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歌声
沈玉沈当家懂事明理,没把仇继续往唐家身上记。
那这事,就勉强算结束了。
沈玉只是应付不来唐家这等超过规格的江湖名门,毕竟毫无经验,对于那些只敢背地里耍阴招的老鼠,却从没放在眼里。
穆青云细细揣摩种莲术的玩法,兴奋得脸颊都飞起一抹红。
外面忽然起了风,陈怡冷得吐出口白气,看了看天色忙道:“速归速归。我可不想走夜路。”
怎么从内部捉硕鼠,那是人家自己的事,实在用不着穆青云和陈怡。
穆青云点点头,伸手接过陈怡递过来的斗篷披上。
斗篷上一圈白白的狐狸毛,温柔得像云朵一般,她也替陈怡整理了下围脖。
两个人默契地互相帮忙戴好手套,和沈玉和唐家哥仨打了声招呼,笑道:“你们三个也一起走,留你们在沈家,我不安心,沈老爷也不安心,唐家恐怕同样不安心。”
说着,便穿过廊道向外走。
三兄弟一对视,都摇头叹气,却比穆青云走得还要快些。
毕竟两兄弟皮糙肉厚,不像姑娘家出门那么麻烦。
穆青云和陈怡离开沈家,翻身上马,抱拳行礼,笑道:“沈老爷,沈夫人,苏苏,诸位不必送,咱们后会有期。”
夕阳普照,两个人说走就走。
烈烈北风吹,大红的斗篷翻飞。
沈苏苏追出门,目送她们一路穿过街市,消失在道路劲头,心中仍有些眷恋不舍。
小姑娘心里可喜欢穆青云呢,不过这短短几日,就把她当成最好的朋友。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真羡慕青青姐。”
此时已入十月。
十月的昭城,天气明明已是极冷了,街上依旧行人如织。
晚上也灯火明,夜市上遍布摊贩。
潇洒的穆青云和陈怡骑马走了一会儿,就不得不老老实实地下得马来,不过左看右看,小摊贩上卖的东西竟不比商场差。
陈怡的眼睛都要黏在那些漂亮的,精致的小东西上。
连穆青云都买了好些,除了师兄弟姐妹之间可以分送,她还相中一套行头,买给岳玲。
另外就是一整套丝镶嵌的首饰,用的料不多,胜在精巧。
岳玲嫁给张庆后,陆续把自己的首饰典当了出去,如今别说凑一套,连一支新一些的银钗都拿不出。
穆青云面上对着岳玲一通冷嘲热讽,可心里却一直再想,要怎么才能稍稍还上她同原主的因果。
原主与母亲相依为命,生平最惦念的,就是岳玲,总归还是要照顾好她。
穆青云一直觉得,原主同自己心意相通,此时此刻依旧生活在她的心灵深处。
她一直很关心自己的娘亲,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母亲从似乎永远都没有尽头的苦海中超脱。
穆青云其实也不是很清楚。
要说把岳玲送到安全的地处去,可谁都知道大劫将至,根本没有一处是世外桃源。
人祸已是难以消弭的,何况天灾乎?
灾劫后,云城好歹还是存在的。
其它城市可真得只能碰运气了。
后世记载,天蓝最后的灾难,就是全民国所有禁区防线同时崩溃,魔劫降临。
但凡有人描述这段历史,无比写得荡气回肠,充满阳光和希望。
人们总会讴歌它,从所有的作品里都没有读出半个‘苦’字。
大家都说这是人类最后的黑暗。
穆青云来之前,也同样对这个时代有着最刻板的心想。
如今真正来了这里,进入武馆习武,接触到的都是很好很好的,有血有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