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没有黑暗的概念——光明是这个世界唯一的法则。
可就是这样,掌握着白日光明等权柄的存在,却几乎被深埋进几乎是永恒的长眠和黑暗之中。
朱厚熜抬起了头,他的全身都是轻飘飘的,灵魂终于挣脱了物质界的引力的束缚,可以在眼前完全看不见边际的意识海中肆意畅游。
远处传来了琥珀色的光芒,那是这个世界的光明之源。
朱厚熜下意识的抬头看去。
他看见了“太阳”——
不同于大日神功中所描述的庄重威严。
眼前用不可名状的熔岩血肉堆叠而成的“太阳”却是如此的怪诞,荒谬,和可怕。
但不知为何,朱厚熜很确定的就是知道,这就是这个世界的太阳。
炽红色的,长满了可憎的脓包,挥舞着触手,令人感到下意识反胃的太阳黑子布满了裸露在外坑坑洼洼的表皮。
眼前这个令人望而生畏,谁也不知道它的实体到底有多么巨大的可憎怪物。
它是活着的,只是正在因为环境的变迁而陷入了漫长的休眠,当有人将它从睡梦中惊醒,等它完全展开它的身躯,那由岩浆浇筑而成的血盆大口足以一口吞下半个月亮。
哪怕它的周身被无穷无尽的火焰所笼罩,表面的坑洼处无时无刻不在喷涌着岩浆。
它依旧是活着的,不过是舍弃了大部分的形体,只留下最核心的部分,长眠于这明廷皇城的地下。
明太祖最初将它埋葬在金陵,又在靖难之后被朱棣迁移至了北方的京师。
朱厚熜此时也意识到之前的自己有多么低估这个世界所谓天命的存在。
这些所谓的天命,令古往今来数千年一批批的英豪明主心甘情愿的自称“天子”,人们将“敬天法祖”视作华夏的精神图腾,将看似没什么用的“敬天”排在真正能帮助庇佑自己的“法祖”之前,不是没有原因的。
正相反,古人们深深的了解着“天命”的可怕。
朱厚熜完全可以想象,无论是谁,第一次直面此物,再强的养气功夫,几十年间才建立起的三观都会在看到这东西第一眼瞬间破碎。
歇斯底里,崩溃流涕而不至于当场发疯都已经算得上是定力超群的了。
“天命”之所以是天命。
绝不是那些被朝廷随便用几个“龙王爷”“山神”“水神”之类的虚名轻松收买的妖魔可比。
妖魔胆敢不从!朝廷当兴义兵,并召集天下能人异士共讨之!
可若是天命……
不,人类能顺应天命,在这妖魔横行的世界中苟延残喘便已然是万幸,又怎么敢反过来要求天命呢?
在它面前,我等不过是蝼蚁罢了——
但就是这样的天命,高不可攀,视众生为蝼蚁的天命。
这个世界的人类依然把握到了它的规律,并借用了它的力量,从亘古不变的漆黑长夜中冒死从天上盗来了神火,驱逐了黑夜中无数人类凭借自身根本无法对抗的妖魔。
建立起了自己的文明,一代又一代传承下来,繁衍至今。
当然,我是例外——
等我发育好,就把你们这帮妖魔鬼怪全鲨了!
骨灰都给你们扬了!
我的字典里就没有“无法对抗”这四个字!
朱厚熜看着眼前那几千年前就抵达了这里的古人们,在意识海中留下的壁画,上面记载了人类发现天命,利用天命的历史。
壁画中人类祭祀着天上的太阳,并趁着夜色盗取天火,驱逐了那些在蛮荒岁月中强迫人类部落定期献上一半新生儿作为血食的可憎妖魔。
那妖魔全身血红,皮肉之下似有无数可憎的红虫涌动。
朱厚熜认出了壁画上的那怪物。
这可是真是盖了帽了我的老baby!
这不是我们的老朋友了吗!
西南的蛮神,渴饮鲜血之物。
等着吧!等到明廷大军进入西南!
朱厚熜表示老东西早就该爆金币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