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流中傅渊之若有所感,他回头看上去,摇曳灯火中,两个人的视线对上,傅渊之和武安侯相视一笑,随后,傅渊之便被宋欢和温言给拉扯走了。
武安侯视线收回,问道:“他人呢?”
寒诚有些心虚道:“还没回来。”
武安侯摇摇头。
灯节过后十天,宋欢等人到了江州城码头。
江州城经过十年前的那件事,即便间隔了十年,对比永安城的繁荣差距还是很大的。
傅渊之带着温言和宋欢去到了城西那片地。
那片地一直没有处理,只是砌墙围住而已,周边的乌鸦没了身影,旁边的大树经过十年的时间也已经成为参天大树。
蛋蛋看了看旁边的香烛,抬头说道:“爹娘,温言可以去上柱香吗?”
宋欢点头,“当然可以。”
宋欢和傅渊之也一起上了香后,宋欢感叹:“单这么看就很震撼了,可以想见,当时是有多惨烈。”
听说笔砚生回去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只吃素,据说那时候因为天气热,再加上他们不处理,一味的只想抓紧挖矿,导致整座江州城都能闻到若有似无的死尸味。
傅渊之说道:“听说下个月来巴郡上任的郡守是申屠子陵,想必江州城在他的治理下很快就会不一样了。”
这时,蛋蛋也上完香了,他直接牵上自己爹娘的手,道:“爹娘,温言好了。”
“接下来我们去哪儿啊?”蛋蛋问道。
宋欢看向傅渊之,傅渊之说道:“江州城有一家百年店铺,听说手艺很好,现在也快午时了,不如我们去那家尝尝?”
温言听了眼睛一亮,兴奋地拉着两人边走边道:“那爹娘还等什么,我们赶紧去吧。”
接着宋欢一家三口又去了蜀郡、建宁郡、云南郡,半年后,他们回到了阳江府。
他们经过郁林郡的时候特地没有进阳江府,为的就是把它留作最后一站。
阳江府,哦不,可以说是郁林郡现在可以同越城齐名为番麦之乡。
而郁林郡一带的气候以及地理环境比较特殊,在三年前,阳江府种植的一批番麦中居然出现了新的品种,口感清香软糯,皮薄弹牙。后来又将此品种送进京,由大司农司专门设计的研发部进行研究,为此还特地在阳江府城里辟出一间院子,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来研究,听阳江府的百姓说那些大人已经有了头绪,只待普及了。
宋欢接过傅渊之买过来的玉米,她看了看外形,说道:“这就是新品种?”
傅渊之点头。
宋欢也不问他哪里来的,反正他有他的办法。
温言直接啃了一口,眼睛一亮,说道:“虽然没有之前的甜,但是口感软糯弹牙,好吃。”
温言对吃食的种类虽然不高,但是他对食物的口味挑。
所以听他这么说就知道他还是很喜欢这个玉米的。
宋欢问了傅渊之说道:“它有名字吗?”
傅渊之说道:“听说它的口感像糯米,民间直接叫它糯番麦。”
宋欢咬了一口,扬眉点头,记忆中的味道。
接着,马车便慢慢悠悠地向着大榕树村的方向走去。
一路上宋欢看着沿途的风景,十多年的变化,再加上这些年阳江府的经济迅速发展,早已经物是人非。
曾经的小商铺,小摊贩,都已经成了鳞次栉比的酒楼茶肆了,那些写着某记茶肆的旗子在风中成波浪形不断重复延展。
温言露出毛茸茸的小脑袋,说道:“这就是我们的故乡吗?”
宋欢点头,感叹一声,“是啊。”
温言道:“跟爹娘说的很不一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