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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狼狗又逼我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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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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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轻游演讲的主题三句不离设计创新, 不断暗示他对那位鬼才设计师的欣赏,表达了他对作品的一些理解和赞誉, 看他的样子, 像是对那位设计师是势在必得。

宋易晟从人群中挤进来, 连连对周围的人说了抱歉, 好不容易才落了座, 扯了扯领带, 将一个文件袋翻了出来。

喏, 你要的全部资料, 都在里面了。你说得没错, 之前准备的那些东西都有人暗中动了手脚, 有关于薛绒的作品大致没有问题,只是我们拿到的资料比较老, 她最近还有些新的作品。而在她的个人经历方面则有很大出入, 薛绒是个设计鬼才,没有读过大学, 更没有经历过专业的培训,十八岁去了一家很小的工作室干助理, 半年后就成了设计,之后也进过大厂,不过很快就辞职了,现在一个人单干。

宋易晟从文件袋里拿出一叠作品资料, 重要的内容他已经用标记圈点出来,让人一目了然。

不过李轻游这人也忒损,要是你没有提前想到这个问题,我们这趟就白来了。宋易晟长出了一口气,额角沾了不少汗,领口乱了,领带也歪了。

不过他像是不在乎这些问题,只是着急着要让沈淮书把这些资料都给看一遍。

沈淮书把资料轻轻推开,半个字没说,就开始替他理领口,而后又将领结重新帮他系了一遍,眉眼低低地,睫毛鸦羽似的颤动。

他把领结拿在手上整理,这才小声说道:也不是小孩子了,做事怎么毛毛躁躁的?

宋易晟顿时说不出话了,安安静静地看着那双灵巧的手,不一会儿,领结就重新系好,整个人再次变得优雅得体。

即便是很着急,也不能丢了风度,尤其是在这种场合,多少双眼睛盯着你。作为宋家太子爷,你要有自己气场和威严,不能让他们觉得你还是个毛头小子。

沈淮书替他擦擦汗,手还没放下来,就被抓住了手腕,宋易晟在他手腕内侧轻轻落了个吻,余光一刻不离,好,以后不会了。

听话就好。

我这么听话,小叔叔,没有什么奖励吗?他微眯起眼睛,露出狡黠的目光。

沈淮书把手抽回来,表面云淡风轻地看着资料,其实脸已经红了。

这交流会人多眼杂,他脸皮薄,想要他说出什么暧昧的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宋易晟不抱希望,只是单纯地想作个死。

看完资料,李轻游正好结束演讲,台下所有人的目光都汇集上去,鼓掌声正热烈地响起,沈淮书掩唇轻咳了一声,借着有人站起来的瞬间,探头过去在他脸上轻轻落了个吻。

台上重新亮起聚光灯,沈淮书站到了台中央,他没有准备演讲稿,不过于他来说,临场发挥的效果比事先准备要更为流畅。不同于李轻游,他也并没有借着这个演讲的机会来表达自己对薛绒的看好,而是将所有重点集中于自己的理念上。

有关于自由与和谐的理念。

表达了他打破常规与刻板的决心。

台下,宋易晟感受着脸上留下那阵余温,明明带着凉气,却让他心里觉得燥热。尤其是当沈淮书站在聚光灯下的时候,所有人都在看着他,明明是个谨遵教条古板老成的男人,稍微遭到一点出格的举动就会变得不快,究竟是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大胆了呢?

宋易晟的目光一瞬不瞬,一直到沈淮书从掌声中走下台,重新回到他身边。

刚刚那算什么?

沈淮书微怔,薛绒没有进大厂,我想她不是个喜欢在规章制度下工作的人,不停地抛橄榄枝或许不是个好主意。

你觉得我是说在说这个吗?宋易晟挑眉。

那是?沈淮书反应过来,目光顿时变得游离,阿晟,这次,我不想在酒店,可以吗?

仪式感是个很重要的东西,或许是因为年纪大了,他对这方面的要求很高。也或许是他本身就是个心思细腻又敏感的人,酒店给他一种短暂敷衍的感觉,让他觉得不会长久。

只是正正经经接个吻而已,用得到在家还是在酒店吗?还是说小叔叔心思不纯洁,想到别的地方去了?

宋易晟的声音低沉,像是有一股直达脑膜的魔力,沈淮书顿时无地自容,要不是因为等下还有薛绒的作品展示,他肯定一秒也不肯待了。

现在,他只能咬牙忍住,不停翻着手里的资料以当掩护。

余光瞥见宋易晟在笑,他实在憋不住骂道:你能不能正经一点,现在是工作场合,再说些与工作无关的话,你就给我滚出去!

此时,薛绒穿着一身淡蓝色的长裙吊带站上了台,头长还带着一根丝绸发带。她是从后台直接上来的,在一群身着正装的人面前,显得特立独行,让人眼前一亮。

来交流会的人无不是各怀目的,可她是真的单纯来做交流的。她拿出自己最满意的作品,和大家分享她的理念和创作灵感,或许是对自身能力有极高的自信,她没有丝毫藏着掖着的意思。

宋易晟终于是正经起来,从小渔村中走出来的女人,内心和渔村一样淳朴,也和大海一样自由奔放。所以你并不是没有抛橄榄枝,你完全是在投其所好,让她对你产生兴趣。和李轻游比起来,她记住的肯定是你。

沈淮书愉悦地点点头。

感觉她和白总很像,是个无拘无束的白鸥。这样的人对于做企业的人来说,兴许不是个好员工,招她进来后,一旦产生大的分歧,很可能就会分道扬镳,你特地来一趟真的值吗?宋易晟问。

薛绒的裙子是大海的颜色。

她的特立独行对于其他老板来说也许是种困扰,毕竟做大企业的人都喜欢听话的员工。但沈淮书不一样,大厂和豪门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一层叠一层的枷锁会让人变得呆板,他更喜欢有特点的人。

或许,这也是他喜欢上宋易晟的理由。

我并非是想聘用她。沈淮书说。

宋易晟露出疑惑的目光。

这次带来的是一份合作协议,我投资她建立自己的工作室,给她足够的设计自由,至于我的要求

交流会后,宋易晟先一步带着协议找到了薛绒,原本她是不想看的,但听说是沈氏的人,于是抽出了几分钟的时间来看了合同。

当看到合同内容后,她惊讶地问道:只是这样?每年为你的花卉节提供设计案就可以了?没有利润分成方面的要求吗?

沈淮书摇摇头。

其实我看中的是你以前的一个作品,让我想到母亲在世时计划修的一个玻璃花艺坊,几乎和她当年为我描述的是一模一样,如果你愿意把那个作品卖给我,就更好不过了。

薛绒合上合同,沉思良久。

我这些年虽说赚了不少钱,但因为帮家里还债,也没剩下多少,的确需要一个投资商。如果你的要求只是这样,等我晚上找我的律师再看看合同,没有问题的话,明天下午,我们还是约在这里。

二人达成共识,沈淮书听说她明天过后有去周边旅游的想法,当即就找了人,为她寻一个当地的向导。

这些才华横溢的人从来不拘泥于待在一个地方。

沈淮书想,若是母亲和白鹭一样没有嫁人,兴许她也会开一个花店,自由惬意地度过一生。

交流会结束后,他先去酒店房间换了套舒适的衣服,准备让宋易晟开车出去吃饭。等到出了酒店,他半天没看到车来,心下有些疑惑,正要打电话,忽听不远处传来排气管沉重的轰鸣声。

阳光黯淡下去,落日时金灿灿的光芒洒在那辆黑色的摩托车上,沈淮书惊讶地看着这辆车在自己面前缓缓停下。

宋易晟单手把头盔取下来,得意地拍拍车后座。

想到你还没坐过我的车,一修好我就让人空运过来了。

他和这辆摩托一起收获了周围大部分的目光,这比开一辆超跑还要更夺人眼球。先前人模人样的少年又换上了他自己的衣服,浑身上下都带着痞气。

两个人一个动一个静,完全是人格的两个极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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