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时间!”
高文欢快的呼唤声响起,不需要回头就能够感受到漫溢出来的雀跃和期待,连带着托比亚斯也跟着激动起来。
“高文,这是什么?”
“玉米排骨汤,我妈妈的拿手煲汤之一,清甜爽口,你会喜欢的。”
“浓汤?”
“不,约翰,这应该算是……清汤?”
西餐里的浓汤,蘸着面包吃就能够直接饱腹,但中餐里的清汤,却是滋补养生,显然这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甚至在同为东亚的食物之中,日料和韩料也没有那么常见。
突然之间就要高文解释二者的区别,他还真的是卡壳了一下,无从入手。
托比亚斯看着高文扬起的眉尾,开心地大笑起来,“放心,我尝试看看,就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滋味了。”
但托比亚斯发现,高文的视线根本离不开餐桌,那满满当当的菜肴真正是色香味俱全,扑鼻而来的香气让他在没有注意到的时候,也下意识地吞咽了一口唾沫——
老实说,中餐并不罕见,生活在北美大陆,他们日常生活也经常会以外带或者外卖的方式在家里吃中餐,前往唐人街中餐馆下馆子的机会也不在少数,托比亚斯自以为“中餐就是那样”,从宫保鸡丁到木须肉再到左宗棠鸡,所有菜单都有一个定式。
可是今天,托比亚斯突然发现,事情好像不是这样。
“高文,这是你们的家常菜吗?”
“……哈哈,你是说,这和中餐馆的菜单不太一样,对吧?约翰,在这里的中餐都是经过改良和调整的,其实对我来说,一点都不中餐,相信我,我第一次吃左宗棠鸡还是在洛杉矶。”
“……”托比亚斯觉得自己受到了暴击。
“这才是我们的家常菜,你品尝看看。放心,我的家乡菜一点都不辣。”
咕嘟。
托比亚斯自己都没有意识到,又再次吞咽了一口唾沫,他必须承认,在美国家庭餐桌上,偶尔能够看到热食,但大多时候冷食还是占据主要地位,现在突然看到满满当当的一桌热食,蒸汽腾腾的模样,连带着灯光都变得柔和起来,隐隐就能够感受到与众不同的温暖。
叩叩!
但不等托比亚斯继续询问,敲门声就传来,这让他不由回了回头,结果视线余光就看到高文用手指捏了一小块红烧肉放进嘴巴里,还舔舐了一下手指,流露出心满意足的表情,这让托比亚斯瞠目结舌。
高文对着托比亚斯做出一个“嘘”的动作,然后笑容就绽放开来——
在家里吃饭,偷偷摸摸先跑的,才是最美味的。
“谁在那儿?”
高文扬声对着门口喊了一句,紧接着江彦云就从厨房走了出来。
“啊,是经纪人说的客人来了吧?”
客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