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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大唐开始行走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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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崔玉求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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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崔玉求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若只如初见。”

崔玉盯着李怀安在纸上写的诗句,呆呆的站在原地,不停地在嘴里回味。

“崔兄,你怎么还不写?”

李怀安抄完诗,将自己的名字同样写在纸上,转头看向还在呆呆站在他身边的崔玉,见对方还没有动笔,便提醒了一句。

“啊。”

“哦。”

“对,我还没有写。”

“我这就写。”

失神的崔玉回过神来,下意识的拿起毛笔,开始胡乱的拿毛笔在砚台里沾着墨汁,顺便抓起一张纸铺在桌子上,准备开始落笔。

可是。

当就要落笔之时。

崔玉反而又停下来了。

任由毛笔上的墨汁滴落在纸张上。

“人生若只如初见。”

刚才的诗,又让他在嘴里念叨了一遍。

崔玉看了一眼自己面前的纸张,还有手上拿着的毛笔,瞬间将手里的毛笔扔在了桌子上。

“写,我写个屁。”

“不写了。”

泄愤完。

崔玉一脸幽怨的看向李怀安。

“李兄,你尽然有如此大才,能写出这般让人艳羡的诗句,我崔某再怎么写也没有什么用了。”

“还不如不写,就不献丑了。”

说完。

崔玉表现出一副放弃的表情,躺平了,不争取了。

“这诗赛不参加也罢,我还是老老实实的找个美人喝酒,看苏若秋跳舞吧。”

“真不写了?”

李怀安倒是无所谓,写不写得全看崔玉自己。

“不写了。”

崔玉摇头。

“那好,我们去找个好位置,来一壶好酒,一会儿等结果。”

“不,除了好酒,我还要两个美人作伴,以抚慰我受伤的心。”

“好。”

李怀安点头答应。

两人向着今晚万楼举办魁出阁的场地,落阁的方向走去,准备去找个好位置。

等李怀安和崔玉走后。

负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则是拿起李怀安写的那首诗,左右摆弄了一番。

“这诗真好,看着就让人欢喜。”

万楼这种地方,平日里往来的不是达官贵人,就是文人才子,聊的也都是一些风雪月,诗词歌赋一类的话题。

久而久之。

这女婢不会作诗,也会吟诗了。

就是一块顽石,耳濡目染下。

也早就学会了如何去鉴赏诗词。

所以才能够一眼就分辨出李怀安的诗句的好坏。

“这要立马拿给苏小姐观赏,小姐一定会很喜欢,心生欢喜,说不定还能多给我一些赏钱。”

想到赏钱,女婢笑了。

她们这种青楼里的使唤女婢,没有什么未来,求得,不就是能够给自己以后老了能攒下一些保命银子。

不过。

这女婢却没有立刻动身去给闺房里的苏若秋送去,而是皱眉看着手里的这首诗。

“诗是好诗。”

“就是这字,实在是太丑了一些。”

“这位李郎君,平日里难道不练一下字吗。”

“真怕苏小姐在看到这字的第一眼,就直接弃掉,不看了,没了赏钱可拿。”

“要不要帮一下?”

女婢念叨着,拿起桌子上另外几份之前写好的诗句,顺手将李怀安的诗句放在了最上面,准备一起送去苏若秋的闺房。

此时的李怀安和崔玉两人已经在落阁找到了一个绝佳的位置,开始喝起酒来,欣赏着万楼为今晚魁出阁前准备的节目。

李怀安并不知道,在两人离开后,那接引他们写诗的女婢会夸他写的诗,还吐槽了他那一手的毛笔字。

就算知道。

李怀安也没办法。

对他来说。

写诗的时候,没提笔忘字,找人问字怎么写,就已经是很不错的表现了。

在现代社会里生活的人,大多数都是手机不离手的族群,很少有人会动手写字,都是选择通过手机进行打字。

甚至都不会在意手机输入法出现的错别字。

还有多少人能够做到不提笔忘字,拿起笔来就能够在纸上顺畅的书写文字。

恐怕已经是属于凤毛麟角的存在了。

还指望他能写好毛笔字。

要不是在学校上学的时候,有涉猎过毛笔字,又因为得到【诸天】系统,能够跨传送大唐世界。

李怀安在谋划获得大唐世界合法户籍的那段时间里,曾有目的性的练习过写毛笔字,让自己习惯写唐朝时期的文字。

估计写这首诗的时候,毛笔字会更丑。

甚至会有不合时宜的简体字。

“李兄,你刚才写的诗,我想了一下,那首诗好像不全,是不是还有下半部分?”

崔玉喝净怀中美人喂的酒,心里仍然想着李怀安刚刚写的那首诗,越想越觉得那首诗不全,好像只有一半。

越是想,心中越确定。

李怀安看着厅中跳舞的美人,点头道:“对,确实是只有一半。”

听到那首诗是真的只有一半。

崔玉立马来了精神,推开怀里的美人,拿着一壶酒凑到李怀安的跟前,悄咪咪的问道:“李兄可有那首诗的后半首,心中可否想好了。”

李怀安见崔玉一脸期待,点头道:“有啊,早就想好了。”

崔玉连忙给李怀安的杯子里填满酒,恳求道:“快快快,李兄,快说与我听,我已经等的食不甘味了,看到一首如此好的诗,却没有看到全部,实在是让人内心煎熬。”

神态近乎痴狂。

“好吧。”

“那就说与伱听。”

“崔某恭听。”

李怀安看到崔玉恭敬的动作,真就是一副非要知道不可的样子。

索性,也没什么好隐瞒的。

于是就将抄的这首纳兰性德的《木兰》全都说了出来。

“人生若只如初见,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好诗。”

崔玉听到完全体的诗,忍不住惊叹,拿着酒壶猛灌起来。

喝完壶中的酒。

才为李怀安可惜起来。

“李兄的诗如此好,刚刚为何不写全,写全的话,我崔某敢保证,今晚在场的所有诗都是垃圾,唯有李兄可以拔得头筹。”

“那样的话,崔某幸甚。”

“无他,因为我不想写,也觉得得半首足以。”

李怀安给了一个让崔玉错愕的答案。

这理由倒是真的。

只不过,还有一个理由他没说。

因为太丢脸了。

那就是他将这首《木兰》抄到一半,握毛笔的手就有些开始发酸,有些写不下去了。

写毛笔字对他来说,实在是太为难人了。

再加上整首诗又写到一半的程度,感觉足够成为一首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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