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没看到公孙敖的奏疏,倒是被刑部的一封奏疏给吸引了。
当看到刑部王臧送来的奏疏统计后,卫宁面色渐渐变得凝重了起来。
年底前,六部都会统一汇总今年各部的总结情况。
譬如户部会汇总今年的财政收入支出和存余情况。
工部汇总今年民间和朝廷各大工程建设情况。
刑部会汇总今年刑法案件以及死刑的情况。
单单今年一年,全国批判的死刑案件足足有一万三千多起。
这个数字实在太庞大了!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大汉现有的“律”、“令”、“科”、“比”、“疏”规定,地方司法主官具备批复死刑的权力。
仅仅到刑部朱笔批判之后,程序就算结束,如此就可确定一名案犯死刑。
无论如何,一个国家一年一万多起的死刑判决,实在太过于庞大了。
卫宁不由蹙眉起来,对左右道:“去召刑部尚书王臧来见孤。”
“喏!”
没过多时,刑部尚书便焦急的来到麒麟殿,抱拳道:“臣王臧,见过太子殿下。”
卫宁挥挥手,道:“王大人不必多礼,起来吧。”
他点了点手中的奏疏,道:“孤想问问你,刑部今年批判的死刑案是否太过于庞大?”
“难道今年大汉有一万多名百姓参与了造反、谋逆、杀人等大案?”
想想都不太可能。
民间百姓哪有这么多十恶不赦之徒?
退一万步说,大汉的律法已经在秦朝的基础上进行过修订,更符合当下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许多秦朝的严苛酷刑已经被废除,关于死刑的批复也严谨了很多。
可今年依旧批了一万多名死刑犯。
王臧不卑不亢的道:“回殿下,这些死刑案犯都有法可依。”
卫宁道:“什么法?”
“譬如其中这一桩案件,霸上女张氏失手杀了婆婆,就判了死刑,完全不顾此前她对婆婆的孝道?”
“你刑部是否做好了严格的批复程序?”
王臧道:“回殿下,此案是根据‘比’来批判,在汉初时就有儿媳杀婆婆诛杀的类似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汉朝“决事比”是从秦朝的“廷行事”发展而来的。
汉时规定,凡律无正条者,比附以为罪。
‘比’在汉朝司法实践中应用最多,比是律的重要补充。在司法审判中适用判例比照断案,虽然可以弥补法律法令的不足。
但如此这般无疑会让审判案件的死法主官有更多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若长此以往,定会让汉朝的司法变的越来越黑暗。
简单点说,若是有钱之人勾结司法官,司法官没有明确律令可判对方死刑,便可随意找以前的案件对比,不问青红皂白便能批死刑。
如此一来,那司法岂非暗无天日?许多冤假错案量刑过度之事,将会变得比比皆是?
王臧的话,让卫宁陷入了沉思。
固然王臧的话没说错,此事判罚批复的也合情合理,但未来呢?
律法是保证百姓公平公正的唯一衡量物,那就必须要保证司法不受任何干扰,有个合格完善的汉朝律法来支撑!
可现在卫宁发现汉朝的律法,似乎并不是那么完善,依旧有许多案件判罚没有合理记录进去。
卫宁眉宇紧蹙,看了一眼王臧,道:“孤知道了,你先下去吧。”
王臧抱拳道:“臣告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