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去病军八千余人,折损二千余,还有六千人,汉军还是胜在装备,一身盔甲在近身肉搏中等于多了好几条命。
值得一提的是,匈奴折损的都是精锐中的精锐。
“杀,随我夺旗。”
霍去病加入战斗,他向着浑邪王的大纛冲了过去,这个时候的他就是战神,一路砍杀,神勇无比。
“光头强,保护好大纛,人不在,大纛还要在。”
“熊大,熊二,随我杀,狗熊岭,不对,大汉的荣耀交给我们守护。”
“诺!”
“杀!”
这一刻,刘瀚也忘记生死,他怕死,但又没有那么怕了,全身的血脉在沸腾,他也带着亲兵,毫不犹豫的冲了上去。
不远处,在宏大的匈奴大军的中心,霍去病身后跟着亲兵,如同一只独行的雄狮,毫无畏惧。
他骑着他的宝马,手持坚韧的长枪,眼中闪烁着无比的坚定和决心,还有杀气。
箭矢如同暴风骤雨般倾泻而下,有的射向他的脸庞,被他躲过了,有的躲不过去,戳进他的甲胄,然而他仿佛毫无感觉,无动于衷。
痛苦只能坚定他的决心,伤痕只会铸造他的勇猛,他视若不见,听若罔闻,只是盯着前方,那一片他必须胜利的地方。
他的身影如同一道闪电,划过战场,所到之处,匈奴士兵纷纷倒下,他像是被烈火燃烧的战神,无畏无惧,哪怕身中数箭,也从未停下前进的步伐。
幸亏他的铠甲是全军最好的,汉武帝亲自赏赐的,足以抵挡大部分弓箭,看着像是射进去了,但没有完全洞穿,威胁不大,而且匈奴这是时期的箭没有汉军的锋利。
“杀!”
刘瀚看着霍去病中箭,也是一路砍杀,他的功夫还是非常不错的,十年磨炼,没有白费。
终于,他来到了霍去病的身边。
“霍哥!”
“夺旗!”霍去病一声大吼,继续冲击。
“诺!”
“护旗!”
浑邪王没有想到霍去病这么凶狠,这么厉害,他连忙召集士兵来护住大纛,
“能杀此人者,封相国,赏牛马万匹。”他大吼着,指着霍去病,给出自己的赏赐,相国是比王低一点存在,地位在浑邪王部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了。
这一下,有些后怕的匈奴士兵连忙聚集起来,要护住大纛,此时霍去病和刘瀚距离大纛只有30米,可这三十米,太艰难了。
“杀!”
霍去病不管不顾,继续一马当先,长枪如龙,一枪刺出,如同划破苍穹,“噗嗤!”一声直接洞穿了一个将领的铠甲刺穿他的前胸,将他高高挑起,一扔砸倒了好几个匈奴士兵。
“熊大,熊二,冲!”
刘瀚紧随其后,见过高山才知仰止无穷,看过细水方知温柔穿石。
遇到霍去病这样的人物,刘瀚知道,他这一生,永远也忘不了了,想一直追随,哪怕为走狗犬马,也是此生无悔。
最终,霍去病艰难的来到了浑邪王的大纛前面,他瞪着大纛,眼中闪烁着怒火,仿佛那是他的敌人,是他必须战胜的挑战。
他一枪横扫,用尽全身力量,“啪嗒!”一声,大纛的杆子断了,大纛飘落,
“嗡嗡嗡!”
霍去病手中的枪还在颤抖。
“投者不死!”
他看着倒下的旗杆,然后抬头看向天空,大吼起来,豪情壮志,热烈狂放。
这一刻,他就是最靓带仔,绝对的神,战场的主宰!
我仔细搜了一下,反复看了一下霍去病河西之战的历史,当然我这小说里面有些可能是有塑造的地方,毕竟有穿越者,不能不能跟历史一模一样。
有一点要注意的就是第1次河西之战的时候,霍去病似乎是受伤了,十天就横扫河西,纵横2000余里,随即又带着大军和匈奴主力大战,最后只剩2000~3000余人,回到了长安,斩杀了近1万人。
他经历的战斗还是非常残酷的,相当于十人去,就两三人回来,历史书说是十去七。
他好几次有全军覆没的危险,回到长安之后,汉武帝先让他养伤,但微微好一点,他就主动参加第一要求去参加第2次河西之战了,觉得要乘胜追击。
这一次更厉害,对身体的负荷更大,所以个人更倾向于他是因为受伤,然而伤没有好完,又太累,连续打仗,行军,提前透支,最后累死的,毕竟五六年就要完成,别人一辈子也达不到的高度,确实要付出很多很多。
当然,也有可能是瘟疫,病毒啥的,只是可能性相对没有那么大。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