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要真想在文工团立足,就必须要有一技之长。比如卓玛,舞蹈跳得最好,是文工团的头牌、a咖,没人敢轻视她。
再比如萧穗子,她的文笔最好,写写画画都可以,甚至被专门调去拍纪录片。这样的骨干,也不容易被欺负。
而刘峰只会翻跟头。他小时候,在县里的梆子剧团学过童子功。至于其他歌舞,表现就一般了,也不懂得吹乐器,所以是文工团的边缘人物。
虽然他很努力地为大家做贡献,吃苦耐劳在先,享乐享福在后,但大家却并不重视他,甚至还取笑他装模作样。
林丁丁能和宣传干事接吻,能和军医嗳昧不清,但是被他抱了一下,就要大喊大叫,认为自己被玷污了。根由,其实就是嫌刘峰没本事。
相反,如果他是文工团里的台柱子。文工团少了他就不行,那他也就不会受欺负了。相反,林丁丁甚至都会倒过来追他。
再假如,他有本事的话,转业之后能赚钱,那也能给他和小萍一个安稳的生活。不至于年仅四十多岁,就已经身患绝症。
……
项南继承了方一凡的歌舞、表演技巧,成为文工团的台柱子,倒是不难。
不过,为了让自己更突出,他还是查阅了一下七零、八零、九零年代的电影、音乐、剧本、小说等等,准备做个全面发展的优秀娱乐工作者。
另外,他还查了一下七零、八零、九零年代的政治、经济资讯,做到心中有数,对未来的发展之路更加明晰。
随后,项南正式接下了刘峰的任务。
那一刻,光门再度凭空出现,项南迈步走入光门中,紧跟着就是一阵头晕目眩。
“我叫刘峰,来自齐鲁的一个穷县,野战兵出身,从小在梆子剧团学艺。因为跟头翻得好,被调入了文工团。我的父亲是木匠,我会一手木匠活。
我是热心肠,乐于助人,大家都叫我活雷峰,并推举我当军区代表,到燕京参加全军学雷峰标兵大会。
我现在在返回文工团的路上,团领导让我顺路带回一个女兵——何小萍……”
等项南睁开眼睛时,就见自己正站在街上。
眼前的景象,让他微微一愣。
街上没有高楼大厦,最高的楼,也不过就四五层,完全不像日后的大城市——天府。
所有建筑上都写着大标语,挂着大横幅,诸如“战无不胜的中國人民万岁!”、“团结起来争取更伟大的胜利!”、“抓革命、促生产、备战备荒为人民!”等等,格外有时代印记,让项南这位八零后感觉颇为新奇。
“刘同志,我们往哪儿走啊~”这是一个怯生生的声音问道。
项南循声望去,就见在自己身旁,有一个竖着双马尾,麻辫的小女生。
她约莫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眼睛笑起来像月牙儿,有着现代人鲜有的质朴和纯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