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旦不反抗就说明她已经同意了。男人伸手一把把她按躺在地上;把刀子放到一旁,开始扒女人的裤子。这时,强奸犯尝到了技术不专的苦头。女人虽然已经屈服却不配合,两只手不停的推打强奸犯。虽然不是很有力量,强奸犯仍然不敢用强,不免有些恼羞成怒。
对于一个强奸犯来说,进行这样风险大的犯罪,有些事情必须要懂得。
首先,这样很不值得,一个男人为了解决生理问题,如果他没权,完全可以选择买春。打黄是那些手中有权的人制定的政策,并不合民心,所以风险很小,但是服务很好。
其次,警校教材里说到抓捕疑犯时强调说:制服对方时,一定要把对手面朝下按倒在地。如果疑犯脸朝上,和警察面对面,他就可以用双手与警察搏斗。警察将事倍功半,非常麻烦。所以警校训练时都要求学员把对手面朝下按倒在地上进行制服。
强奸也是这样的道理。强奸时受害人如果脸朝上,只要稍有不配合,强奸犯便很难得手,最终引来路人,导致强奸失败。
另外还有一个强奸时特有的问题:强奸时如果两个人面对面,受害者便有的是时间看清并且记住罪犯的面孔及特征。这对以后破案有一定的帮助,但是实际上却经常招致杀人灭口。当凶犯发现自己被受害者记住后,有时会杀人灭口。强奸案一下变成了凶杀案,预后不好。
所以遇到强奸犯时,如果强奸已经无法避免,只能顺其自然。受害人应该配合罪犯,不要用语言或动作刺激他,不让他起杀心。不能因为不必要的反抗,引来更多的附加伤害,甚至送掉生命。像那种“我饶不了你,”“我记住你的样子了,”“我老公是警察,”这类的话都不能说。
“大哥你饶了我吧。”女人虽然已经屈服,但是仍在哀求。即使被推倒在地上,被岔开了腿,仍然没有放弃。她把两条腿拳在胸前,强奸犯狗咬刺猬,无处下口。
慌乱中,强奸犯忽视了一个问题;手害人的哀求虽然不能打动他的心,但是因为这不是呼救,所以他也没有刻意制止。声音在不知不觉中传了出去。正好为大黄他们带了路。
“我想放过你,但是我的刀不愿意。”强奸犯说“你把腿放下来,好好伺候着。让大哥我开心,肏完就放你。你要是捣乱,那咱就要灭口,我的刀子可不认人!”
女人顿时老实了许多。手脚都停止了抵抗,任由强奸犯轻薄了一番。
这时,强奸犯并没有立即实施强奸,而是玩弄了几下妇女的外生殖器后,开始翻看妇女的随身物品,不但检查了女性随身化妆品,连卫生巾都打开仔细的研究了一番。“这是放在你屄坑那个地方的?”他举着卫生巾下流的问道。
女的只好点点头。
随后强奸犯发现了女人的钱包。于是把钱包非常自然的放进了自己的口袋。忘记了他刚才只强奸不抢劫的保证。
“大哥,钱你拿走。把里面的东西给我留下吧。”女人见此可怜巴巴的哀求道,“饭卡和身份证你拿着也没用。”
强奸犯想了一下,真的把钱掏出来放进自己的口袋,钱包远远的丢在一旁。在中国的强奸案中,很多受害者顾及自己的名誉而采取不报案的态度;但是如果罪犯抢走了她们重要的物品或证件,受害者有时会因为案件性质的转变而不再顾忌,或者证件的丢失使她们不得不报案。
所以这是强奸犯一个很高明的动作。虽然受害者钱包里很可能还有银行卡,但是索问银行密码再取钱这样的作案必须要两个人才能完成,不然受害者肯定告诉他一个假密码。而且抢劫案算重罪,强奸变抢劫,警察的侦查力度会大大加强。是你的便是你的,强求常常会引出麻烦。
还有,他把钱包扔远后,当他逃跑时,受害人的第一个动作往往不是喊人求救或是追赶;而是寻找自己的钱包,找回身份证等很难补办的重要证件。这就为罪犯争取到了宝贵的,甚至是性命攸关的逃跑时间。
“大哥,我真的有病。你看,我身上起了那么多包,都是那种脏病传染的。我们家那口子叶友这种病,所以老治不好。医生说是交叉传染,浑身流脓,遍体大疮。”受害人还在试图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结果,怎么恶心怎么说。黑灯瞎火的抢劫犯根本就看不清受害者说的是真是假。
整个强奸过程,实际上就是罪犯和受害者之间斗智斗勇的过程。
果然,女人的哀求起了作用。即便罪犯不相信女人的话,这些话也能让他恶心很长时间,甚至疑神疑鬼;总以为自己真的染上了病。罪犯不免有些犹豫,
就在这时,一股阴森森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出现。“大哥兴致不错啊,连有脏病的都不放过。你没听她说吗?她浑身长疮,遍体流脓,谁碰谁死,观世音都躲着。这样的人你也敢上?”黑暗中传来的是大黄的声音。这句台词是他从一本推理的武侠小说里学来的。
男人大吃一惊,赶快去摸他的刀,但是没有摸到。那匕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三愣子拿走了。“我们俩是相好,随便玩玩,,”男的知道事情不好,一边指着女人说,一边退向他停在远处的摩托车。
据公安部统计:在中国,强奸、抢劫两类案件歹徒最喜欢使用的交通工具就是摩托车(含电动摩托车)。
这个歹徒也不例外,他把摩托车停在远处,准备做完案后骑车逃跑。
作案前,案犯为逃跑时所准备的车辆放置的位置非常重要。首先,车不能让受害人看见,因为受害人事后也许会报案,如果她看见了车牌号,甚至仅仅车的颜色,便将成为今后警察破案的有力证据,顺藤摸瓜便可抓住嫌犯;甚至听见他的摩托车发动的声音都不行,警察可以由此判断出嫌犯的交通工具,最后在大街的监控录像中发现线索。
而且万一将来被抓住了,如今法律规定判案只重证据,不信口供。所以作案时留下的证据越少,判案就越可能减轻。
但是车辆又不能放得太远,太远就达不到驾车逃命的目的了。
不过当罪犯跑到自己摩托车的位置的时候,发现大黄已经站在那里了。傻乎乎的,但是个子很大,强奸犯估计自己肯定打不过他。
强奸犯不甘心,远远的对大黄说“这是我的车。”
“早就看出来了,你来拿吧。”不知道大黄什么时候变成了个大“善人”。说完,大黄还真的在车旁让出一块地方,让强奸犯过去推车。
强奸犯只想赶快逃走,便信以为真,以为遇到胆小怕事的了,赶快走了过去。没想到刚到车旁,手腕一酸,车钥匙已经跑到别人手里了。他想抢回车钥匙,却看到三愣子也已经远远的走了过来。自己的匕首在人家的手里拍打着手心“啪啪”作响。黑暗中三愣子仿佛正笑咪咪的看着他。
“大哥你饶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强奸犯哀求道,心里想的却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先把车骗回来跑掉。”
“我想放过你,但是我的刀不愿意。”大黄说“你要是捣乱,那咱就要灭口,我这位兄弟的刀子可不认人!”这是凶犯自己的话,大黄不过重复了一遍。
大黄刚毅看到摩托车时便心中暗喜,有了摩托车逃跑就不成问题了;没有鞋或买不到鞋都没有关系了。但是这个强奸犯有点太讨厌,他决定先吓唬他一下,把他吓跑。如果强奸犯还不知趣,就要把他打晕。反正他也不敢报案。大黄想。
“叫上那个受害者,把这个也带上,一起去联防办公室。”大黄对远处的三愣子说。
“表害怕。到联防办公室签个字便会把车还你。”大黄又对强奸未遂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