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十三说出那两个“死了”的字后。
就好像真的死了,一动不动。
疤老六用火烤红了一把小刀,刮起药膏在庆十三那双膝盖上捣啊捅啊,连郑修都看得肉疼,那刀子像是嗖嗖刮在自己的肉上——偏偏庆十三眉头都不皱一下,似乎对外界没了任何反应。
有的人死了,却一直活着。这是伟人。
有人活着,却早已死了。这是哀大莫过于心死之人。
老爹属于前一种,而庆十三,显然属于后一种。
为庆十三处理好伤势,疤老六惴惴不安地跟着郑修来到屋外。
疤老六欲言又止地说道:“有一番话,巴某不知当讲不当讲。不讲,恐防他有性命之忧,讲了,恐防……巴某有性命之忧。”说完他眼睛上斜,偷偷瞟了郑修一眼。
“嗯?”
郑修毕竟是上过战场的人。眉毛一挑,犀利的目光如刀子般凌厉,吓得疤老六后退一步。
“说啊,有话但说无妨。”
疤老六用力摇头。
他怕自己说实话,没等里面的患者死了,他先被眼下郑浩然之子活活打死在这里。
就在这时。
郑修耳朵一抖,面色微变,上前一步,捂住疤老六的嘴。
疤老六第一反应则是认为此獠不讲武德,突然暴起伤人,要杀人灭口。过了一会,门外响起一列整齐的脚步声,轰隆隆急匆匆的路过,疤老六挣扎片刻,回过味来,不敢再动。
“嘘!”
郑修竖起食指。
疤老六眼神示意自己懂了,用力点头。
郑修做了一个抹脖子的手势。
疤老六点头点得更用力了。
须臾后,巡逻的士兵走远。郑修拍拍疤老六的肩膀:“其实,你无须惧怕我,我们是朋友。”
“啊?”
疤老六张了张嘴。
刹那间疤老六有种很奇怪的感觉,先是觉得可笑,他们面都没见过几回,你还锤我的眼睛,怎么就朋友了。可忽然,一股奇异的既视感涌上心头,他莫名地无法反驳这句话。
这是第二回了,第一回有这种奇怪的既视感,是郑修带庆十三来这里时。按疤老六往常遵纪守法、克己行医的性子,第一时间报官才是。不知是否因为那夜风太大、他洗了头,让脑子抽了风、进了水,鬼使神差般答应了匿藏逃犯。
后来疤老六摸着被打肿的眼睛默默总结:一是看在银子的面子上,二是“眼”缘。
疤老六用力甩着脑袋,将那怪异的“既视感”甩于脑后。他提着小桶到水井打水,洗手。
边洗边嘀咕:
“咱们这事该不会东窗事发了吧?这两天城里士兵跑得特别勤快。”
“应该没关系。”郑修摇摇头:“区区一个被遗忘的逃犯,不会让那么多人大动干戈。应该是因为……刑部尚书史文通死了的缘故。”
“啊哈?”疤老六眼睛一瞪,洗了一半的手在裤子上随手一擦,惊道:“史大人又死了?”
郑修点头:“嗯,史大人死了。”
短暂的安静后。
郑修头皮猛地一阵发麻,他不可置信地望着疤老六:“你刚才说什么?”
疤老六看着郑修那吃人般的目光,也头皮发麻,两腿打着颤儿道:“我说‘咱们这事……’”
“不是,后一句!”
“史大人又死了。”
“你为什么说‘又’?”
疤老六整个人愣住了:“对啊!巴某为何会说‘又’呢!”
这史文通明明是第一回死啊!
为何我会说“又”呢?
“你看着我这张脸,”郑修严肃地抓着疤老六的肩膀前后左右地晃动:“你有没有想起什么!”
疤老六被郑修晃得两眼昏,除了那个奇怪的“又”字之外,疤老六确实想不起什么东西。
是“一时口误”?
郑修离开巴六福医馆时,回去路上,一直在翻来覆去地思索着疤老六那句脱口而出的“浑话”。
自从救下老爹来到新的世界线后,郑修一直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越是回想,他越觉得自己的记忆存在着违和的地方。这种感觉,并非简单地能用“失忆”去解释,他很肯定自己没有失忆,他除了古战场最后“救老爹”有短暂的空白之外,他所有的记忆,都能清晰地记得。但这“清晰”间,郑修总觉得其中有些说不通的地方,让他觉得前因后果有矛盾之处。
如今,疤老六不经意间的一句话,点醒了郑修。
“会不会……这世界线,偏移的过程中,出现了……差错?”
“偏了,却没完全偏?”
一路沉思着,走到郑宅门口。
古旧斑驳的石狮子旁,身披甲胄神采奕奕的霍惑,正双手环抱、默默靠在石狮子上。
“霍叔。”
郑修上前拱拱手:“你来找我爹玩么?怎么不进去?”
霍惑抿着双唇,没回答,紧紧盯着郑修的眼睛。
他忽然用力拦住郑修的肩膀,大笑三声:“贤侄啊!走!陪叔喝两杯!”
咔咔!
霍惑抱得非常用力,郑修的肩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
这已经和挟持没什么区别了。
郑修心中微怔,点点头,没说什么。
在霍惑的“挟持”下,霍惑将郑修带到了城西一间生意萧条的饭馆里。
西市从前一条街都是郑氏的,如今郑氏商业帝国没了,这里的商铺各玩各的,远没有郑氏把持时那般繁荣热闹,显得冷冷清清。
在西市中,郑修看见了一些来自大乾之外的商人。有西域三十六国,甚至有北蛮装束的。
如今大乾分别与西域、北蛮各自打通了商路。
饭馆的名字很土,叫“团圆斋”。
饭馆的老板是一位面容羞涩的年轻人,他正用一把剪子吃力地将来自外域的特产——风干牛肉干剪成条状,好下锅。
“啊?”
郑修看着那耍剪子的年轻人,傻眼了。这人他有印象,他成立灾防局后,前夜未央夜卫中有不少弃暗投明、另择老板打工的。其中就有一位叫做“五六七”的“哭丧人”。
就是他。
如今成了饭馆的老板?
郑修默默移开目光。
他救了自己的老爹,却改变了世界上所有人的命运轨迹。
“二位爷,慢用!”
过了一会,五六七亲自提了一壶小酒、生米、咸鸡等小菜上桌。
吃着吃着,店里空了。
霍惑筷子夹着生米往嘴里丢,夹着夹着,他冷不丁问了一句:“史文通你杀的?”
没有铺垫,没有起承转合,一开口就问了这个问题。
郑修沉默了一会,从霍惑用那种方式挟持他来到这里时,郑修便隐约察觉到霍惑应该是想和他谈什么,否则不会在郑宅门口蹲点守着他。
所以,当霍惑问出这个问题时,郑修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他既然知道自己杀了史文通,却还用这种方式而不是带兵来见,说明,其中有点猫腻。
此时狡辩只会让自己的气势落于下风。郑修微微一笑,在霍惑下筷前,出手如电,从他筷子下抢走了一粒生米,放嘴里,咔嚓一声,嚼得津津有味:“生米炸得挺脆口。”
史文通的确是郑修杀的。
相见也是有缘。
史文通在他手上死了一次,再死一次也没什么。
最重要的是,郑修将庆十三救出来时,他查出来了,庆十三的腿是史文通下令打断的。
郑修久违地用了“小鬼摄魂”的画术,将史文通的人魂给掏走了。
这件事郑修做得天衣无缝,特意挑选了史文通在与小妾颠鸾倒凤时动的手。无论是哪一位仵作来了,他还是死于马上风。
没有悬念的结果。
他相信霍惑没有证据,霍惑能猜到这件事,应该是和“通行手令”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