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佐并不喜欢信使的口气,不过他知道此时并非争辩的时候,点了点头,便上马随着信使而去。
“末将见过金大将军!”王文佐跳下马,向金庾信躬身行礼,眼前的老人枯瘦的躯干裹着白色的披风,给他一种很不好的联想,
“上国军使到了!”金庾信慢条斯理的点了点头,笑道:“这里视野开阔,对于战事一览无余,回去后还请将我新罗健儿杀贼的景象转告苏大将军!”
“是!”王文佐应了一声,正准备退到一旁,却听到金庾信道:“王校尉,到老夫右边来!”
“老匹夫!”王文佐腹中暗骂,他能够感觉到四面八方新罗将领投来视线,如芒在背。从古至今,距离权力核心的距离往往意味着地位的高低,自己区区一个校尉,所领兵不满千人,却被硬生生拉到金庾信的身旁,简直就是被放到火上炙烤。
“王校尉,你还是应该还是头一次站在这个位置吧!”金庾信似乎完全没有感觉到王文佐的难堪,他就像一个殷勤好客的主人,向客人介绍自己的家:“若是老夫猜的不错,你看到那座小山吗?那便是今日胜负的关键,能先据此地者,便有了七分胜算!“
无需金庾信指示,王文佐一眼就认出了那座小丘,方圆不过百步,其顶部高出周围不过二三十米,与其说那是小山,不如说就是个小土包,但正好位于整个战场的中央,谁占据了这里,便能俯瞰整个战场,居高临下,抢占先机。更重要的是,由于这座小丘的存在,一旦战事焦灼,双方的阵线将不可避免的此进彼退,反复拉锯,而控制小丘的一方将获得一个有力的支点,这就给控制一方在胜负的天平上增添了一块不小的砝码,而很多时候胜负就是在毫厘之间。
随着金庾信的指令如流水一般送出,新罗军就好像一头苏醒的巨兽,开始缓慢的行动起来。王文佐小心的观察着四周,暗自衡量着这支友军的战斗力:总体来说,新罗军是一支比较“穷”的军队,骑兵和弓弩手这些“技术兵种”的比例要远远低于唐军,也不如高句丽人,步兵的披甲率也不高,而且从各个支队的旗号上的杂乱无章的图案看,新罗人的军队应该是依照从部族划分,而非编户齐民征发而来,那些图案便是部族的图腾。不过新罗人的骑兵倒是盔甲鲜明,士饱马腾,应该便是他们口中的“郎”。
相比起新罗人,高句丽人的军队就要“阔气”多了,步骑弓弩各兵种一应俱全,即使相隔数箭之地,王文佐也能看到一片片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亮的金属甲片,他相信其中相当部分是高句丽人当初从隋军获得的战利品——隋炀帝三征高句丽,所遗弃的辎重甲仗可是不计其数,堆积如山。想到这里,王文佐便觉得自己的牙根有点发痒。
正如金庾信预料的那样,战斗是从围绕着争夺那座小丘开始的,很难确认哪一方是进攻者,哪一方是防守者,双方几乎是同时抵达的丘顶的,矛尖相对,刀斧互斫,箭矢射穿血肉、骨朵击碎骨骼,鲜血散落地,旋即被无数只脚践踏为泥。
金庾信静坐马上,一动不动,他被白色披风包裹的躯干仿佛一棵枯树,郎们环绕四周,王文佐好奇的看了看这个老人的背脊,尽管他距离那小丘还有数箭之地,但心却不由自主的狂乱跳动,而金庾信只是一言不发,看着人们在不远处成百上千的死去。
突然,金庾信举起右臂,号角声响起,王文佐看到新罗人的前阵开始向前移动,无止无尽的长长横队,指向斜上方的长矛仿佛钢铁密林,横亘整个战场。阳光照在枪尖上,反射的光让王文佐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一时间他有一种错觉,那些不是人,而是无数只萤火虫——扑向火焰的萤火虫。
中午在讨论区里看到有书友提到科技碾压,技术优势。韦伯想申明一点,军事技术的传播速度是极其惊人的,美洲印第安人原本是没有马的,但他们在被西班牙人征服两代人不到的时间里,就已经成为了极其善骑的民族,西班牙人的居民点经常被骑马印第安部落抢掠。满清在1840年之前海军不值一提,但在1885年就搞出蒸汽铁甲战列舰队,这中间还打了两次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等一堆战争,新中国也是如此。所以军事技术带来的质量优势是很难保持太长时间的,人类历史上绝大多数时候还是体量带来的数量优势更给力。以一敌百的精锐早晚会被灰色牲口压倒。大汉大唐能开疆拓土靠的是你打死我五万人,明天老子派五十万来,我户口减半,你已经亡国灭种的那股子狠劲。怕死人怕吃苦怕牺牲的民族,永远赢不了,战争从某种意义来说,其实是意志的较量。如果只论物质力量,阿富汗人怎么能击败美国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