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饭时间,温黎书第n次点开徐漫的头像。
聊天记录被她翻到了很多年前,一条条的看,满满的回忆。
看着看着,温黎书的眼睛就开始酸胀,开始泛红。
什么人嘛,当年说走就走,甩了尧爷儿,还找了个破干爹!
“叩叩叩——”
办公室敲门声响起,温黎书立马揉了揉眼睛,调整好情绪。
是小护士来送病历信息:“咦,温医生,你还没吃饭啊?”
“啊,忘了。”
温黎书端起饭盒,她看着里面的午饭,原封未动,已经凉了。
小护士调皮可爱的拍拍温黎书的肩膀:“小仙女,别忘记吃法奥,走啦~”
温小仙女笑出声,将饭盒盖上,从包里拿出邢sir给她装的巧克力,拆开咬了一口。
甜。
忽然想起狗儿子那副眉眼微扬的样子。
想起他那颗小泪痣。
按说巧克力会微微苦涩,可是这次绽放在味蕾上的,是甜甜的味道。
这种甜甜的感觉顺着味蕾直接窜到心尖,温热的血液似在为这甜甜的味道而涌动,隐隐约约灌输到自己的四肢百骸,进而发烫,发麻。
男人蛊惑人心的五官清晰的浮现在她的脑海中,挥散不去。
其实她和其她花痴女孩一样,最喜欢他右眼角下的那颗泪痣,泪痣点缀在桃花眼旁边,有种温柔的感觉。
听说,有泪痣的人,一旦遇上了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他们就会一辈子不分开。
温黎书摸了下自己的心脏,又摸了下自己渐渐发烫的脸颊。
谁会是他命中注定的人?
她如果一直把他拒之门外,那他以后会不会喜欢上其她女孩子?
那他就再也不会给他送红糖水喝。
再也不会给她洗衣服,做饭,收拾房间,任她打任她骂。
再也不会在她受伤的时候第一时间抱住她,说一句:书书很疼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