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开始幽默诙谐喜欢耍小聪明的怯懦软饭男,在真正见识了世面之后,获得了名为勇气的品质,而开始走上了一路荆棘密布的登顶之路。
方尘也在一章章的故事当中,找到了属于他的职责,梦想,爱情。
最终成为了站在守护诸天万界的最高舞台,成为了无数人心中的骄傲,我相信在最后方尘登场的那一刻。
你们也和我一样激动,且热泪盈眶……
他的故事,我想终归是要比我们绝大多数人的人生精彩。
当然属于他的故事,也是时候告一段落了!
我们大家也可以一直期待着,或许下一次见面的时候。
方尘又会有不一样的身份出现,那时候的他一定会是一个温柔而且阳光灿烂的好父亲,也或许会是个像黄不凡,叶旭一样明灯一般的好前辈。
时光荏苒。
当你再度想起,自己青春当中曾经有过这么一个桀骜不驯的主角,曾经带给你热血,感动的青年时,再度翻开这本书来细细品味,说不定又将会是另一个感悟和体验。
而那些被我精心雕琢秘而不宣,昔日却是未曾觉察到的言辞丢进了时光的褶皱里,当岁月涤尽往日的悲欢。
静下心来,方尘故事的结束也伴随着那一年,你们的青春,划过一道回忆的流星。
再度响起这一场记录着青春的交响乐。
……
我很喜欢写书,所以在创作灵王的时候我就说过。
哪怕是只有一个读者喜欢我的书,编辑只要愿意让我写下去,我都会继续依旧写下去。
因为我喜欢写书,我喜欢每天下班褪去一天疲惫那一刻,卸下所有伪装,用清脆悦耳的键盘敲击声来放松回应我自己。
我特别喜欢看评论,目前为止七猫一万多条评论,其实我每一条都看过,每当看到有人鼓励和夸奖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眉眼弯弯露出笑容。
而当看到有读者批评的时候,我也会皱眉低头沉吟,来思索着该如何改进。
不过我毕竟不是人民币,做不到让每一个人都喜欢,正如方尘所说;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对于我来说,写书无疑是痛并快乐的。
因为码字着实很累,有很多同行还吹捧过我的手速,均速是一分钟一百多一点,确实不快,只是我在写书的时候注意力会比较集中,周围的一点风吹草动也很难影响到我,经常都是一写一晚上的时候,写到腰酸背痛双眼通红。
看了一眼时间,居然一晚上没睡,可我却是越写越兴奋。
当然,如果看到有人喜欢我笔下创造出来的角色,那我会很开心,开心到冒泡那种,第一次被读者用小作文表扬,大概高兴了一晚上没有睡着,甚至还专门截图了好几页保存下来拿去给编辑大大看!
故事到了这里,自然也就是全部结束了。
言归正传。
我在人生的旅途里静候着诸位下一次来访,渴望写下一段又一段君缱绻故事。
诸位读者,无论我在那里,栀子花开,你便能嗅到我的香气,无论我在写什么题材的文学,风起杨帆,顺着花香,你们都能找到我。
细心聆听风起花落,耐心守望日落月升。
所以,我们下一本书再见!
诸位,再见。
方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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