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呀,高福哥!”
“真是你啊!好!”
两人很快就愉快地一边交流,一边朝着骑楼走进。
得知林志超已经去过他家,李高福埋怨的说道:“这个淑芳,怎么不知道留你在家坐,让你在外等那么久!”
林志超马上说道:“高福哥,这可不怪嫂子,是我想出去转转。我现在来港讨生活,自然就是要先熟悉这边的环境,这样被聘用的几率才大一些。”
他直接表明自己的来意——讨生活,以免等会不留自己过夜,毕竟这样一来,李高福明确知道他没有地方住。
目前看李高福的表情,林志超觉得希望很大。
“哈哈,有道理,看来读过不少书的你,还是很聪明,很能适应环境。你放心,我会帮你的!”
“谢谢高福哥!”
这个时代的人,还是非常淳朴的,一些亲戚关系都不是,可能都会收留。
出门在外,无需担忧老乡骗老乡,更不用担忧噶腰子。
终于走进李高福住的地方,陈淑芳闪过一丝不自然,好在李高福非常热情。
他是贸易行的职员,也算是一个体面工作,而且为人处事比较豪爽。
坐下来后,李高福很快问到正事:“你还没有住所吧?”
林志超点点头,通过观察,他发现这里虽然只有200多平方尺,但是用布或者木板隔一下,还是可以搞个床位出来,他不想住外面,蚊虫多且嘈杂。
果然,李高福指着一块空间,说道:“就先住我这里,以后再想办法!”
陈淑芳面露不喜,主要是感觉非常不方便。
可林志超动作很快,连忙说道:“那麻烦高福哥和表嫂了,你们放心,等我找到工作,我会分担房租、杂费的。”
李高福也对陈淑芳说道:“志超读过不少书,还懂点英文,找工作不难。出门在外,谁都有个创业艰难,阿芳你多担当点。”
陈淑芳一听林志超会英语,不信的说道:“真会英语?”
“会的不是很多,可以简单的交流和认识不少词汇!”
他的英语水平,来源于前世的文化水平,可能有很大的水分。
不过他现在是为了生活,所以他发誓一定要在几个月内,想办法提高至够用级别。
说实话,林志超现在的信念就是——努力学习上进,哪怕每天睡眠三四小时,也要尽快适应香江的生活。
谁不想成为一代大亨?
他也想。
不过他有优势——未来的信息,但也有劣势——没有后台。
纵观香江后来的大亨,几乎都是有靠山的——李超人的舅舅兼岳父是钟表大王、李兆季是富二代、鲨胆彤是豪婿,包船王是魔都银行大亨。
郭德胜算得上是草根,但是别人年龄大,时代来临的时候,已经事业小有成就。
林志超不想妄自菲薄,所以打算一步步成长,不负上天的安排。
陈淑芳心软一下,便起身说道:“我给你收拾一下住的地方!”
“谢谢表嫂”
李高福爽朗的说道:“谢什么,都是自家亲戚。对了,工作方面我也会帮你留意和打听,你莫要急,我在香江也待了很多年,认识不少人,找个工给你不是问题。”
林志超虽然想的是先应付应付,但也是有点追求的,所以他说道:“麻烦高福哥了,我也会自己努力找工作的。”
“你想找个什么样的工作?”
“工资低一点无所谓,主要是想接触一些人,或者有机会学点什么东西的工作。”
“这样啊!行,你先找着,我也帮你留意。”
李高福熄了让林志超在码头打工的想法,通过短短时间的观察,他发现林志超很善于交谈,也比较上进,去码头那是最坏的打算。
接下来,两人谈到深夜,才准备休息。
林志超躺在比较硬的地板床上,思绪万千,不过又很快安慰自己,他比很多人都幸运的多。
更何况,他心中有光。
最后,他很快的入睡,明天打算早早的起床,不能给别人添太多的麻烦。
来港的第四天,林志超拎着半只熟鸡和一瓶白酒,回到居住的地方。
直到李高福下班,林志超才从楼下和他一起回家,因为他不想和陈淑芳独处,虽然还有个六岁小姑娘。对此,李高福也是在心底喜欢林志超的作风,虽然嘴上讲着没关系。
将熟食和白酒摆在小桌子上时,李高福高兴的问道:“你找到满意的工作啦?”
他觉得自己这个表弟有些‘心高气傲’,介绍两个工作,都没有看上。
“嗯,在中环德辅道的一间书报摊售卖报纸杂志,每月薪水60元。”
李高福皱皱眉头,说道:“我给你介绍80~100元一月的工作你不去,怎么看上这份工作的?”
林志超毕竟读过书还懂英文,比很多农民出身的人,更容易找到工作,特别是会点英文,更是优势凸显。
林志超给李高福倒上一杯酒,才缓缓的说道:“虽然一个月只有60元,但这个工作有个好处,它那里有很多外国杂志和本地报刊,如果我努力工作,老板会允许我借来观看而且,能购买这些英文杂志和书籍的人,或者说能买报纸的人,他们一定是社会上比较成功的,我哪怕和他们交流几句,也许可以获得一些有用的信息60元一月,足够生活用,再多40元,也不能发财。”
李高福和陈淑芳这才真正意识到,林志超是一个不甘于平凡,而且又非常上进的人。
就连陈淑芳对林志超的态度,都非常好起来。而且,林志超虽然买回半只鸡,却几乎没有怎么吃,主动给小孩和怀孕的陈淑芳补补身子。
这些细节,都能说明林志超有种和他年龄不符的成熟,此时这家人对林志超的态度更好。
(本章完)