?”
沈天风正看着电视里的节目,听见了屋中女人娇滴滴的笑声。
沈天风放下手里的酒瓶,转头向着屋中看去,只见那不大的小屋中,还算干净的地板上,女人正掂着脚尖试衣服,那是一件还算不错的花裙子,颜色很漂亮,沈天风看着女人试衣服的模样,笑着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