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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的病弱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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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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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文看书的时候,看到陈迦南总是输给林子晖,其实很有些费解。陈迦南从一个四九仔跃升为和兴社双花红棍只用了两年,然后趁着港府扫黑,干掉了赵山海顺利上位,成为和兴社新一任龙头,此后将原本只盘踞在九龙城寨的和兴社发展到整个港城,杀入房地产和娱乐业洗白,将黄赌毒转为地下,时年也不过二十多岁。

这样一个牛逼轰轰的大反派,在跟林子晖斗时,屡屡败于下风,甚至最后还被乱枪打死,怎么都觉得不合常理。

当然,爽文里男主最大,所有逻辑都要为男主的光环让位。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社团的等级,《古惑仔》讲过一些。

四九仔,是指社团刚刚正式入门的小弟。

红棍,相当于金牌打手。

双花红棍,就是红棍里最厉害的那个。

坐馆啊龙头啥的就是老大。

当然,这个不重要,这不是帮派文,而是讲主角如何跟黑恶势力作斗争的文。

第4章

此时站在街边的乔文,将思绪收回,对着芙蓉茶室的招牌眯了眯眼睛。

放在他的时代,要阻止陈迦南今天的行动,也就是一个电话的事,然而现在没有手机,只能他亲自跑过守株待兔。

陈迦南虽然凶狠暴躁,但能成为反派大佬,绝不是个没头脑的家伙。在原书中他杀了林兆明不仅全身而退,还没留下任何证据。

而能做得如此干净利落,想必会做好万全准备比如乔装改扮,提前踩点埋伏。

乔文觉得自己肚子又有些饿了,余光瞥见旁边有一家鱼蛋的档口,走过去买了一份,正要开吃,忽然感觉有一道视线紧盯着自己,转头一看,却见是一个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正两眼巴巴地望着自己手中的鱼蛋,脏兮兮的小嘴巴张得老大,口水眼见就要流出来。

他微微一愣,看了眼手中热气腾腾的鱼蛋,递给他,柔声道:给你。

小乞儿大概是第一次遇到如此温和大方的人,惊喜不已地接过来,连连鞠躬,匆匆走到旁边脏兮兮的墙角坐下,一张脸差点扑在鱼蛋里,唏哩呼噜地开始大嚼。

这是一个有人活在绚丽云端,有人在泥泞里苟延残喘的世界。

乔文摇摇头,又花一块钱替自己买了一份,因为站着实在吃力,便走到一旁的长椅,一边观察着斜对面的动静,一边慢条斯理地吃起来。

林子晖舅舅这家茶室生意不错,这会儿正是进进出出人多的时候。

乔文并没有专门盯着芙蓉茶室的大门,而是将目光留意在茶室两侧。

一侧是个居酒屋,一侧是个杂货铺,杂货铺门口还隔出了个报纸档,偶尔有路过的人驻足翻阅片刻,然后顺手买走一份。

一碗鱼蛋吃完,乔文的目光锁定了一道在报纸档停留已超五分钟的身影。

那身影侧对着这边,加之暮色渐临,他看不太清那人的模样,只见穿着一件灰蓝色衬衣和黑西裤,头戴一顶鸭舌帽,肘间夹着一只公文包,是个公司上班族的打扮,与此时路上刚刚下班,行色匆匆的诸多都市男人如出一辙。

但因为原身和陈迦南,是化成灰也能互相认出彼此的关系,所以乔文第一眼就已经靠身形确定了这人是陈迦南。

他原本是打算直接走过去将人拦下,但想了想又作罢。

在他吃完鱼蛋的时候,街对面的陈迦南终于买下了一份报纸,只不过人并没有离开走远,而是点上一根烟,摊开手中的报纸,靠在路边电线杆子,不紧不慢地翻阅。

翻了一会儿,他抬起手腕,看了眼时间,将报纸叠好,迈步走进了旁边的芙蓉茶室。

乔文将吃完的饭盒,丢在一旁的垃圾桶,拍拍手穿过马路,也朝茶室走去。

茶室分两层,下层都是摆着八仙桌的大厅,二楼则是雅座和雅间。

乔文直接上了二楼。

出了楼梯口,他目光随意扫了下,一眼便看到坐在在窗边雅座,已经点了茶,装模作样喝上的鸭舌帽男人。

男人除了戴了帽子,还贴着胡须,看起来比本来的年龄大上许多,若不是原身对他太熟悉,这个乔装改扮,其实算得上很成功。

乔文伫立间,茶楼女招待走过来,问:先生,几位?

他摆摆手,径直朝那雅座走过去。

行至一半时,雅座的男人分明是已经觉察了异样,猛得转头看过来,两只俊眉蹙成了一个八字。

乔文勾起嘴角,朝他露出个笑眯眯的表情。

而某未来大反派,却是忽然一脸瞠目状,唇上的假胡须还十分应景地抖着了两抖。

南哥!喝茶也不叫上我?乔文笑着开口。

座位上的男人只觉得脑子一懵,睁大眼睛直直望着他,简直就是个吓坏的样子。

陈迦南生在城寨长在城寨,三天两头目睹有人横尸街头,自己也是跟人挥拳头拿砍刀长这么大的,是个十分勇猛剽悍的性子,所以这次乔文重病,他找赵山海借钱,对方给他派了个杀人任务,说若是只办好马上给他一万块,他毫不犹豫就应下来。

他一心想着弄到这笔钱给乔文治病,一直到此时此刻,对于第一次杀人这事,都十分坦然淡定。

因为想到杀完人,就能将乔文送去大医院,他甚至还有几分激动。仿佛不是去杀人,而是去杀只鸡。

然而此时看到乍然出现在这里的乔文,他所有的激动立刻就被打破了。

没错,陈迦南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自己这位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兄弟。

乔文与他不一样,五六岁才跟着阿公阿婆流落到九龙城寨,那时他穿一身小西装,梳着岑亮的小分头,粉面桃腮,漂亮得似画中的娃娃,分明是从哪个大户人家走出来的富家小公子。

事实也确实是。

乔家原本是江浙大户人家,经历了战乱饥荒家破人亡,偌大一个家,周周转转流落到九龙城寨谋生,只剩一对老夫妇和一个年幼的孙子。来时乔家阿公已经病重,没多久就抛下太太和孙子撒手人寰。

乔阿婆曾是个富家小姐,即使落魄也是体面人,总是穿一身旧旗袍,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小孙子更是被他收拾得干净妥帖,饶是穿着打补丁的破衫旧衣,那张小脸也永远白净漂亮,谁都忍不住多看一眼,

城寨里的孩子成日都跟泥荡里滚过的泼猴似的,陈迦南哪里见过这样漂亮的小人。那时他跑去听人说书,听到三国演义,别的没记住,就记住里面有个美人叫小乔。他觉得这个称呼很适合乔文,于是天天一口一个小乔叫了下来。

除了容貌好,乔文还有一大特长,就是三天两头得病上一场,像个瓷器做的娃娃,仿佛手一捏就碎,风一吹就倒。

这样的小人儿在弱肉强食的城寨里,自然是要受欺负的,陈迦南就自发地成了他的保护神,谁要敢欺负他的阿弟小乔,就得吃上他的一记大拳头。

乔文自然也依赖他,两人从小亲密无间地长大,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

乔阿婆毕生心愿就是孙子有朝一日能走出城寨,重新做回体面人,所以省吃俭用将孙子送去外面的教会学校念书,悉心教育他出淤泥而不然。

乔文虽然长在城寨,品性却十分高洁,对城寨的肮脏事很是不以为然。一旦发觉陈迦南做了什么坏事,必定要对他一凡痛斥和教育。

因而陈迦南但凡干点缺德事,一定会背着乔文。他皮肉糙面皮厚,不怕打不怕骂,就怕惹乔文生气。因为乔文身体差,怄上一场,指不定就得在床上躺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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