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既然你决定了,适当投入一些,确实有助于提前打好关系。”弗劳尔自以为理解了他的意思,以李杰现在的身家来看,进行政治投资也确实到了可以考虑的时候了。
“不,不是适当,是尽可能多地参与到提供选举捐款当中来。”所谓的选举捐款,本质上就是政治献金。在美国有一句话,通往白宫的道路是昂贵的。现在可以说越来越昂贵了,进入新世纪以来,每一次大选年仅仅总统候选人方面的花费都超过十亿美金,而2012年大选现任美国总统奥巴马和他的竞争对手罗姆尼团队单方面花费都超过了十亿美金,如果把国会选举也统计在内,这一年的选举总开销则是创纪录的60亿美金。这就是一场赤裸裸的金钱游戏,至于某些分析人士和砖家宣称的“有的候选人花钱少却能获胜;有的花钱多却竞选失败。”“在美国我们还有一些个人出钱竞选的超级富人,他们有的成功有的失败,所以金钱不是赢得选举的保证。”这样的宣传从字面上看起来有点道理,但与真实的情况实在是相去甚远,广大选民真要是对其深信不疑那清楚内情的人只有“呵呵”了。
公平地说,资本的力量就算不能完全左右选举,至少也在其中占据统治地位。
“什么?!布鲁斯,应该要慎重一些,你必须考虑回报的问题。”弗劳尔不得不再次张大了嘴巴,政治献金在美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过在总统大选这样的重头戏中,真正的个人选民往往不过是提供几百美元以下的捐助,愿意花费复杂手段投入重金参与的更多还是大财团、企业和超级富豪,这些人可不是慈善家,投入的献金必须要保证高额的回报才行,而李杰现在要什么回报?他甚至连自己的公司都没有……
“回报会远远超出你的想象。”李杰饱含深意地看了他一眼。“先期可以通过花旗那边少量投入,但是主要还是要靠我们自己建立团队来运作。”
想要对选举进行捐款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1975年的竞选献金法规定,禁止大公司、财团、银行、工会向候选人捐款;而依照1974年《联邦竞选法》,个人在一次选举中对每位总统候选人和国会议员候选人捐款额的上限是1000美元,个人在一次选举中可为政党捐献的钱不得超过2万美元,其中用于捐给政治行动委员会的上限为5000美元。个人每年所允许捐献的资金总额在2.5万美元以下,捐款超过200美元的都要有详细记录,以上这些统统被称为“硬捐款”。
同时,企业或工会是被禁止直接出资帮助国会议员候选人和总统候选人进行竞选的,看起来政治献金是受到严格管控的,对吗?但请注意,是不允许“直接”资助。而它们完全可以组成政治行动委员会和个体资助集团资助选举,这类捐献被称为“软捐款”或“软钱”,“软钱”不能用于候选人个人,只能用于为政党及其各级组织动员选票,但是其数额不受限制。因此,也就给了政治献金名正言顺的操作空间。
而李杰所谓的尽可能参与,显然是准备通过一切手段参与到这些资助候选人的政治行动委员会当中了,这意味着一笔不菲甚至可以说是庞大的金额。
毕竟李杰才是做决定的人,弗劳尔提过建议之后,还是只能选择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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